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企业拆迁案例:承租人遇拆迁需谨慎,解除租赁关系背后的阴谋
写在案前: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的祝先生曾经是当地的一名村干部,任职期间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改革开放初期,为响应国家号召带领村民致富增收,祝先生一手创办了村办企业扬州市大桥水泥厂,但天不遂人愿,和当时的大多数村办企业一样,工厂成立后由于经营环
发布时间:2014-12-15 13:39:31 -
江苏城市拆迁案例:老革命的拆迁维权路,居者有其屋
前言: 因瑞里名城国际项目建设,2012年5月9日,东海县瑞里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在该县划定的范围内进行拆迁。年界8旬的丁老在位于该拆迁范围内有临街房产,常年用于租用,以满足一家老小的基本生活。经拆迁评估,丁老所获补偿款远低于房屋市场价值的评估结果。丁老一家断然拒绝按照评估价格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于2012年6月底委托了北京专业拆迁维权团队代理其房屋拆迁补偿的有关事项,为其争取合理的补偿数额。历经不到一个月的法律大作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律师团队通过制定游刃有余的维权方案,在整个作战过程中,充分把握维权
发布时间:2013-05-09 10:06:36 -
江苏农村拆迁案例:“城中村”建设房屋遭非法违法强拆,和解获高额
【写在案前】 李某是江苏无锡某村的普通村民,拥有两套房屋,一处是自家的宅基地房,另一处为在村口给儿子建的婚房。2011年8月,政府搞城中村建设,这两套房屋都面临拆迁。根据拆迁安置方案,每家获得大概120平的房子一套,加上补偿款3万元。所有人看到方案后,无不震惊,都摇头表示不同意,于是都迟迟不搬。终于,在2011年11月的一天上午,拆迁办耐不住性子领着几十号人来到村口,手里拿着各种器械,直冲入村里的第一户人家。人被强拽出来,东西被拖出来,这些人挥舞着手中的工具对房子实施违法强拆。就这样一户接着一户,在一片吵闹声
发布时间:2013-05-09 10:06:55 -
江苏商铺拆迁案例:非法搭起脚手架,断电断水,逼迫搬迁
【写在案前】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杜甫的概叹叹出了从古至今国人对房屋的重视,面对城市化的发展进程,我们在听到拆迁这一词汇时会不由自主的想自己的房屋是否在拆迁范围之内,合法的拆迁我们是欢迎的,但是当非法违法强拆的事情发生时我们应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我们庇寒的房屋呢? 【案情概要】 2008年底,惠萍镇镇政府因崇启大桥建造,要求李建龙(化名)位于惠和镇惠兴街的商住楼搬迁。12月6日惠萍镇政府给李先生发了拆迁补偿标准通知书,由于镇政府给出的拆迁补偿太低,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
发布时间:2013-05-09 10:09:22 -
黄爱华律师
黄爱华:高级合伙人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2006年开始涉足建筑与房地产法律业务领域,至今承办的拆迁征地案件上百起。2011年黄爱华律师坚持只为拆迁户服务同国内知名拆迁律师、学者等成立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现为北京市京平拆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拆迁征地
发布时间:2020-04-17 15:54:18 -
赵燕律师
赵燕,汉族,中共党员,出生于吉林白城,吉林大学法律硕士毕业。通过多年的法律知识学习及办案实践,使其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实战能力,尤其擅长民商事诉讼业务以及行政诉讼业务。近年来,赵律师致力于拆迁和征地法律问题的研究,以拆迁、征地法律实务问题的解决为主要目标,代理全国各地的拆迁、征地案件。
发布时间:2018-07-05 10:29:32 -
赵健律师点评新旧“拆迁法”区别之一
-----------政府在征收拆迁中角色的转变 广大的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赵健律师,非常高兴与大家一起分享有关城市征收拆迁的法律知识,2011年1月21日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取代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专业拆迁律师, http://www.jinglawyer.com 深刻认识到此次新法修订的重大变化,特别是在当今城市化进程加速导致拆迁矛盾日益突出的今天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各位网友特别是涉及到拆迁的网友会问,到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3-03-25 14:17:47 -
给江苏海安县委书记的一封信
尊敬的单书记,您好! 准确地说这封信不是专门写给您的,可以说是写给您所代表的海安县人民政府。我写这封信的目的是请政府和有关领导了解、重视并解决江苏海安镇大里村的拆迁纠纷问题。需要申明的是这不是在请求,而是要求,要求你们用百姓赋予的权利公平公正地解决。 我不反对民生工程建设,不反对城市化,更不反对拆迁;相反我支持民生建设,赞成城市化,欢迎拆迁。但必须以更好的发展,公平的拆迁为前提,依据法律法规合法合理的进行。 2013年3月11号我接到电话称老家的房子被违法强拆了,首先我要感谢现场的工作人员(包括雇佣人员以及临
发布时间:2013-03-21 16:20:11 -
介入江苏泰州张某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基本案情】:委托人系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位于许庄街道马厂村东九组81号的房屋涉及拆迁。据委托人陈述,其房屋占用土地系集体土地,有合法的建房手续;街道办和村委在没有出示任何征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逼迫签订低价空白协议(未给委托人),当时承诺给委托人找一地块用于经营,但一直不兑现承诺。空白协议签订后,街道办和村委工作人员整天催促委托人搬迁腾房,并威胁否则即违法强拆。为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特聘请律师维权。 【案情分析】:本案委托人房屋占用土地系集体土地,应依法经省政府或国务院作出征地批准
发布时间:2013-03-21 14:52:54 -
确认政府违法强拆行为违法
本团队首席顾问赵健律师成功帮助委托人王某确认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顺河镇政府违法强拆其房屋的行为违法! 王某是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顺河镇村民,在村里有一套住房,2011年遇到拆迁。因与拆迁办为达成满意的补偿协议,一直未搬迁。谁知,2011年3月25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顺河镇政府在无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将委托人的房屋强拆,致使当事人的全部生活用品被埋在废区中。 赵健拆迁律师介入后,立即向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请求依法确认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顺河镇政府拆除房屋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令人失望的是,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
发布时间:2013-03-21 13:46:52 -
赵健律师接受《经济观察报》专访
在拆迁补偿纠纷中,如果质疑拆迁的合法性以及受到不公平对待,通过诉讼法律维权来争取权利是拆迁户可以选择的重要方式之一。 不过,一些拆迁户试图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时却突然发现,这条路早就已经被合法地堵住了。 独特的屏障 2010年5月25日,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水炉巷居民陈景霞看到张贴的拆迁通告,自家的房屋将正式被拆迁。 后来,随着陈景霞对拆迁补偿、安置等具体情况的了解,她对这一拆迁行为产生了多处质疑,于是尝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当年8月5日,陈景霞委托赵健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向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递交了
发布时间:2013-03-21 11:45:23 -
《法律快车》专访:赵健律师谈住改非的拆迁补偿合理性
法律快车的朋友们,你们好!赵律师,您好!很高兴您能在百忙之中接受法律快车专访,介绍有关住改非拆迁补偿问题。全国的拆迁趋势显而易见,不管是城市还是在农村住改非的拆迁补偿在当前拆迁矛盾中尤为突出,您作为中国拆迁律师网的创办者,作为一名专业的拆迁律师专家,我们是
发布时间:2013-03-21 11:21:17 -
拿什么奉献给你 法律援助人
龙年伊始,省中心下文要求加强法律援助理论研究工作,这勾起了我一个心存已久的话题基层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据了解,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建立法律援助机构3573个,工作人员总数达到13830人,其中地市、县级基层法律援助人员占85%。怎样把这支新兴力量培养成一支始终充满激情和活力、全身心投入到法律援助事业中的高素质队伍,就显得十分关键。令人遗憾的是,自1996年法律援助工作正式开展以来,还没有一份专门规范法律援助机构规模、队伍建设的文件,更缺乏这种机制。大家较多的热衷于办理了多少起援助案件?有多少人获得法律援
发布时间:2013-03-20 18:08:44 -
法律援助增设心理咨询服务的实践与思考
【内容提要】法律援助面对的人群是多种多样的,有些来访群众因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因认知偏差等问题,经常带有怨气、焦躁、心理失衡等一些负面情绪或心理方面的问题。因此,在法律援助中增设心理咨询服务,化解群众不良情绪,引导群众以健康理性的心态依法维权,对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拟从法律援助增设心理咨询服务的必要性及作用,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增设心理咨询服务的途径、方式、原则,心理咨询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未来发展方向等方面作一番浅显的探讨,力求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关 键
发布时间:2013-03-20 18:0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