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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土地管理法》解读,详细讲解每一条
新《土地管理法》解读,详细讲解每一条,新增第六条:“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解读:(1)2006年7月13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50号,以下简称“《建立土地督察制度通知》”)规定我国将设立土地督察制度,新《土地管理法》将我国设立土地督察制度首次上升到了法律层面。
发布时间:2022-03-02 13:31:54 -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事关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障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事关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障,被征地农民符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个人养老保险补偿费记账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在领取缴费补贴或代缴费期间死亡的,个人养老保险补偿费记账余额可依法继承,一次性支付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发布时间:2022-02-10 13:30:08 -
南充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1—2025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3770个(含散居楼栋),涉及32.63万户居民
南充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1—2025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3770个(含散居楼栋),涉及32 63万户居民,全面启动改造工作,年底前完成不少于总改造项目的20%;2021—2023年,总结试点项目经验,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累计完成不少于总改造项目的60%;2024—2025年,开展疑难、困难老旧小区改造攻坚工作,2025年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
发布时间:2022-02-09 15:37:10 -
《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
《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有关规定,为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规范棚户区改造融资行为,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2018年在棚户区改造领域开展试点,有序推进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工作,探索建立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与项目资产
发布时间:2022-01-27 15:43:50 -
《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涉及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楼房改建、简易楼腾退改造等项目
《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涉及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楼房改建、简易楼腾退改造等项目,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聚焦城市建成区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不搞大拆大建,除城镇棚户区改造外,原则上不包括房屋征收、土地征收、土地储备、房地产一级开发等项目。城市更新行动与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进行有效衔接,规划利用好疏解腾退的空间资源。
发布时间:2022-01-27 11:27:27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由居民自愿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由居民自愿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由棚户区内的居民自愿选择,各区县要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安置补偿办法。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规划条件允许的地区,尽可能实现就地安置。对中心城区因文物保护、规划条件限制等无法就地安置的,可进行异地安置,
发布时间:2022-01-27 11:14:23 -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2009年5月22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9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根据2021年9月24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发布时间:2022-01-26 11:57: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2年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2年现行有效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发布时间:2022-01-24 17:01:43 -
《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
《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为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规范棚户区改造融资行为,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有序推进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工作,探索建立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与项目资产、收益相对应的制度,发挥政府规范适度举债改善群众住房条件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发布时间:2022-01-19 10:23:10 -
广东省珠海市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政策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
广东省珠海市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政策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根据农用地价格修正法测算,安置补助费约为土地补偿费的1 5倍,确定土地补偿费比例为40%、安置补助费比例为60%。
发布时间:2021-12-01 13:37:04 -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5月27日市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1-11-26 11:47:33 -
贵州省毕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制定依据目的和意义
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目的是为征地补偿提供依据,是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推动我市征地补偿安置方式转变、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8194;& 8194;& 8194;& 8194;
发布时间:2021-11-10 10:54:57 -
解读|《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政策依据和注意事项
2020年11月9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正式印发,全面实施区片综合地价制度。为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现对我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出台背景、政策依据、制定程序、主要内容、特点优势等相关事项进行如下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04 11:28:17 -
广东省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制定的思路与原则
广东省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制定的思路与原则,合理保障原则。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制定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区片划分和测算方法科学合理,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发布时间:2021-10-13 14: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