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浅析行政法新修对于房屋征收案件的影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于2014年11月1日通过,新修的《行政诉讼法》于201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行政诉讼法》自制定以来第一次修改。这次修改对房屋征收类案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接下来本文将从以下五个角度浅析新修的《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2015年《行政诉讼法》)对房屋征收案件的影响。 一、明确了针对征收补偿协议的纠纷是行政案件并确立相关保障制度 针对征收补偿协议产生的案件究竟是平等主体之间签订民事合同而产生的的民事案件、还是由于
发布时间:2015-05-28 17:21:59 -
立项中不容忽视的程序
立项在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中是指建设项目已经获得政府投资计划主管机关的行政许可,是项目前期工作的一部分。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现阶段的投资项目立项管理可以分为三种方式:审批制(针对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核准制(针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制(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目录以外的项目)。 本文以核准制为例,不讨论核准制项目立项的详细制度,也不讨论其报批流程,仅就实践中容易被忽视的程序性问题作统一梳理。 《企业投资
发布时间:2014-12-08 11:44:42 -
现行体制下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困境与出路
摘要:处于转型期的中国,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建设用地再利用的迫切需要与土地原本合法使用权人之间的紧张,是重新开发建设无可回避的障碍,实践中,政府往往采取房屋征收的模式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以解决建设用地日渐匮乏的难题。 关键词:国有土地使用权 依法行政 国有土地使用权,简而言之,就是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国有土地使用者。从性质上来讲,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一项民
发布时间:2014-12-01 16:13:17 -
拆迁律师评:昆明施工方与村民冲突 已8人亡
人民网昆明10月15日电 (李发兴)据昆明市政府新闻办最新通报:10月14日,昆明市晋宁县晋城泛亚工业品商贸物流中心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企业施工人员与富有村部分村民冲突事件。经公安机关调查和现场勘验,事件共造成8人死亡(其中:企业施工方6人,村民2人),18人受伤(其中:重伤1人,轻伤7人,轻微伤已出院10人),受伤人员已送往医院接受救治。 晋宁县暴力事件又是一起由土地征收引发的血案,土地征收方和被征地的农民之间只能像仇人一样,通过这种你死我活的流血冲突来解决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吗?进入21世纪,征地拆迁
发布时间:2014-10-20 15:10:55 -
中国政法大学李显冬教授莅临京平律所举办讲座
2015年3月13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李显冬教授应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邀请,莅临京平律所举办 《土地管理法》 专题讲座,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主任及该所专职律师、律师助理等共计三十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开始前,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将李显冬教授聘为该所学术顾问,希望未来李显冬教授能够为京平律所提供更多学术支持。 图为京平律所赵健主任(右)向李显冬教授(左)颁发学术顾问聘书 作为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国土资源部法律专家顾问,李显冬教授对于《土地管理法》的制定和修改研究颇深。在当天的讲座中,李显冬教授首先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我国土地法律制度的演变,从土地革命到改革开放,再到最近的土地改革,李教授从法律、政策、社会发展等多重角度分析了《土地管理法》在立
发布时间:2015-03-16 17:00:09 -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2014年度大事记
2014年是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不平凡的一年,秉承精与至臻、平于至善的理念,坚持敬律师之业、行律师之公、事辛苦之力、求法律之公的精神,全所员工在律所领导层的带领下,运用法律武器为全国各地的广大拆迁户维权,创造出一系列优异战绩,已在首都同类律师事务所中占据领先地位。 通过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辛勤挥洒的汗水换来了丰厚回报,最令京平人欣慰的莫过于替拆迁户维权成功后他们发自内心的喜悦笑容。回首2014,京平人走过了崎岖的法律山径,在他们身后留下了一串串坚实而有力的脚
发布时间:2015-01-08 17:08:39 -
京平所组织律师学习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
2014年10月23日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刚刚闭幕,北京京平拆迁律师所就立即在本所大会议室组织所有未出差的在京律师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本次会议由律所党支部书记程东胜律师主持,参加者中不仅包括中共党员,还包括民主党派成员,如中国民主同盟盟员曹星律师,以及其他群众律师在内。 在会上,程东胜律师首先对全会的精神要点进行了细致阐述,认为依法治国,特别是依宪治国观点首次写入党的文件,意义十分重大,堪称新中国法治建设史上极具里程碑意义的伟大时刻。这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重大任务,做出了一系列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论断和新部署,深刻回答了在当今中国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发布时间:2014-10-24 11:22:14 -
拆迁律师关注:拆迁双方都这么任性,房屋成薄片仍矗立马路中央
据新闻报道,3月10日在浙江41省道南复线溪南村处,2栋房屋耸立在一条新建好的路中央,本来该宽阔平坦的马路中间却突兀的矗立两幢居民楼,过往的车辆只能靠一边绕行,给车辆通行带来安全隐患。反观马路中的房屋也好不哪去,靠近十字路口的一幢被硬生生切成了薄片,岌岌可危,肯定是不适合居住了。 据了解这条马路是浙江省41省道南复线,总投资8.89亿元,全长15.165公里。该工程于2011年12月1日开工建设,2015年春节前已经实现临时全线通车。但是在已经通车的马路中出现两幢居民楼。其实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上次看到类似的新闻是在2012年,也是在浙江,矗立在马路中间的居民楼也是那么突兀。不过那是在温岭火车站前未开通的大道上。这种奇观全世界都不多见。 可是作为拆迁办的政府和作为拆迁户的当
发布时间:2015-03-18 15:44:38 -
拆迁律师关注:如果违法强违章建筑拆除章建筑,不如"不建"
拆迁律师 简读:面临拆除违章建筑的时候,违法强拆是硬手段,往往对当事人的财产等照成损失,往往消耗人力物力,最后闹的两方都不愉快,被 拆 迁 人在违章建筑被违法强拆前,应当与拆迁办及时沟通协调,避免照成不必要的财务损失,也可以通过 拆迁律师 来协调事件事宜. 横沥镇中山路的一名户主,私自将报建4层的楼房加建至6层。其邻居担心违章建筑存在安全隐患,向横沥镇多个部门投诉,4个月过去,这 一违章建筑行为没有得到遏制。昨日下午,横沥镇城建和执法部门回应称,将勒令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11.1南方都市报2) 虽然执法部门和城建部门都事中介入了,可违章建筑户并不买账,执法人员前脚走,他们该咋建还咋建。这种情形并非孤例。据3月4日人民 网报道,琼海一栋违章建筑直到九层楼完工无人能制止得住,造成影响极坏
发布时间:2014-11-13 13:37:25 -
《行政诉讼法》修正案十大看点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表决通过反间谍法,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签署第15号、1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和关于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日表决通过了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这是行政诉讼法自1989年制定后作出的首次修改。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进一步拓宽了民告官的法律渠道。 专家表示,这些修改将有助于解决我国行政诉讼制度长期存在的起诉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将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看点一:受案范围
发布时间:2014-11-05 10:02:51 -
政府需强化百姓法治理念 妥善处理征地拆迁双方矛盾
这次云南晋宁的 征地拆迁 事件中,施工、村民、政府三方都有一定责任,要彻底解决好这次的事件,政府今后需加强当地村民的思想观点和法治理念,用正确的方式来解决矛盾纠纷。 法律的存在就是为了伸张和维护正义,这次事件影响恶劣,涉事的两房都应该承担相应的后果,这不仅是对死者的尊重,也是对法律威严的一种维护。 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此次恶性案件的发生,与涉事双方法治观念不强有着直接关系。古人尚且知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道理,何况当今21世纪的现代文明社会? 党的十八大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被概括为我国新法治十六字方针。然而,要想实现全民守法,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让每一个公民都知法、懂法,进而学会守法;同时,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要学
发布时间:2014-11-03 13:37:41 -
甘肃农村拆迁案例:胜诉判决为当事人打开行政复议的大门
【关键词】不予受理决定书 行政复议申请 拆迁许可证 政府信息公开 【基本案情】 委托人陈先生(化名)家住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某村,陈先生在该村合法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后该集体土地因当地政府规划建设面临被征收,但因拆迁办给出的拆迁补偿极不合理,双方一直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双方僵持一段时日之后,拆迁办最终失去了耐心竟然以身试法,在没有签订任何补偿协议的情况下,竟将陈先生的房屋拆毁。怒火攻心的陈先生恨不得和拆迁办拼个你死我活,在家人的劝说下,还是采取了更加理智的方式,到北京寻找专业拆迁律师帮助自
发布时间:2015-01-22 10:12:59 -
贵州农村拆迁案例:复议政府不作为,胜诉获判受理
维权思路 政府行政不作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政行为。它不仅损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利益,更是透支了政府的信用。政府在复议时消极受理,推诿于人,无疑于掩耳盗铃,自闭眼目。此时,我们只需要抓准政府的不作为,直击要害,他们自己编织的借口便会不攻自破,毫无招架之力。 基本案情 胡先生(化名)是贵州省福泉市龙昌镇仓盈弯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房产。1997年马翁公路至牛场段工程改建时,胡先生临路的五间房屋被非法拆除。于2014年7月3日胡先生向贵州省福泉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其房屋所在区域征收的一书两方案,建设
发布时间:2015-01-06 14:35:07 -
拆迁律师看法:通过法律规范拆迁补偿制度,杜绝违法强拆
拆迁律师 简读:国家的安定与法律的健全息息相关,在拆迁问题上并没有非常完善的制度来杜绝拆迁公司对拆迁户违法强拆问题的发生,这些事情的发生大多都是因为居民对 拆迁补偿 的不满拒绝搬迁造成的,居民和拆迁公司互不妥协,政府部门没有监督协调,于是就发生了暴力违法强拆和暴力抗拆的事件.中国以依法治国为根本,应杜绝这种暴力事件的发生,健全的法律规定和标准的 拆迁补偿 制度,要在拆迁中贯彻到底,不能让有目的的不法份子在拆迁中钻空子谋取不合法利益,毁坏国家和百姓的利益. 作为居民理应配合政府部门在相关的法律政策下积极响应,不应当为谋取更多的个人利益,抵制抗拒政府政策,如对拆迁过程中的拆迁补偿不满,应当跟当地政府协商,遵守相应补偿条款,如真的在拆迁过程中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应及时与当地部门反映
发布时间:2014-12-02 1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