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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2022年未做修订,将继续沿用2017年版本
《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第十九条 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被征地农户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户籍的被征地农民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范围。第二十一条 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为时点,将被征地农民划分为下列三个年龄段:(一)未满16周岁(未成年年龄段);(二)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劳动年龄段);(三)60周岁以上(养老年龄段)。
发布时间:2022-06-14 14:01:27 -
《天津市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目的为实现凭证管地、凭证用地
《天津市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查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的权属情况,实现凭证管地、凭证用地,对于进一步提高我市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发布时间:2022-06-14 13:34:42 -
《上海市征收安置住房管理办法》对征收安置住房设计做出了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上海市征收安置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征收安置住房建设项目的建筑设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等规划控制指标。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住宅建设的技术规范、标准。(二)住宅房型设计需满足本市保障性住房各类设计标准的要求。(三)综合考虑住宅使用功能与空间组合、家庭人口及构成等要素,以满足家庭基本居住生活要求。(四)结合绿色建筑发展及城市风貌设计,提高项目建设品质。
发布时间:2022-06-09 15:33:59 -
河北省石家庄市《关于加强主城区城市棚户区征收改造工作的意见》鼓励棚户区改造就近异地安置,将于2022年失效
河北省石家庄市《关于加强主城区城市棚户区征收改造工作的意见》三、鼓励就近异地安置(一)征收住宅类房屋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原地产权调换或就近异地安置。3、就近异地安置:被征收人选择政府安排的就近异地安置房的,被征收房屋与异地安置房等价值部分,可按政府限定价结算,因房屋不可分割超出部分可按优惠价结算,具体标准在征收补偿方案中明确。限定价由辖区政府按照不低于市场评估价格70%的原则确定,优惠价可参照成本价格确定。
发布时间:2022-06-02 15:27:56 -
河北省石家庄市《关于加快市区1975年以前危旧住房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危房改造包含征收拆除在内的四种方式,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河北省石家庄市《关于加快市区1975年以前危旧住房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河北省石家庄市1975年以前危旧住房更新范围: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栾城区、藁城区、鹿泉区国有土地上1975年(含)以前建设的房屋以及已鉴定为D级的危险住房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平房列入更新范围。更新方式:(一)成片改造。(二)加固维修。(三)原址翻建。(四)征收拆除。
发布时间:2022-06-02 13:57:00 -
广东省《云浮市“三旧”改造管理办法》自2019年12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21日
广东省《云浮市“三旧”改造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旧城镇改造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方式:(一)政府组织实施,政府进行拆迁补偿后收回储备公开出让,或者通过公开方式选定项目实施主体。(二)市场主体实施改造,全部权利人通过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将房地产权益转移到单一市场主体后由其实施改造。第二十四条 广东省云浮市旧村庄(居)改造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方式:(一)政府组织实施。由政府负责对土地开展征收、拆迁、平整及村民住宅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物业复建安置补偿等相关工作,经整理的土地纳入储备后实施公开出让或者用于市政公共设施建设,
发布时间:2022-06-01 15:58:29 -
广东省阳江市《关于进一步完善阳江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自2021年12月实施有效期5年
广东省阳江市《关于进一步完善阳江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四、广东省阳江市征地社保费发放:被征地农民无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还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都给予同等标准的征地社保费补贴。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按现行相关制度规定执行。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征地社保费一次性全部划入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计算实际缴费年限,领取养老金时不再加发征地社保基础养老金。
发布时间:2022-06-01 13:34:10 -
广东省《中山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最新版已于2022年1月14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广东省《中山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广东省中山市征地社保费用于为被征地农民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按现行相关制度规定执行。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征地社保费一次性全部划入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计算实际缴费年限,领取养老金时不再加发征地社保基础养老金。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为其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将征地社保费一次性划入,待其领取养老待遇时按照国家有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办理。
发布时间:2022-05-31 15:24:44 -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最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于2020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广西全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原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同时停止执行。2020年1月1日前,已经获得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其征地补偿及征地程序按照已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组织实施。
发布时间:2022-05-18 14:22:23 -
《江西省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危房改造新建房屋的一般农户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
《江西省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对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补助不低于2 2万元;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抗震改造新建房屋的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参照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执行,一般农户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危房改造、抗震改造维修加固房屋的,每户补助不低于5000元。
发布时间:2022-05-11 14:58:00 -
《江西省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农村危房改造特困人员补助2.2万元以上,禁止使用补助资金进行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改造行为
《江西省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农村危房改造要达到15年以上安全期限。禁止使用补助资金单独进行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改造行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户补助不低于2 2万元;低保户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三类对象具有残疾人身份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可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按不低于2000元标准增加安排补助资金。
发布时间:2022-05-11 13:43:44 -
国资发改组:《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已于2014年公布实施
《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棚户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采取财政补助、银行贷款、企业支持、职工自筹、市场开发等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对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按照《财政部关于切实落实相关财政政策积极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财综〔2010〕8号)规定,切实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严格按照规定免收土地出让收入。
发布时间:2022-05-09 11:38:27 -
江西省《赣州市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公布了2019-2023年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数量和进度以及改造标准
赣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重点改造城市、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改造计划。用5年时间,全面完成建成于2000年以前的城镇老旧小区751个改造、涉及住户7 49万户。其中2019年至2021年完成改造老旧小区约480个、涉及住户6 29万户。改造内容。围绕“小区面貌改观、房屋功能改善、基础设施改造、居住环境改优”等四个方面实施提升改造,重点突出完善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配套,具体改造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3。
发布时间:2022-05-07 13:45:38 -
湖北省《宜昌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行动(2022~2025年)实施方案》目标:2025年底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宜昌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行动(2022~2025年)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工作目标。到2022年底,各地形成较完备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到2025年底,全市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改造后的小区成为“设施完备、安全健康、环境整洁、配套齐全、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发布时间:2022-04-28 14: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