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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利川市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办法》2019年公布实施有效期5年,对无法消除影响的违法建设按期拆除的不予罚款处罚
湖北省《利川市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办法》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改正,并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存在违法事实的违法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应当拆除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拆除;对按期拆除的,不予罚款处罚;对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未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或以非法集资、合伙建设等其它方式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依法应予拆除的,责令限期拆除:
发布时间:2022-05-17 11:05:46 -
湖北省《随州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最新版2022年未调整将继续沿用2015年版本
湖北省《随州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第四条 受益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为被征地农民给予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对被征地时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人员,按被征地时我市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标准给予全额补偿;对被征地时60周岁以下(59周岁至16周岁)的人员,年龄每降低1岁,补偿标准按全额补偿的1%递减。
发布时间:2022-05-16 11:51:49 -
湖北省《咸宁市中心城区土地征收工作程序实施细则》2021年最新版规定了土地征收的15个步骤,有效期5年
湖北省《咸宁市中心城区土地征收工作程序实施细则》一、确定土地征收范围。二、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三、土地现状调查。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六、编制补偿安置方案。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八、组织听证。九、办理补偿登记。十、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十一、落实补偿费用。十二、征地报批。十三、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十四、实施土地征收。十五、土地交付。
发布时间:2022-05-13 14:38:05 -
湖北省最新版《鄂州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已于2020年修订完毕有效期5年
《鄂州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第九条 湖北省鄂州市自土地调查工作启动之日起,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的,一律不予补偿:(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三)房屋析产、转让、租赁、抵押;(四)迁入户口或者分户,第二十条 湖北省鄂州市实行安置房安置的,其安置面积按人均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安置。具体结算方式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予以确定并结算差价。
发布时间:2022-05-06 13:49:34 -
湖北省《宜昌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行动(2022~2025年)实施方案》目标:2025年底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宜昌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行动(2022~2025年)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工作目标。到2022年底,各地形成较完备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到2025年底,全市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改造后的小区成为“设施完备、安全健康、环境整洁、配套齐全、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发布时间:2022-04-28 14:24:13 -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目标:到2025年完成1.5万个以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啦湖北省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目标到2025年,全省完成1 5万个以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基础类”是保障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重点改造内容,包括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通信、安防、消防、垃圾分类、管线整治等。
发布时间:2022-04-28 14:15:37 -
湖北省《武汉市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处置办法》最新版已于2018年发布有效期5年,违反规划拆除不违反没收
《武汉市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处置办法》所称违法用地上建筑物,是指违法当事人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的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第四条 湖北省武汉市违法用地上建筑物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依法予以拆除。第八条 湖北省武汉市违法用地上建筑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依法予以没收。第六条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土地主管部门应当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由土地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署姓名,加盖土地主管部门印章,注明日期,并附下列材料:
发布时间:2022-04-27 16:18:16 -
《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确定了湖北省土地征收程序从确定土地征收范围开始到土地交付一共15步,于2020年施行有效期5年
《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湖北省实际制定,一、确定土地征收范围。二、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三、土地现状调查。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六、编制补偿安置方案。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八、组织听证。九、办理补偿登记。十、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十一、落实补偿费用。十二、征地报批。十三、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十四、实施土地征收。十五、土地交付。
发布时间:2022-04-27 10:13:49 -
《重庆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出炉,新型城镇化目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0%,城镇人口达到2800万人
《重庆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出炉,新型城镇化目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0%,城镇人口达到2800万人,合力建设现代基础设施网络,共建轨道上的双城经济圈,打造世界级机场群,推动川渝电网一体化。协同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共建高水平汽车产业研发生产基地,培育世界级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建设成渝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打造富有巴蜀特色的国际消费目的地和全国重要的现代服务业高地。
发布时间:2022-04-20 10:03:16 -
辽宁省《锦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2022年现行有效
辽宁省《锦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2022年现行有效,第二十五条 辽宁省锦州市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其补偿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住宅房屋应安置建筑面积×被征收住宅房屋的评估价格-个人应出资金额+政策性补偿+符合规定的奖励。第二十七条 征收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其补偿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应安置建筑面积×被征收非住宅房屋的评估价格+政策性补偿+符合规定的奖励。
发布时间:2022-04-02 15:47:32 -
南充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1—2025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3770个(含散居楼栋),涉及32.63万户居民
南充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1—2025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3770个(含散居楼栋),涉及32 63万户居民,全面启动改造工作,年底前完成不少于总改造项目的20%;2021—2023年,总结试点项目经验,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累计完成不少于总改造项目的60%;2024—2025年,开展疑难、困难老旧小区改造攻坚工作,2025年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
发布时间:2022-02-09 15:37:10 -
重庆市征地对象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每人每年5500元,最低2年,最高15年
重庆市征地对象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每人每年5500元,最低2年,最高15年(二)补贴标准。1﹒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为5500元 人·年,在我市区片综合地价公布或调整时调整。2﹒补贴年限。根据补贴对象在征收土地公告当月的年龄确定补贴年限,最低2年,最高15年,具体如下: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补贴年限为2年;年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的,补贴年限为3年;年满20周岁不满22周岁的,补贴年限为4年;年满22周岁不满24周岁的,补贴年限为5年;
发布时间:2022-02-08 14:30:49 -
《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涉及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楼房改建、简易楼腾退改造等项目
《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涉及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楼房改建、简易楼腾退改造等项目,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聚焦城市建成区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不搞大拆大建,除城镇棚户区改造外,原则上不包括房屋征收、土地征收、土地储备、房地产一级开发等项目。城市更新行动与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进行有效衔接,规划利用好疏解腾退的空间资源。
发布时间:2022-01-27 11:27:27 -
2015年4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代理拆迁律师:王立江(电话:18800003178)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时间:2015年4月26日
发布时间:2016-04-19 17:5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