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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农村拆迁案例:法律程序取缔信访 查处违法行为
【申请人】薛先生等四人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王新亮拆迁律师 【被申请人】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薛先生等四人是扬州市广陵区湾头镇某村村民,并在该村拥有合法营业用房。2015年9月,因当地政府提出的环境整治项目,他们的店铺均面临征收问题,但是对于商铺的具体补偿事宜,拆迁办并未提供合理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因此薛先生等人就拆迁补偿问题一直未与拆迁办达成一致意见。在僵持之下,薛先生等人为了合理争取自己的权益,并避免盲目操作可能带来的不必要损失,他们直接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委托京
发布时间:2016-04-30 15:54:52 -
吉林农村拆迁案例:未遵循法定程序的违法强拆被确认违法
本案中还有一个重点,就是夏女士依法提起诉讼的时间点,这也是拆迁律师进行精心的安排的,在通观夏女士案件的全部材料后,注意到时间节点的拆迁律师们,决定迅速的指导委托人起诉,事后在法院的庭审中与判决中都证明了拆迁律师的决定是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
发布时间:2016-04-25 11:26:34 -
贵州农村拆迁案例:复议职责的承担以法为准
【王氏父子要告状】 王氏父子生活在贵州省贵阳市遵义县,由于儿子长大了,需要独立门户了,因此父子二人在当地均拥有自己的合法住宅。父子二人生活在一个村子里面,互相的有着照应,一家人也是生活的和和
发布时间:2016-04-22 17:57:54 -
山西农村拆迁案例:以信访为借口不履行查处职责,法不容许
拆迁律师说法,有关部门作为有权机关,其在有权力的同时,也有了责,其必须依法履行自己的权力,若是寻找各种借口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并违背法拆迁律作出各种推三阻四的错误决定,那么法律是不会允许的,因为法律在赋予你权力的同时,同时也确保,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带来的后果必须由有权机关承担。
发布时间:2016-04-20 11:22:05 -
武汉农村拆迁案例:遭遇野蛮拆迁终维权
【拆迁律师言】拆迁维权之路本就是寂寞和坎坷的,加之老百姓对政府公权力的畏惧和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不了解,使得这条路显得更加不易。但是,选择拆迁维权首先必须选对方向,只有选择可以通向胜利的方向,方有希望看到曙光;其次,必须要有足够的信心,不仅要对拆迁维权有信心,更要坚定法律维权的信念并坚持到底。只有如此,才有可能在这场艰难的战斗中取得胜利!
发布时间:2016-04-15 17:21:04 -
河南郑州农村拆迁案例:用法律手段撤销地方红头文件
【要点提示】拆迁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形的行政行为,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二)条规定,予以撤销。 【案例索引】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区人民法院(2015)管行初字第XX号 【基本信息】 原告一:潘先生 原告二:王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王炳峰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燕 被告一:郑州市惠济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被告二: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案情简介】 潘先生与王先生均是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某村村民,在本村拥有住房。2015年相关部门提出要在潘先生与王先生房屋所占地块上进行
发布时间:2016-04-11 17:29:10 -
湖北农村拆迁案例:公安机关不作为 上级责令限期为
案件缘起 当事人卢先生,家住湖北省神农架林区九湖乡某村。自2014年12月,卢先生开始在其家门前建设房屋。当地大九湖镇称,因神农架林区大九湖镇整体移民搬迁,要求卢先生停止建设。2015年6月1日,大九湖镇城建办工作人员向卢先生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然而,没等卢先生家采取法律措施进行陈述和申辩,2015年6月5日晚上9点左右,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员突然闯入其家中,对其实施殴打并将其用绳子捆绑后,对其房屋实施违法强拆。事后,卢先生立即向神农架林区公安局电话报警,并要求对殴打事件进行调查。然而,过了一个多月,仍然没有查清事
发布时间:2016-03-31 16:20:47 -
贵州农村拆迁案例:“重复诉讼”被驳回,二审法院还公道
上诉人:胡先生 被上诉人:福泉市人民政府 上诉诉求:请求二审撤销原裁定,依法改判确认被上诉人未履行公开征地批文等信息的法定职责行政行为违法 【案情简介】 胡先生是贵州省福泉市龙昌镇仓盈湾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房产。1997年马瓮公路龙昌至牛场段改建修路,胡先生临路的五间房屋在征收的范围之内,为了尽快完成拆迁工作,趁胡先生不在家之际,拆迁组让其妻子在领款单上签字,只是说让去领钱,在其妻子不知所以的情况下稀里糊涂的就签了字,事后胡先生回来得知此事,向拆迁组追要签字的文件,才知道是领款单,看到上面对五间房屋的
发布时间:2016-03-30 13:58:30 -
上海农村拆迁案例:调查遭推诿,复议胜两级规划部门
【案情简介】 夏先生是上海人,在浦东区拥有集体土地上的住房一处。2007年 ,夏先生房屋所在地段被划进拆迁范围。拆迁办委托评估公司对夏先生的房屋进行了评估,评估价格远低于市场标准,让夏先生非常不满,因此双方迟迟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协议。2009年,拆迁办申请拆迁裁决,后因事实不清而中止;2015年6月,拆迁办再次申请拆迁裁决;2015年6月2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作出拆迁裁决,按照裁决结果,夏先生如果选择安置房,不仅面积比原来缩小,还要倒贴十几万元给拆迁办。夏先生感觉到凭借自己的力量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慕
发布时间:2016-03-28 14:50:16 -
安徽省安庆市农村拆迁案例:本分居民房被拆,拆迁维权战役首告捷
【事与愿违的拆迁】 张先生本是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X镇的本分居民,2014年因政府提出的修路工程,让张先生一家人为家乡的发展着实高兴,面临政府征收的他也以为从此生活可以变得更加美好,但残酷的现实却狠狠地打破了这一家人的期望。拆迁工程启动,关于补偿问题自然成为了大家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可是就在大家积极配合政府政策,准备搬迁时,拆迁办以蛮横无理的态度提出了让群众哗然的拆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更让张先生无法接受的是拆迁办不仅不听百姓声音,更是处处刁难、威胁,逼迫拆迁户签字搬迁。张先生不相信如此不合理的拆迁补偿
发布时间:2016-03-24 16:15:15 -
贵州农村拆迁案例:二审法院诠释“重复诉讼”之意
上诉人:胡先生 被上诉人:福泉市人民政府 上诉诉求: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裁定,依法改判确认被上诉人未履行公开一书二方案法定职责的行政行为违法 【本案焦点】 重复诉讼的认定条件 【案情简介】 胡先生是贵州省福泉市龙昌镇仓盈湾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房产。1997年马瓮公路龙昌至牛场段改建修路,胡先生临路的五间房屋在征收的范围之内,为了尽快完成拆迁工作,趁胡先生不在家之际,拆迁组让其妻子在领款单上签字,只是说让去领钱,在其妻子不知所以的情况下稀里糊涂的就签了字,事后胡先生回来得知此事,向拆迁组追要签字的文件,才知
发布时间:2016-03-23 13:58:05 -
浙江农村拆迁案例:违法强拆违法之“三改一拆”拆掉政府的信誉
拆迁维权成功是双方博弈的结果。这是要建立在被拆人拥有丰富的拆迁维权法律知识和维权经验的基础上。但是在实践中肯定有很多拆迁户由于不熟知相关法律法规而没法同拆迁办周旋,维权陷入困境。尤其是在面对违法强拆的时候,如果有专业的拆迁代理维权,拆迁办的层层壁垒就很容易攻破,维权过程中的困难也就不再是困难,拆迁户对代理拆迁律师身心信赖、紧密合作,这样即使是面对势力强大,态度强硬的拆迁办也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6-03-21 16:40:24 -
山东农村拆迁案例:招招制敌,违法强拆行为两审均被确认违法
拆迁户由于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往往不能抓住拆迁办的违法点、或抓住了却不知如何应对,尤其是面对违法强拆时更会紧张的不知所措,因为拆迁本就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在面对补偿不合理、拆迁办各种刁难、威逼利诱时很容易陷入拆迁办预设的陷阱而越陷越深,维权也就难上加难。所以在面对拆迁维权困境时,聘请一位专业的拆迁维权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拆迁律师的指导下,复议、诉讼、协商各个环节的进行都会显得游刃有余,这样在面临拆迁办的违法强拆、恐吓等各种逼迁的伎俩,就可以处于“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的境界,合理合法、顺理成
发布时间:2016-03-09 17:58:34 -
浙江省海宁市2022年最新《黄湾镇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试行)》出炉
浙江省海宁市黄湾镇2022年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黄湾镇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试行)》出炉,附件1浙江省海宁市黄湾镇青苗补偿标准参照表,附件2浙江省海宁市黄湾镇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表,附件3浙江省海宁市黄湾镇树木等补偿标准表,附件4浙江省海宁市黄湾镇农村房屋重置指导价格,附件5浙江省海宁市黄湾镇建筑材料两次搬运费补偿标准表
发布时间:2022-03-04 14:3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