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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拆迁补偿胜诉案例:辽宁商铺棚户改造征收补偿不合理纠纷案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2-21

商铺拆迁补偿胜诉案例:辽宁商铺棚户改造征收补偿不合理纠纷案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的李先生,就曾因住改非商铺遭遇棚户区改造,陷入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合理的难题。当地政府态度强势,协商毫无进展,甚至一度准备对李先生的房屋进行司法强拆。然而,峰回路转,在专业的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介入后,局势发生了戏剧性的逆转。
 
最终,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变更征收范围,李先生的商铺得以保全。
 
一、案例初始状况
 
李先生在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拥有一套国有土地上的住改非合法房屋,用于商业经营且营业执照等手续齐全,经营收入是全家主要经济来源。2014年6月,因当地棚户区改造工程,李先生商铺所在区域面临政府征收拆迁。但收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征收方提出的补偿标准极低,与商铺实际价值差距巨大,李先生认为按此不公平条件征收不如不拆迁,且与当地政府协商无果。
 
二、办案经过与证据收集
 
2014年7月,李先生聘请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代理维权。赵健律师程波律师赵现昭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对案情展开深入研究。依据以往办案经验和本案实际情况,协助李先生启动一系列法律调查程序,彻查征收拆迁细节。在此过程中,律师们发现当地政府为司法强拆做准备,如委托评估公司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分户评估报告》,2014年11月3日县政府还作出《清原满族自治县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同时,律师们通过调查发现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4年3月14日针对该地块作出的辽发改投资[2014]XX号《关于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XX棚户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这一立项批复文件,从法律和程序方面存在违法之处,且该文件涉及李先生房屋权益,对其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此为关键证据。
 
三、开庭审理结果
 
律师起草《行政复议申请书》,将作出立项批复文件的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复议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行政复议及其他法律程序的配合下,成功对征收方施加法律压力,扭转征收局面。
 
2014年12月4日,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变更清原满族自治县XX棚户区改造工程(XX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征收范围示意图的决定》以及《关于撤销清原满族自治县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清房征补字第XX号)的决定》,变更征收范围,不再征收李先生的商铺,李先生的商铺得以保全,维权行动圆满成功。
 
四、专业意见、建议与总结
 
从律师角度来看,在拆迁维权案件中,充分的法律调查和对关键证据的把握至关重要。本案中,律师通过深入调查发现立项批复文件的违法之处,以此为突破口成功维权。对于有同类困扰的当事人,拆迁过程中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权益保障,当事人往往因缺乏专业法律知识和经验处于劣势。
 
因此,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等问题时,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在征地拆迁维权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和维权策略,帮助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选择专业的律师,如京平律师,是在拆迁维权道路上迈出的关键且正确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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