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棚户改造拆迁补偿胜诉案例:虾塘遭遇棚改被违法施工强行填平案
在复杂的拆迁纠纷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常面临诸多挑战。林女士就曾深陷这样的困境,其经营的十二亩虾塘在征收过程中遭遇不明身份人员强行填平,而向公安机关求助后却石沉大海。但令人欣慰的是,在专业力量的介入下,局势迎来了转机。
最终,法院判定北海市某分局需对林女士的诉求重新处理,这一胜诉结果不仅为林女士带来了希望,更彰显了法律维权的力量与价值。
一、案件初始状况
林女士在广西北海市某区拥有十二亩虾塘用于经营,当地纳入征收范围后,因补偿标准问题未与征收方达成协议。2019 年 5 月,不明身份人员未经协商强行填平虾塘,林女士财产受损。
当月,林女士向北海市公安局某分局邮寄《违法行为紧急查处申请书》,但分局未作答复,林女士权益面临严重威胁,遂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宋金玉律师、邱萍萍律师维权。
二、办案经过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协助林女士全面收集证据。一方面,针对虾塘被强行填平这一关键事实,通过现场勘查、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虾塘受损前后的状态证据,包括被填平的虾塘全貌、周边环境以及可能遗留的施工痕迹等。另一方面,收集林女士向某分局邮寄申请书的凭证,如邮寄单据、查询记录等,以证明申请行为的发生及时间。
同时,对与征收相关的文件资料进行梳理,寻找可能存在的违法线索与关联证据。在此基础上,律师精心撰写起诉书,依据充分的证据与法律规定,精准指导林女士针对某分局的不作为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开庭审理结果
庭审中,某分局辩称林女士请求不属于其职责范围,已转交相关材料至区政府办公室且给予了帮助,强调征地拆迁及相关执行行为不违反治安管理法,已依法履职。但京平拆迁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十一条指出,某分局在收到申请书后,既未出警调查,也未告知处理结果,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查处申请,构成行政不作为。
最终,法院支持京平拆迁律师观点,判决责令被告北海市某分局在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对林女士的《违法行为紧急查处申请书》请求重新作出处理,林女士成功胜诉。
四、律师专业意见与建议
在行政维权领域,向行政机关提交申请、复议、申诉等材料后,行政机关若未在法定期限内书面答复,即构成行政不作为,可通过行政诉讼确认其责任。对于面临类似困扰的当事人,在遭遇权益侵害时,及时保留各类证据至关重要,这是维权的基础。同时,专业法律知识与诉讼技巧在维权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京平律师团队凭借丰富的拆迁维权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办案流程,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制定有效的维权策略。当遇到此类复杂且涉及重大权益的问题时,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选择像京平律师事务所这样专业、经验丰富的团队,借助专业力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因法律知识不足或维权方式不当而导致权益受损无法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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