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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浙江余姚市商业用房征地拆迁维权案
余姚市某娱乐有限公司在该市承租了一套商业用房进行经营,至今仍在租赁期内。正当该公司经营得红红火火的时候,却收到了拆迁的消息。经营过程中,该公司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但拆迁办在商谈拆迁补偿事宜时,承诺给予该公司的补偿却很低,按照拆迁办的补偿标准,该公司将连成本都无法收回,因此双方迟迟未能达成补偿协议。不料,拆迁办串通了这套房子的房东,绕过该公司直接签订了协议,由房东通知该公司限期搬迁。 眼看搬迁期限将至,该公司的股东心急如焚,经过多方打探,找到专业办理征地拆迁维权案件的京平拆迁律师团队,经过与律师的深入交流,现该公司已经委托本团队全权代理维权。目前,赵健律师、王炳峰律师和蔡晓仪助理已经介入案件,维权行动正式展开,团队决心通过专业的法律运作,为委托人
发布时间:2014-05-07 09:29:28 -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北京市怀柔区征地拆迁维权案
北京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怀柔区于2009 年7月从某银行购买的商业楼,现房产面临征收,影响该公司正常商业经营。并且跟当事人商谈的相关征收人员并不是政府人员,也拿不出相关征收文件,该公司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并找到了我们团队进行维权。 拆迁应本着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而此次拆迁无补偿标准,给予的补偿实在是太低。目前,张波律师、曹星律师和程波律师已介入案件,并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律调查程序,尽我们最大努力为委托人争取到满意的补偿。
发布时间:2014-05-05 15:23:36 -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河南省征地拆迁维权案
委托人宋先生等六人系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某村村民,在没有送达任何征收公告、征收批文及相应补偿的情况下,村委会口头告知要征收委托人的房屋,既不谈判,也不签订书面拆迁补偿协议,补偿标准也很低,在谈判、上访无任何效果后,找到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委托团队代理拆迁补偿不公的纠纷。
发布时间:2014-05-04 13:27:50 -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天津东丽区征地拆迁维权案
张女士在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镇大安村拥有合法房屋及袁家河堤东侧的养殖地。房屋及土地是2005年向天津市大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购买随后建筑的房屋面积近588平方米,在该房屋的旁边是厂房作为养殖金鱼使用,其建筑面积近1900平方米。因为拆迁,村委找其谈判,赔偿是600元每平,张女士不同意此补偿。2014年3月31日军粮城街道办事处下发了限期违法强拆的通知。张女士认为拆迁办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利益,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来到北京同拆迁律师进行了面谈。张女士最后委托了赵健律师、黄爱华律师和王奇兵律师来帮助自己维权。 律师们现在已经正式介入案件,在第一时间内启动法律维权程序。律师们将会兢兢业业、尽职尽责,通过法律程序替委托人争取到满意的补偿,维护其合法权利。 了解更
发布时间:2014-04-18 11:42:16 -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江苏省丰县征地拆迁维权案
杨森(化名)和杨涛是(化名)是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凤城镇齐庄杨村的村民。两人在村里都有自己的房屋,由于政府征用,现在面临拆迁。杨森的土地使用权面积是200平方米,实际占地面积是260.55平方米,用于经营。有丰县公安局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和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杨涛的土地使用权面积是200平方米,实际占地面积233.55平方米,有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丰县国家税务局颁发税务登记证,进行个体经营。拆迁开始后并没有政府的工作人员和他们提高了房屋拆迁补偿的事情,而且在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已对多户村民的房屋进行强制拆迁。杨森和杨涛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防止自己被违法强拆,决定通过拆迁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人介绍杨森和杨涛同京平拆迁
发布时间:2014-04-18 10:15:05 -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武汉企业房屋征收补偿征地拆迁维权案
委托人武汉某企业,在江汉区兴业路56号拥有合法房屋用于商铺出租和企业经营,现委托人的房屋因沙鸥铝业片旧城改建安置房项目面临被征收。因拆迁办拒绝出示任何证明征收合法的文件,且给出的征收补偿明显低于市场价值,双方至今未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近日,号称拆迁公司的工作人员手持棍棒等到委托人出租的服装加工厂,强行将所有工人驱赶出厂,影响恶劣,并在委托人房屋周围设置围挡,威胁、恐吓被征收房屋一层商户,甚至有不明身份者使用暴力将委托人所有房屋的大门严重破坏,还将厂区工人打伤,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找到了北京以专业拆迁著称的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决心依法维权。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决定由赵健律师、黄爱华律师、李霞律师代理此案,目前
发布时间:2014-04-14 16:12:10 -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第四村征地拆迁维权案
赵先生等8户人家均在多年前租赁了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第四村的土地或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租赁期限大多数都在二十年以上,8户人家为此投入了大量资金,经营收入也是各家庭的经济生活来源。然而,在租赁合同期内,8户人家承租的土地和房屋遭遇了征收拆迁。根据法律规定,政府部门征收拆迁8户人家承租的土地房屋,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但据赵先生等8户人家反映,相关部门在宣传、商谈拆迁补偿事宜时,承诺给予8户人家的补偿项目、补偿标准均不合理,甚至连成本都不够,这样的征收拆迁会给8户人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赵先生等8户人家对征收拆迁补偿不满意,抵触情绪大,不愿自行交房腾地。 为了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赵先生等8户人家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经多方考察,赵先生等8
发布时间:2014-04-09 14:36:08 -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北京海淀征地拆迁维权案
因北京市海淀区建设项目改造,政府对王先生位于田村镇黄家坟的房屋进行拆迁。但是安置补偿标准过低,王先生无法和拆迁办达成补偿协议。让王先生气愤的是,在未达成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形下,拆迁公司强行组织力量并纠集社会人员对王先生的房屋进行停水断电,给当一家人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且上述违法行为已经持续11月之久。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先生决定寻求法律上的支持和救济。 王先生同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取得了联系,经过沟通委托了赵健律师和曹星律师代理自己维权。两位律师已经正式介入案件,将根据王先生的实际情况,以王先生的合法权利为核心,依法律办事、兢兢业业,尽最大努力维护其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4-04-03 15:05:10 -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吉林洮南征地拆迁维权案
刘先生在吉林省洮南市有合法住宅。因洮南市城市建设,刘先生的房子面临拆迁。洮南市人民政府对刘先生房屋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大约为每平米1300-1500元间,而当地市场价格约2700-2800元。刘先生认为这么低的补偿,不能弥补拆迁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因而同政府产生纠纷。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家人协商刘先生决定聘请京平专业的拆迁律师维权。 刘先生同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得了联系,并委托了库建辉、张波和曹星三位律师帮助自己维权。现在三位律师已经正式介入了此案,决心通过依法启动法律程序,尽最大努力为刘先生争取到满意的补偿。
发布时间:2014-04-03 15:00:00 -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天津北辰征地拆迁维权案
吴先生、于女士系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温家房子村村民,并且在该村拥有合法的房屋。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吴先生的父亲。吴先生父亲去世后,该房屋由吴先生的母亲于女士和吴先生继承。房产证面积是226.8米。后来因为吴先生结婚用房,村委会说没有宅基地了,让其在原有的宅基地上建新房。吴先生于2003年、2007年先后加盖房屋,现共计有326.2米。现房屋面临拆迁,吴先生认为村委会的补偿不合理,且双方对补偿数额差距较大。就在还没达成补偿协议的时候,该村有十几户村民的房子却被强制拆迁,吴先生家的房子也是随时都有可能被违法强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避免房子无辜被违法强拆,吴先生找到了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 经过深入的沟通,吴先生和其母亲于女士委托了办案能力出色的赵健律师、邸顺红律师和章赛艳
发布时间:2014-04-03 13:23:23 -
拆迁律师讲解征地拆迁中的养老保险问题
拆迁律师讲解农民被征地以后的保障是什么,首先国家考虑到失去土地的农民国家在征地的时候会给一个养老保险,而且征地的补偿款正常发放与农民,而且可有选择性,首先是保险的缴纳属于自愿形式,而且缴纳的保险费用是有一小部份是当地政府给缴纳另外的一大部份是由农民自己缴纳,只要缴纳到一定年限到了指定年龄就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就是每个月按时领取工资一样。 一、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是什么? 参保范围:本市范围内因城市拓展、道路网络、市场建设、工业园区开发等征用土地后,人均耕地不足0.2亩的村(村民小组)或村集体经济组织。 参保对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列入土地承包时纯农户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包括现役义务兵、各类在校学生(研究
发布时间:2014-05-05 17:03:51 -
习主席在西安讲征地拆迁的正确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如果我们脱离群众、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最终也会走向失败。我们要适应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新特点新要求,深入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工作,虚心向群众学习,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始终植根人民、造福人民,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 近年来,长安区抢抓省市共建大西安历史机遇,主动承接先进产业转移,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相继又快又稳地完成了三星电子产业园、常宁新城核心区等一批大规模征地拆迁任务,创造出了陕西速度、西安效率,为全市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实践中,长安区委、区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将践行群众路线、站稳群众立
发布时间:2014-04-14 13:54:22 -
论律师在征地拆迁纠纷案件中的调解(二)
三、征地拆迁纠纷的特点以及律师参与征地拆迁纠纷调解的必要性 (一)征地拆迁纠纷的特点 征地拆迁纠纷具有当事人多、涉及面广、矛盾复杂激烈的特点,处置不妥当,极容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事件。在社会转型时期的敏感阶段,征地拆迁纠纷的调解和妥善处理,为人民调解工作增添了新的内容。律师作为熟悉法律的社会中介群体,参与征地拆迁纠纷的调解具有特殊的优势,实践表明,律师在征地拆迁纠纷中的积极参与调解可以达到比较理想的效果,同时也更有利于矛盾的和平解决以及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1、当事一方或双方人数众多,矛盾易激化 按照
发布时间:2014-04-10 14:34:23 -
论律师在征地拆迁纠纷案件中的调解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曹星 调解制度作为一种中国司法的特有传统,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这一传统也被奉为东方经验。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之下,国家以立法的形式鼓励以调解的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特别是2010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颁布,使调解制度成为一段时间内社会和民众热议的话题。然而,我国国内对调解制度的研究主要是以人民法院或社会调解机构为切入点,对律师在调解中的作用及相关制度完善的研究几乎为空白。 笔者认为,律师参与调解,这是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一个全新的发展方向。尤其是在土地征收以及房屋拆迁纠纷
发布时间:2014-04-09 15: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