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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将推动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流转
博弈5年《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再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后暂被搁置。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的第二次全议上,吴邦国向大会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抓紧制定五年立法规划,继续审议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等。 曾多次参加《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讨论会、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接受本报记者独家专访时透露,草案延期的主要原因就是存在征地范围过宽、征地补偿标准设定缺乏细化等问题。 在其看来,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只是征地制度改革中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界定征地的范围、明确征地的主体、改变征地的方式等
发布时间:2013-03-19 19:31:23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已上报人大常委会审议
昨日(3月6日),当位于北京会议中心的政协农业界别小组讨论结束之后,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便被媒体记者团团围
发布时间:2013-03-19 19:21:39 -
2013中央一号文件:农村土地补偿不落实不得征地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昨发布,连续第十年聚焦三农,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该文件包括农村经营体制的改革创新、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征地制度改革、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议题。其中征地制度改革中指出,要加快修订土地管理法,尽快出台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条例。 焦点1 土地确权 用5年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意见》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村
发布时间:2013-03-19 19:14:48 -
北京规定2013年起农村房屋拆迁补偿需持“证”
晨报讯(记者 张璐)从2013年起,本市所有被征收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必须具有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并以此作为征地拆迁补偿的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北京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朝阳、通州、平谷3个区在市级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开本区范围内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除东城、西城、朝阳、通州、平谷5个区外的11个区县,将至少确定1个试点乡镇,年底前全面完成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3-03-19 19:14:17 -
乡村河南到城镇河南的鸿沟:资金易得拆迁难行
河南驻马店平舆东皇庙乡南陈村新建社区为二层别墅 (余胜良/摄) 编者按:这是一场将彻底改变中国农村的运动,古老乡村将在此被拦腰斩断,一部分停留在以前,渐渐消失;另一部分则搭载城镇化继续向前。为探究城镇化新方式农村社区化遇到的问题,证券时报记者走访河南济源、许昌、驻马店三地,了解了社区化所采取的资金运作以及遇到的难题。 温家宝总理的两次视察,让陈曹乡这个河南中部的农业乡镇名声大噪。如今,这个乡镇正在加紧马力兴建4个新型农村社区,并计划以7个社区的方式将7.6万人口尽揽其中,为此需要花费35亿元。 陈曹乡位于
发布时间:2013-03-19 19:09:28 -
图文:绿林村拆迁户盼新家
湖北日报讯 图为:房屋被拆后,村民刘汉良在自家废墟上搭了一个窝棚,作为临时住所。 文/图 见习记者 王成龙 记者 曾莉 实习生 李丹 宋晶晶 阅读提示 这是本报新闻热线接到的一起拆迁投诉。 去年11月27日、12月11日和22日,记者三进武穴绿林村探访。 这是一起僵持了2年多、截至昨日发稿尚未圆满解决的拆迁纠纷。 前后涉及农户9家,其间曾发生村民在镇政府喝农药事件。 春节在即,电话中拆迁户杨凤桃说,期盼补偿尘埃落定,新年有家。 刚出台的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严格
发布时间:2013-03-19 18:54:56 -
最新北京拆迁条例规定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将依据土地确权证
[提要] 据2012年12月17日讯,最新北京拆迁条例规定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将依据土地确权证,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北京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意见的通知》,从2013年起,本市所有被征收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必须具有集 据2012年12月17日讯,最新北京拆迁条例规定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将依据土地确权证,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北京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意见的通知》,从2013年起,本市所有被征收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必须具有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并以此作为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的依据。 土地确权登
发布时间:2013-03-19 18:46:58 -
集体土地上私有房屋的拆迁补偿款,如何确认权利人
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私有房屋被拆迁所获得的货币补偿款,由房屋所有权人均等分割。 房屋拆迁时尚未成年的家庭成员问题,未成年子女在集体土地私有房屋居住的,一般可认定为属于帮助性质,并不当然等于同意该未成年人取得房屋的权利份额。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该未成年人无权主张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除非其能够证明其居住权并非基于他人的帮助而取得。当事人对该未成年人入住的相关问题另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 在申请建造房屋时已满十六周岁的家庭成员,建房时已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用于家庭生活的,或则以自己的劳动作为建房的劳动投入的,
发布时间:2013-03-19 18:29:03 -
浅析农村房屋拆迁立法的完善
随着农村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和城市周边农村集体土地的大量被征用,农村房屋拆迁数量也不断增加,尤其是近几年迅速上升的态势已达到历史高峰。拆迁量连年上升,拆迁补偿安置欠妥引发农民不满和失落,由此引发的矛盾也日趋突出,农民反映拆迁的上访有增无减,损害农民利益的恶性事件也时有发生,农村房屋拆迁矛盾已危及农村社会的稳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目前,对于城市房屋拆迁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规范,尽管还不完善,但毕竟有一个规范性法规。但对征用拆迁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这种事关农民安身立命之本
发布时间:2013-03-19 18:26:22 -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房如何析产问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征地拆迁的范围和速度不断加大、加快,因拆迁安置所产生的争议也不断产生。本文仅就农村房屋拆迁安置取得房产后因家庭成员离婚而要求析产时如何处理的问题谈一些观点。 一、与农村房屋相关的几个问题 1、农村房屋,顾名思义就是建造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同时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
发布时间:2013-03-19 18:21:44 -
浅析农村房屋拆迁法律问题
作为城市化进程过程中所带来的一个必然要面对的问题,农村房屋拆迁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经济性很强的工作,不仅关系到国家的利益, 集体利益,还关系到农村社会中每家每户甚至每个农民的切身利益。如果该问题不妥善解决,必将影响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最终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障碍。 一、制定和完善农村房屋拆迁问题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包括国有土地和农村两种。相应地,拆迁也有两种,即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拆迁和农村上的房屋拆迁。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拆迁,我国已经有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系统的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13-03-19 18:11:11 -
农村房屋拆迁“钉子户”问题更多
钉子户是如何产生的? 钉子户是政府一手培养出来的。记者在江南采访时,一位被称为钉子户的私营业主孙某这样告诉记者说。 孙某的问题比较特殊,也比较的普遍。今天我们把他这个钉子户的问题提出来研究,是十分有必要的,还很有可能会促进一部新的法律法规的早日出台。 孙某家住在南方沿江城市开发区下属的一个乡镇,自己办了一个家庭式小工厂,生产机械配件,乘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孙某成为了全镇最先富起来的一批能人。1991年孙某向镇政府申请宅基地(农村集体土地)历时一年半盖起来全镇最豪华的一栋3层楼房。 矛盾也就是由这栋小楼引起的
发布时间:2013-03-19 18:04:28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要关注弱势群体
目前农村房屋拆迁补偿问题越来越引起各方面的关注,在拆迁补偿的实际运行中,我国一些地区形成了良好的运行机制,如合肥市近几年的违章建筑拆除行动即成功地实现了零补偿,零冲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关系到农民巨大的切身利益,合肥市实施的零补偿,零冲突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切实考虑和兼顾了城市发展与农民的利益而实现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对于弱势群体及守章农民的利益予以了足够的关注,不因为弱势群体无力建房和守章农民没有违法建房而让他们吃亏。而我省其他地区至今仍大量存在着事实上的违章建房者得到利益、无钱建房或守章者反而吃亏的现象
发布时间:2013-03-19 18:03:43 -
农村房屋拆迁中的律师实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适用范围 本章适用于指导律师办理农村房屋拆迁法律业务的实务操作。如有关省市地方性法规或规章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程序的,从其规定。 2.本章所指的农村房屋拆迁是指依法许可,拆迁办对城市规划区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给予合法补偿安置的前提下予以迁出,对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拆除的法律行为。 3.律师为城市规划区内农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提供法律服务也可参照本章规定。 第二节 集体土地的征收征用及补偿 律师为农村房屋拆迁提供法律服务应当掌握并向委托人宣传下列有
发布时间:2013-03-19 18: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