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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安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地上附着物是指被征收土地上具有合法产权的建(构)筑物、农田水利设施及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各类设施。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归附着物所有者所有。
发布时间:2023-05-26 15:21:31 -
浙江嘉善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自2021年5月21日起施行
本通知自2021年5月21日起施行。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浙自然资函〔2021〕4号),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地块(项目)按照本通知执行。
发布时间:2023-05-25 14:43:52 -
广西《靖西市地片区综合地价》、《靖西市片区综合征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靖西市地片区综合地价》和《靖西市片区综合征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印发给你们,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靖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靖西市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靖政发〔2019〕13号)废止。
发布时间:2023-04-26 14:42:38 -
浙江省《武义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自2021年7月12日施行
浙江省《武义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浙江省武义县域内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其土地上房屋安置补偿、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适用本补偿标准。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为住宅的,实行货币安置和宅基地置换、公寓式产权置换的方式进行安置,城区规划区内一般采取公寓式产权置换安置。公寓式产权房屋一般以国有划拨方式供地。
发布时间:2022-09-28 15:39:54 -
浙江省《杭州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2022年未做调整继续沿用2021年施行版本
浙江省《杭州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浙江省杭州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实行包干补偿,按照征地总面积一次性补偿给被征地社区(村)包干统筹使用,并根据“有苗(物)补苗(物)、无苗(物)不补”的原则,由被征地社区(村)据实补偿给相应的所有权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包干补偿费用不超过4万元 亩,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包干补偿费用不超过2 8万元 亩。
发布时间:2022-09-26 15:28:14 -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土地征收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土地征收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的,按《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实施办法》(象政发〔2019〕126号)和《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实施细则》(象政发〔2019〕147号)文件执行。
发布时间:2021-11-11 10:52:20 -
2020广西省土地征收青苗补偿标准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发布时间:2020-11-25 10: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