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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农村拆迁案例:拟征地公告及拟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未张贴,征地批文被确认违法
2013年,在未有前兆的情况下,刘女士被工作人员告知自己的房屋已经被纳入政府征收范围之中。这突如其来的征收打乱了刘女士的生活。随着征收进程的迅速推进,刘女士与工作人员进行了多轮谈判,然而,所获知的拆迁补偿金额在刘女士看来是完全不合理的。因此,双方最终未能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发布时间:2020-02-28 10:11:52 -
山东德州农村拆迁案例:超越权限强制拔除承包地种植树苗违法
2018年,郭女士的承包地因修建高铁而被纳入征收范围。为了确定征收行为是否会对自己的树苗种植产生影响,郭女士自行申请了征地手续的政府信息公开,却被告知征地仍未获得合法手续。于是,郭女士依旧按照往年的做法按时栽种了树苗。然而,2019年3月14日,郭女士发现自己所栽种的树苗被人强行拔除。气愤之下,郭女士选择了报警,却在警方调查后得知该拔除行为是政府主导的行为。原因是自己在拟征收公告公布后依然栽种树苗,已属于抢栽行为,政府依照相关规定依法将树苗拔除。
发布时间:2020-02-06 14:25:21 -
江苏城市拆迁案例:征收决定合法性存疑律师助力确认违法
2017年12月29日,某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沈先生两人向某区政府申请该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及公告的信息公开。沈先生二人于2018年2月14 日收到回复被告知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在相关网站查询。沈先生两人对征收决定依然存在疑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为了更好的主张和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他们决定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张爱慧律师、辛晋敬律师帮助自己,让维权之路不再孤单。
发布时间:2019-08-15 10:27:03 -
山东日照拆迁维权胜诉:拟征地公告及拟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未张贴,征地批文被确认违法
山东日照拆迁维权胜诉:拟征地公告及拟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未张贴,征地批文被确认违法【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程东胜律师、章赛艳律师、叶方荣律师
发布时间:2020-02-28 09:44:42 -
开年解读:新土地法给农民能带来哪些好处?
如果问2020年开年有什么事情是农民最为关注的,无疑是元旦当日正式生效的新《土地管理法》。这一新法的正式生效带来了众多制度的重要变革,也将深远影响到土地征收的进程,甚至是农民的具体生活。 在土地管理法正式生效之际,我们请专门承办征地拆迁法律事务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这一话题作出详细的法律解读。 在京平拆迁律师看来,集体土地入市,或成为农村农民经济水平新拉动点。长期以来,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单位及个人进行建设行为必须使用国有土地,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得以转让或者租用的方式交由单位或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新《土地管理法》正式生效后,集体土地进入市场已经获得了法律的许可,这种国有土地以及集体土地之间泾渭分明的局面将被打破。 该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已被确定为
发布时间:2020-02-10 14:25:05 -
律师:这件事说明当今对公众普法依然非常重要
很多老百姓只是模模糊糊地知道可以民告官,但根本分不清什么叫民事起诉,什么叫行政诉讼。今天,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健结合近期的一起典型案件普及法律常识,作出详细法律解读。 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有什么不同?专门承办拆迁类法律事务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健表示,民事案件,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解决的是私权利的纠纷;而行政诉讼则是指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当事人的基本权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因而起诉,行政法律关系是不平等的,行政诉讼解决的是不平等主体间涉及公权力与私权利交叉的部分。 江苏扬州仪征刘集镇案件持续被公众关注。据媒体报道,彭某某与刘集镇政府存在拆迁纠纷,彭某某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案
发布时间:2020-01-10 14:12:32 -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要点
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其中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规定引起了广泛关注。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出让、出租等过程中,与国有土地享有同权同价的
发布时间:2020-02-05 15:51:15 -
集体土地入市,征收补偿保障……新土地管理法会给农民带来什么?
如果问2020年开年有什么事情是农民最为关注的,无疑是元旦当日正式生效的新《土地管理法》。这一新法的正式生效带来了众多制度的重要变革,也将深远影响到土地征收的进程,甚至是农民的具体生活。 值此规制土地管理的根本性法律修改并正式生效之际,农民的权利和生活将得到怎
发布时间:2020-02-05 15:42:40 -
集体土地入市,征收补偿保障……新土地管理法给农民带来了什么?
新《土地管理法》正式生效后,集体土地进入市场已经获得了法律的许可,这种国有土地以及集体土地之间泾渭分明的局面将被打破。第六十三条规定,已被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个人或单位使用。
发布时间:2020-01-13 09:52:48 -
房屋还未违法强拆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助当事人获得合理拆迁补偿!
2017年8月底,张先生居住的街道却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城区房屋征收搬迁工作动员大会”,有30户农户被划入了拆迁范围之内,张先生被告知自己家的房屋也在其中。
发布时间:2019-09-09 10:08:21 -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要点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出让、出租等过程中,与国有土地享有同权同价的入市策略。国家推行这一改革的目的在于,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经征收直接“入市”,通过城乡建设用地“统一市场、同权同价”,提高集体建设用地的配置效率,并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在法律制度层面上扫清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障碍。
发布时间:2019-09-09 09:54:17 -
家庭成员去世,村集体能否收回承包地
家里长辈去世后,村里收回自己家的部分承包地,是否合法?最近,常常收到当事人咨询京平拆迁律师这类问题。 农村的土地,是农村村民的基础生产资料,也是村民主要的经济来源。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实践中,若户内家庭成员死亡,部分地区的村集体组织便会立即抽回死亡成员的相应份额的承包地,致使家庭承包土地减少,那么,这些村集体抽回承包地的行为是否合法呢? 承包地的承包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
发布时间:2019-08-20 11:06:02 -
出嫁女与户口迁出的农村大学生能否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
在征迁工作中,关于出嫁女和将户口迁出农村的在校大学生是否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这一问题,往往存在着争议。不少人由于对此类问题了解得不够充分,有时可能会丧失本应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针对这两类人员能否获得征地补偿款这一问题进行分析,希望能够对出嫁女和将户口迁出农村的在校大学生有所帮助。 出嫁女是否有权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 在我国,土地征收补偿费的发放应当依照当地户籍人口为首要原则,同时兼顾土地的生活保障功能,对于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只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将户籍迁出,没有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并重新获得
发布时间:2019-08-07 10:16:43 -
“无证房”都不能确权吗?
我国的房屋确权工作也已经进行了五、六年了,但是依然没办法做到全面和完善。那么,“无证房”都不能确权吗?不能确权的房屋
发布时间:2019-06-18 10:2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