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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胜诉:2017年4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征地拆迁维权案由:房屋行政征收 代理拆迁律师:蔡晓仪(电话:18701566002) 地点: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 时间:2017年4月19日上午8:30
发布时间:2017-04-14 09:40:03 -
2016年10月20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纠纷 代理拆迁律师:程波(电话:13811634046) 地点: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时间:2016年10月20日上午8:30 相关资讯: 河南省农村拆迁案例:政府出尔反尔 违法强拆终系违法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河南周口征地拆迁维权案 原文链接:
发布时间:2016-10-18 16:25:07 -
2016年9月23日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履行协议 代理拆迁律师:李鄂陵(电话:13910227344)赵燕(电话:15910764811) 地点:第三法庭 时间:2016年9月23日 相关资讯: 河南省农村拆迁案例:政府出尔反尔 违法强拆终系违法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河南周口征地拆迁维权案 原文链接:
发布时间:2016-09-19 16:21:23 -
2016年9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立项 代理拆迁律师:王立江(电话:18800003178) 地点:河南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时间:9月19日上午 相关资讯: 河南省农村拆迁案例:政府出尔反尔 违法强拆终系违法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河南周口征地拆迁维权案 原文链接:
发布时间:2016-09-13 15:06:36 -
2016年9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立项 代理拆迁律师:程波(电话:13811634046)王立江(电话:18800003178) 地点:河南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时间:9月19日上午 相关资讯: 河南省农村拆迁案例:政府出尔反尔 违法强拆终系违法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河南周口征地拆迁维权案 原文链接:
发布时间:2016-09-12 18:00:28 -
征地拆迁胜诉:南阳市人民政府、卧龙区人民政府胜诉说明
【原告】张先生等38人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库建辉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程 波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王立江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贾振华律师 【被告】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原行政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复议机关) 张先生等38人均是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某村村民,祖祖辈辈在这里过着平淡幸福的日子。但是,他们的房屋在没有任何合法征收文件和法律依据之下即遇到征收问题,且征收方对此次征收提出的补偿极为不合理,大大降低了他们原本的生活水平。几番协商不成之下,张先生一行人决定寻求法律帮助。 通过四处咨询、打听,他们最后找到了专业征地拆迁维权律师团队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决定集体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专业维权团队,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胜诉】确定被告南
发布时间:2016-08-01 17:11:54 -
2016年7月25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征收补偿决定 代理拆迁律师:程波(电话:13811634046)王立江(电话:18800003178) 地点: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1审判庭 时间:2016年7月25日上午 相关资讯: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征地拆迁维权案 河南农村拆迁案例:违法强拆还表功,强盗逻辑不再行得通 原文链接:
发布时间:2016-07-22 18:03:19 -
2016年7月22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征收补偿决定 代理拆迁律师:程波(电话:13811634046)王立江(电话:18800003178) 地点: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1审判庭 时间:2016年7月22日上午
发布时间:2016-07-20 17:23:14 -
2016年2月29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征收决定 对方当事人: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 代理拆迁律师:王立江(电话:18800003178)贾振华(电话:18611797006) 地点: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时间:2016年2月29日 上午8:30
发布时间:2016-02-26 20:10:19 -
河南省《南阳市中心城区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试行)》合法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
河南省《南阳市中心城区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试行)》河南省南阳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已进行产权登记的,以登记面积为准;未进行产权登记的,对房屋所占土地是否为合法宅基地进行认定,在认定为合法宅基地的基础上,据实测量地上房屋建筑面积后,认定房屋合法有效补偿面积。每处合法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
发布时间:2022-09-15 15:34:35 -
河南省《南阳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河南省《南阳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二十九条 河南省南阳市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发布时间:2022-09-15 15:29:08 -
河南省《南阳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城中村改造可采取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方式
河南省《南阳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河南省南阳市城中村改造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安置,可采取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按相关规定执行。
发布时间:2022-09-15 15:2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