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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误拆”成借口
一、由一起误拆引发的讨论 7月28日,沪杭高速嘉兴段一个政府偷拆房子,何时还我的户外广告牌,引来不少网友关注。据报道广告制作者是张海山,他的房子在四年前租给拆迁办作办公用房,岂料被偷拆,一直未获赔偿。南京鼓楼区副区长沈吉鸿回应称,广告牌内容不实,房子并非偷拆,而是误拆。 对于是不是误拆,网民们对此议论纷纷,鉴于此前发生的数起以误拆之名,行违法强拆之实的拆迁事件,大多数网友表示不信服,希望南京政府可以早日将问题解决,还张海山一个公道。对此,《楚天都市报》发表评论称,何必纠结于偷拆还是误拆,只要是犯了错,就应该赔
发布时间:2018-01-05 11:26:02 -
对“南京政府偷拆房子”广告牌的反思
一、前言 《韩非子说林上》中有这样一段话,假人于越而救溺子,越人虽善救,子必不生矣。大意是到南方的越国去请人救助落水的人,即使越人再善于游泳救人,这个落水的人也不能得救,因为往返越国已经花费了太多的时间。英国同样有一句法律格言,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法律对当事人的救济应当及时高效,迟到的法律救济本身就是对当事人权益的损害,错过最佳的救济时机,只会造成当事人损失的进一步扩大,甚至先前的损失难以补救。 二、广告牌背后:迟来的正义 近日,一副南京政府偷拆房子,何时还我的广告牌图片在网络走红,引起人们的纷纷议论。细
发布时间:2013-08-20 16:45:26 -
敲山震虎,国务院力推征地拆迁信息公开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打造阳光型政府,其中第八项就是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可以预见,这就要求各级政府要做到:一方面,要依法做好公告、确认、听证,补偿等方面的信息公告;另一方面,要完善信息查询制度,建立高效、便捷的查询通道。征地拆迁信息进一步公开化、透明化,将对政府征地拆迁工作产生极大的监督作用,也为拆迁征收人员的维权救济带来极大的帮助。 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把政府在征地拆迁中的行政行为进一步推到明处,在媒体和群众的注视下,政府势必更加循法而为,更
发布时间:2013-07-15 15:25:03 -
对苏州钉子户事件的思考
近日,苏州吴江区一新建别墅小区内,一当地居民房屋被周围的别墅区包围,该住户唯一的进出道路也被切断,每次出门只能走水路,趟过一条小河回家。钉子户事件再次引起人们的热议。 钉子虽小,然凭着韧劲和硬劲,硬是扎牢在木头或墙壁之中,钉头一端,多挂着重物,然无论承受多大的负担也不弯折。这就是钉子的精神,坚韧顽强、宁折不屈,无论承受多大压力,从不摧眉折腰。随着全国拆迁浪潮越演越烈,也出现了这样一群人,他们被称为钉子户,因为种种原因,他们选择了与强大的政府和开发商相抗衡,他们的坚持并不仅仅是为了金钱,在大多数情况,他们所
发布时间:2013-07-11 11:22:45 -
《国有土地上房屋与征收补偿条例》问题与对策简析
赵健律师 城市化进程是每一个现代化国家发展的必经之路,在这一过程中,城市房屋征收又是城市建设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改善人民生活条件、旧城区改造和改善城市环境的重要手段。但是,城市房屋征收也引发了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违法强拆、暴力拆迁不断,甚至由拆迁造成的流血事件、群体性事件也时常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社会矛盾,成为了导致社会不稳定的因素。我国社会法制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这一问题也得到了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出台,相继强调了对私权的保护,原有的
发布时间:2013-04-26 09:53:07 -
拆迁户享有哪些权利
拆迁户享有哪些权利?作为拆迁户,一定要牢记和掌握“拆迁户的权利”,在必要的时候,我们可以依据这五条权利来通过法律保利自己合法的权益。
发布时间:2013-08-01 15:04:08 -
拆迁律师是怎么维权的?担任的社会职能是什么?
简介: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拆迁律师就是他们其中特殊的一员。拆迁律师指专职或兼职就房屋拆迁过程中的法律关系和法律纠纷,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 在一个发达的法治社会,可以说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律师的身影。在频繁发生的拆迁纠纷中,也活跃着这样一群人,他们出于对法律正义的追究,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被拆迁者的利益据理力争,为法治的公平正义奔走呼号,横眉冷对非法的暴力拆迁,俯首甘为群众的维权先锋。在一个个暴力拆迁的硝烟中,在令人
发布时间:2013-07-25 13:43:51 -
谈拆迁律师网和拆迁律师的职责!
拆迁律师网并不是某一个私人网站,它是由国内领先的拆迁律师组成的网络平台的一种说法。因为拆迁律师是指依法取得拆迁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拆迁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所以网站应该提供拆迁法律咨询,为房屋拆迁及土地征收的求助网民提供在线咨询、案件论证、风险评估及相关拆迁、土地征收知识。为个人网友及企业用户提供专业、便捷的房屋拆迁法律服务。在生活中提供拆迁专业法律顾问的作用。 【职责范围】 城市、农村房屋拆迁诉讼、农村土地征收维权诉讼、小产权房拆迁维权诉讼、违章建筑拆除救济诉讼、城中村改造维权诉讼、
发布时间:2013-07-24 14:11:58 -
湖北城市拆迁案例:法庭调查设骗局,律师巧识局中谜
一、补偿款少,聘请律师来维权 王小兵(化名)是湖北省十堰市人,在该市茅箭区公园路开有一间眼镜店,经营多年,其收入一向比较可观。2012年,十堰市政府拟定了十堰市中商城市广场项目建设,决定对该地区重新进行规划和建造,开始动员地区范围内的住户进行搬迁。王小兵的眼镜店就位于该拆迁范围内,需要限期搬离,让王小兵不满的是政府给出的拆迁补偿数额极低,数次找政府协商都无功而还。眼看权益受损,用尽多种方法都无法达到满意的效果,王小兵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一番查询和比较,王小兵选择了赵健律师团队代理此
发布时间:2013-08-20 16:13:50 -
安徽农村拆迁案例:慧眼巧识假证据,农民大胜省政府
一、案情简介 原告陈宇福先生是安徽省寿县的一名农民,在该县的广岩街道办了一个养殖场,多年来从事生猪养殖。由于陈宇福多年来努力经营,养殖场的生意一向比较红火,其可观的收入维持了全家人的生计,一家人的生活比较美满幸福。2012年初,政府部门拟建设一大型旅游区,决定对广岩的部分街道进行整治,以便重新进行改造和建设,因此一些原有的房屋建筑和场地不得不进行搬迁。陈宇福的养殖场就位于这次搬迁的范围内,为此街道有关部门数次与陈宇福商讨养猪场搬迁的事请,并就搬迁的具体细节和补偿标准同他进行了一些沟通。在协商过程中,
发布时间:2014-04-09 14:59:49 -
江苏城市拆迁案例:翻越立案难高山,维权诉讼一马平川
案情简介: 江苏省扬州市的董先生是一名大学教师,他在曲江街道办新星村黄陵组1号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一套,房屋建筑面积159平米。2010年3月份,该区域进行拆迁,董先生收到的拆迁通知书上对拆迁事由的表述却模糊不清,一会说是外滩项目,一会又说是棚户区改造,这让警觉的董先生对这个项目的合法性产生了质疑,拆迁办在与董先生谈判的过程中提出了非常不合理的赔偿价格,这让董先生如何都无法接受,决意不签订这份不公平的补偿协议。另一方面,项目的拆迁办扬州市拆迁管理办公室知道董先生不会这么轻易妥协后放弃了最初的谈判策略
发布时间:2013-05-21 17:27:29 -
盾与矛——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浅析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收公民的房屋,在征收过程中,如果房屋征收部门与拆迁户在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没有达成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以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按照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这就是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维护公民权益的盾牌, 补偿决定书可以说是防止公权力侵犯私益,维护公民财产安全的重要保证。理由如下: 1征收补偿决定书,是在缺少征收补偿协议情况下,政府拆除房屋必不可少的一道手续,避免了野
发布时间:2013-07-29 15:14:53 -
对农民房屋征用补偿问题的法律建议
征用补偿虽发生在全国城乡各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也不一样,但作为农村被征用者有充分理由享受同样的法律环境。从宪法和法理上说,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与剥夺的立法权,只能由全国人大行使,而不能交由其他机关行使。特此建议,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一部有关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法。 1.明确规定征用补偿的基本原则 从法理上正确分析征用补偿法律关系,是确立征用补偿基本原则的基
发布时间:2013-05-06 15:56:23 -
学习时报:拆迁矛盾成为中国为数最多矛盾之一
因拆迁所造成的社会矛盾成为当前中国为数最多的矛盾之一。百姓认为给钱不够,参与不足;政府或房地产公司认为百姓刁蛮,不断加价,给多少钱也不卖,甚至卖了又后悔。双方站在各自的立场上互不相让。但是,拆迁矛盾不是个死结,通过法治的途径可以得到解决。涉
发布时间:2013-12-13 11: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