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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拆迁户对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召开的听证会应遵循怎样的程序
因拆迁户对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召开的听证会应遵循怎样的程序,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部委规章的规定,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城中村拆迁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的举行程序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步骤:(1)人民政府于举
2021-12-14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流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流程,04、确定房屋征收拆迁范围人民政府审查后确定房屋征收拆迁范围,并在房屋征收拆迁范围内发布确定房屋征收拆迁范围的公告,确定房屋征收拆迁范围四至,不得进行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用途;进行房屋买
2021-12-10 -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有效期是多久?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多长时间调整一次?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有效期是多久?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多长时间调整一次?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制定土地征用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附件《土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测算指导性意见(暂行)》中明确指出,统一年产值标准应制定基准时点,一般3
2021-12-10 -
国务院590号令重点强调的四条拆迁补偿原则
国务院590号令重点强调的四条拆迁补偿原则,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有关规定作了详细的论述。在征地拆迁中,重点强调四条拆迁补偿原则,充分保障了拆迁户的补偿利益。若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遇到了一些
2021-12-10 -
购买拆迁安置房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
购买拆迁安置房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从拆迁安置房屋(部分地方统称为经济适用房)来看,原则上所有拆迁安置房屋销售合同均可确认为有效,无论是五年内交易还是五年外交易。对于拆迁安置房屋以外的经济适用房,由于经济适用房的性质,根据目前的司法实
2021-12-09 -
对征地拆迁补偿不满意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能否同时启动?
对征地拆迁补偿不满意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能否同时启动?对于非法定先行复议和复议终局性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可以选择复议也可以选择诉讼,选择复议的,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然可以提起诉讼,但不能就同一行政行为同时提起行政复议及诉讼,或
2021-12-06 -
买房子选大产权房(普通商品房)还是小产权房(乡产权房)好?
买房子选大产权房(普通商品房)还是小产权房(乡产权房)好?小产权房(乡产权房)即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签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也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并非一个法律概
2021-12-03 -
拆迁补偿安置房买卖合法吗?
拆迁补偿安置房买卖合法吗?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拆迁补偿安置住房通常分为两大类:一是居住者为重大市政工程搬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取得此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但5年内不能上市交
2021-12-02 -
《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城中村改造、宅基地制度改革成为重点
《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城中村改造、宅基地制度改革成为重点,宅基地制度改革、城中村改造倡议均不具有行政强制性,但要注意 "征收 "性质的城中村改造。《重点任务》中所提到的许多内容,都不能强制民众接受,而更不应该涉及
2021-11-30 -
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承包土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承包方在依法享有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法定义务,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021-11-23 -
征地拆迁程序中为什么将这天作为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时间?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2021-11-22 -
法律对征收拆迁补偿方式之一的拆迁安置房有什么规定
拆迁安置房的类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拆迁安置房一般分为两类:一种是因重大市政工程搬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中低价商品房。比如黄浦江两岸世博会拆迁。根据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取得此类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
2021-11-16 -
可以对其他拆迁户的征收拆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申请信息公开吗
在申请公开涉及他人隐私的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时究竟是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予以公开,还是适用《信息公开条例》保护拆迁户的隐私为上拒绝公开?最高人民法院在任某诉被申请人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再审案中(201
2021-11-16 -
农村工作会议定调,2021年拆迁不会停止
这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合理划分村庄布局,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此项意见正式确认,2021年将继续进行拆迁。为什麽不像人们所说的那样,旧改取代了“拆迁”,使拆迁完全消失,退出历史舞台?
2021-11-15 -
《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出台会对集体土地征收产生什么影响
征地公告发布后不得抢建、新建等该《规定》第八条,有关部门在取得土地预审和选址批准文件后,应在拟征收的土地镇(乡)、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告知被征地农民相关要求及补偿政策。预公告的时间不能少于10个工作日。预公告发布后,
202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