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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胜诉:浙江省杭州市行政复议获胜说明
【申请人】朱先生 【被申请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张波、李利、蔡晓仪 【基本案情】朱先生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拥有房屋,因城中村改造而面临拆迁。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朱先生的房屋遭到非法违法强拆。经人介绍,朱先生联系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聘请张波、李利、蔡晓仪代理维权。 为查明此次征收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京平拆迁律师指导当事人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提交相关法律调查文书,但随后该二单位仅向当事人提供征收方案及征地批文,企图以此代替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京平拆迁律师随即协助当事人分别向杭州市人民政府、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获胜】经过京平拆迁律师的专业代理,2016年6月,杭州市
发布时间:2016-06-21 10:26:13 -
征地拆迁胜诉:河北省邯郸市行政复议获胜说明
【申请人】郑先生 【被申请人】邯郸市国土资源局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曹星、谷美玲、蔡晓仪 【基本案情】郑先生在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拥有住宅房屋,因当地进行城中村改造,在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当地居委会以排除妨碍的名义将郑先生告到法院,并申请法院先予执行;当地法院随即裁定准予执行,并于2013年7月将郑先生的房屋强拆。违法强拆过后,居委会撤诉,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目前郑先生房屋所在地块正在进行商品房建设,郑先生至今未获得任何补偿。面对这样的情况,郑先生欲哭无泪,维权之路艰辛坎坷,这时候他决定委托专业的拆迁律师介入自己的案件操作。在多方咨询之后,郑先生来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聘请了曹星、谷美玲、蔡晓仪代理维权。 本案维权过程中,京平拆迁律师协助郑
发布时间:2016-05-19 17:55:36 -
征地拆迁胜诉:甘肃省兰州市行政复议获胜说明
【申 请 人】张先生 【被申请人】兰州市国土资源局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王炳峰、蔡晓仪 【基本案情】张先生在甘肃省兰州西固区某街道承包了土地,并建有农业生产用房,用于经营花圃。由于当地拟进行棚户区改造,张先生的房屋面临拆迁,但拆迁办以违章建筑的借口不给予补偿,并在未出示任何法定手续的情况下强行拆除了张先生的房屋。为了讨回公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张先生与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取得了联系,聘请了王炳峰、蔡晓仪代理本案。 为了查明张先生的土地是否属于征地红线范围,京平拆迁律师协助当事人向兰州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调取相关征地红线图,却被告知征地红线图不对个人提供。京平拆迁律师遂指导当事人向兰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获胜】在京平拆迁律师的专业代理下,2016年3月
发布时间:2016-04-25 17:56:58 -
胜诉杭州市某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行政复议公告
【当事人】金先生 【被申请人】杭州市某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葛荣律师 【案情简介】金先生是浙江省杭州市某区居民,因为房屋面临拆迁,在拆迁补偿问题上一直未与拆迁办达成合意。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金先生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委托了京平律所葛荣律师。葛拆迁律师介入后迅速启动法律程序调取相关证据,在第一环节就与被申请人争锋相对,京平拆迁律师展现出高超的专业性和负责任的态度,高效及时的提起一系列程序。 面对被申请人在复议过程中的强盗逻辑,葛律师采用环环相扣,步步紧逼的策略将被申请人的种种不合法的行政行为复议至杭州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并于2016年3月,金先生同时收到了杭州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的多份行政复议决定书。首战告捷,这一战役不仅
发布时间:2016-04-14 18:02:29 -
2016年4月1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协调
案由:行政查处不作为 代理拆迁律师:蔡晓仪(电话:18701566002) 地点: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时间:2016年4月18日9:00
发布时间:2016-04-13 17:42:31 -
2016年4月7日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公告
案由: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纠纷 代理拆迁律师:崔凤荣(电话:18611488490)魏巍(电话:18612248606) 地点:海口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6年4月7日
发布时间:2016-04-05 17:56:17 -
2016年3月2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听证公告
案由:撤销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决定、拆除决定 对方当事人: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代理拆迁律师:蔡晓仪(电话:18701566002) 地点: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楼9楼第2会议室 时间:2016年3月21日9:00
发布时间:2016-03-18 17:52:03 -
识破政府马虎眼 行政复议被撤销
2014年5月20日起,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罗先生一家人陷入了拆迁困境,面对拆迁办提出种种苛刻条款,罗先生的不妥协却遭遇了拆迁办的暴力施压。罗先生不但拆迁户找来的小混混殴打,自家房顶也拆迁户捅破,更有甚者,家里的防盗门、窗被撬开,财物均已不见。就这样,一个完整的家庭被残忍地击碎了,一家人面对如此暴力和野蛮竟是有家不能回,这给罗先生一家的生活和精神都造成了极大压力。因此,全家人开始走上了维权之路。信访是他们的第一选择,但是几个月过去,信访却迟迟没有答复,一家人仍旧生活在压力和惶恐中。终于,罗先生在意识到信访无果后明白了法律维权已是刻不容缓。为了可以及时维权,解救一家人于水火,罗先生找到了经验丰富并负有责任心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面对专业拆迁律师,罗
发布时间:2015-12-22 17:50:06 -
5月12日扬州市政府行政复议听证公告
案由:违法做出《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书》 对方当事人: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代理拆迁律师:王新亮 时间:2015年5月12日9时30分 地点:扬州市政府行政复议听证室
发布时间:2015-05-06 15:52:15 -
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被依法撤销
马先生(化名)在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浒墅关镇拥有两套合法房屋,近年来随着地方搞城镇化建设的范围不断扩大,马先生的两套房屋先后都被拆迁,但是,一套被偷拆,一套被镇政府违法强拆。怒不可遮的马先生找到了专业代理征地拆迁补偿案件且胜诉率极高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依法维权,本案由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中资深首席顾问赵健律师和办案能力出众的谷美玲律师共同负责。代理拆迁律师利用当事人已经获取的证据向虎丘区政府复议镇政府违法强拆违法,没想到被复议机关以超过了复议期限为由不予受理,后起诉至法院,在代理拆迁律师的专业质辩后成功胜诉,使得复议机关受理复议。 注:如需转载,请标明版权! 【温馨提示】 个案具有特殊性,请勿随意模仿,以免耽误维权时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版权所有: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北京京
发布时间:2015-05-05 21:04:45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最新版自2007年实施后暂未做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07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9号公布 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
发布时间:2022-05-09 14:53: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最新版已于2017年第十二届人大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次修正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发布时间:2022-05-09 14:40:28 -
广西城市拆迁案例:法律调查不被重视,行政复议恢复正途
申请人:李卫、黄卫、黄政林、巫谢香 被申请人:南宁市西乡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申请人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回复违法,并责令被申请人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案情简介】 李先生、
发布时间:2016-03-16 10:53:24 -
广西南宁城市拆迁案例:申请查处置之不理,行政复议调查处理
【拆迁律师说法】本案中,没有认定西乡塘区政府不依法履行查处责任的违法行为的关键是快递邮寄单上的收件人签名是门卫,而不是区长,该邮寄材料的签收时间是2015年的6月29日,而本案提起行政复议的时间是2015年的8月31日,试问,在漫长的60多天的时间里,门卫会不将查处申请材料递交政府工作人员吗?答案不想深究了。幸运的是,南宁市政府复议决定西乡塘区政府要对黄先生父子房屋被拆除事件进行查处调查,我们的目的已达到,老百姓较于政府,相当于鸡蛋较于石头,只有法律这个天平才可以使双方保持平衡,相信法律,相信京平。
发布时间:2016-03-11 17: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