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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案例:撤销生效的征收补偿决定,有多难?
今天我们来讲讲拆迁维权过程中,如何打掉拆迁办已下达的征收补偿决定书。实践中,征收补偿决定的下达必然以征收补偿决定为前提做出。那么在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征收决定已经公告的情形下,如何打掉因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作出的补偿决定也就成为拆迁维权的一大难点之一,而今天我们将通过一个生动的案例来解析如何推翻已下达的征收补偿决定。
发布时间:2016-10-18 17:53:21 -
广西农村拆迁案例:程序违法即违法限拆通知必撤销
【问题提示】在未查明事实的情况下,能否作出行政处罚?当事人是否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于涉嫌违法建设的房屋,相关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下达《限期搬迁拆除通知书》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要点提示】
发布时间:2016-10-12 14:57:20 -
湖南农村拆迁案例:申请国土厅“查处”变“信访”,省政府终还公道
赵先生是湖南省邵东县某村的村民,在村里承包有耕地进行农业生产。当因铁路建设需要占用村民的耕地,赵先生的耕地被列为征收范围内。但是赵先生却始终未见征收土地公告、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方案,更未获得合理补偿的情形下,2016年3月12日,怀邵衡铁路工程强行占用了赵先生的土地,进行项目建设。于2016年3月28日,赵先生向被申请人邮寄了《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一违法占地查处申请书》,请求被申请人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但被申请人却以“信访事项”处理。赵先生即无奈又愤慨,与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取得了联系,聘请了李霞与辛成律师作为案
发布时间:2016-10-11 17:21:33 -
海南农村拆迁案例:撤征收决定、补偿决定、拆除决定
陈先生等3人在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某村均拥有房屋,由于当地建设文黎大道工程项目,他们的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但据他们反映,拆迁办在进行征收补偿时,补偿标准不一致,导致补偿结果不公平,其中对他们3人的补偿条件远远低于其他拆迁户,且与房屋实际价值严重不符,因此无法达成协议。随后,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政府)给陈先生等3人分别下发了征收决定、补偿决定,后又作出《拆除房屋及附着物催告书》,称将依照《行政强制法》对其房屋及附着物进行强拆。面对来势汹汹的拆迁办,陈先生等3人决定寻求专业拆迁律
发布时间:2016-10-10 17:59:57 -
四川农村拆迁案例:未以自己名义履责,政府两度落败
李先生在四川省威远县严陵镇某村拥有房屋。因当地进行项目建设,需占用李先生房屋所在土地,但双方就补偿问题存在较大争议。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威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违法建设为由对李先生作出《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李先生自行拆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先生决定聘请专业的拆迁律师启动法律维权。经人介绍,李先生同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取得了联系,并聘请了曹星、蔡晓仪代理维权。
发布时间:2016-09-20 16:56:39 -
湖南农村拆迁案例:无视法定程序 行政行为终违法
【问题索引】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立项的基础文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局)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决定某个项目是否实施。针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是发改部门对建设项目进
发布时间:2016-09-09 17:52:29 -
湖北农村拆迁案例:维权之路律师护航,终得翻倍补偿
王先生是湖北省赤壁市车埠镇居民,在其生活的村集体拥有一处住房,并持有宅基地使用证。2014年9月,赤壁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XX项目赤壁段房屋征收决定书》,需要对该地段内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征收,王先生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由于征收补偿不合理,王先生与征收部门始终没有达成协议,以致于房屋被违法强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人介绍,王先生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聘请赵健律师、程东胜律师、梁开贵律师三位资深拆迁律师来帮助自己维权。
发布时间:2016-09-09 15:54:39 -
河南省农村拆迁案例:政府出尔反尔 违法强拆终系违法
“风能进 雨能进 国王不能进”,道出的是公权力和私权力之间的明确界限,在国王所代表的公权和国家威慑力面前,即便是破旧不堪的房子也是独立的,有尊严的,不容侵犯的,因为那是一种私有财产和公民权利的象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若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予以征收时,应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依法给予补偿,维护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6-09-07 15:13:37 -
贵州农村拆迁案例:违法强拆行为确认违法,复议决定被撤销
王氏父子是贵州省遵义市遵义县虾子镇一对普通的父子,在虾子镇分别拥有一处合法的房屋。2014年开始,虾子镇政府未经批准,违法征收王氏父子房屋所在区域内的集体土地,2015年5月21日,被告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采取暴力手段,将王氏父子的房屋拆除损坏。王氏父子认为虾子镇政府未遵循法定程序,故将虾子镇政府的违法强拆行为一纸复议至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但播州区人民政府错误的维持了虾子镇政府的违法强拆行为,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王氏父子经与家人商量决定聘请律师启动法律程序维权,经人介绍与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6-09-06 10:34:52 -
贵州农村拆迁案例:程序违法,国土资源局一审被判败诉
陆女士是贵州省从江县一位普通的村民,在位于从江县洛香镇拥有合法住宅(实质上应该为看护林木用的住棚)。2015年9月24日从江县国土资源局作出了从国土资执法通字(2015)46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认为陆女士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于2006年4月在从江县洛香镇违法建房,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故责令陆女士停止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而陆女士并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拆除房屋,故从江县国土资源局在2015年12月18日组织人员对陆女士的房屋实行了强拆。陆女士认为从江县国土资源局实行强拆行为时并没
发布时间:2016-09-05 17:22:26 -
安徽省农村拆迁案例:细节决定成败,驳回复议为何违法?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的复议申请,由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的受理程序有着严格的规定,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至被申请人。同时,为了充分解决矛盾,要求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对于被申请
发布时间:2016-08-31 14:33:59 -
安徽农村拆迁案例:区城管局自行撤销违法强拆决定
赵女士在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拥有房屋,现因城中村改造而面临征收拆迁。在针对补偿问题尚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阜阳市颍州区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向赵女士下发行政处罚决定,将其房屋认定为违法建设,并要求限期自行拆除。眼看自己的合法房屋即将面临被违法强拆的风险,赵女士及家人决定寻求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随后,赵女士慕名联系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梁开贵律师,经过与梁律师的当面咨询,赵女士最终与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确立了委托关系,由京平拆迁律师团指派梁开贵、蔡晓仪具体承办该案。
发布时间:2016-08-30 17:32:57 -
湖北省大冶市农村拆迁案例:被迫签字遭违法强拆,法律维权还正义
占女士是一名八旬老人,在湖北省大冶市罗家桥办事处XX村拥有唯一的合法宅基地及房屋。2012年4月,中共大冶市委办公室、大冶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出《关于印发2012年大冶市重点项目建设房屋集中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该工作方案中的拆迁房屋就包括占女士的房屋。
发布时间:2016-08-29 10:49:12 -
四川农村拆迁案例:未遵循法定程序的违法强拆被确认违法
刘先生等2人生活在四川省乐山市,合法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在此建设房屋用于居住生活和生产性经营。2015年开始,犍为县人民政府开始征收关于新建XX至XX铁路段工程建设的土地,刘先生等2人的房屋在拆迁之列,在未出示合法手续的前提下就要求刘先生搬迁,更让人气愤的是对于拆迁房屋的拆迁补偿也是十分不合理。面对拆迁办所作出的低廉拆迁补偿这样的情况,刘先生等2人自然是不同意的,也一直未与征收方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该地政府一直宣称刘先生不配合征地,不接受补偿安置。2015年7月29日,该政府对刘先生等2人的房屋进行了非法的强
发布时间:2016-08-25 16: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