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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1年社保最低标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出炉
河南省2021年社保最低标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出炉,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可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当地社会保障(社保)费用标准,报省厅备案后生效。在当地确定的社会保障费用标准生效前,按本通知公布的最低标准执行。
发布时间:2022-03-16 10:52:44 -
河南省《濮阳市城区违法建筑处置办法》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濮阳市城区违法建筑处置办法》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违法建筑(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未经政府批准的;(二)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三)临时建筑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的;对已建成的违法建筑,按照立案调查、责令限期拆除、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实施强制拆除的程序及时限期拆除。第十条 对依法拆除的违法建筑不予补偿。违法建筑拆除过程中产生的代履行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布时间:2022-03-16 09:42:39 -
河南省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社保)最低标准郑州市58200元/亩
河南省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社保)最低标准郑州市58200元 亩,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豫人社〔2019〕1号),经研究,现将2020年各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予以公布,自2020年7月1日(含)起执行
发布时间:2022-02-15 10:15:04 -
河南省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社保)最低标准洛阳市47200元/亩
河南省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社保)最低标准洛阳市47200元 亩,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豫人社〔2019〕1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各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予以公布。
发布时间:2022-02-15 10:08:18 -
河南省政府印发河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河南省政府印发河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者承租房屋的,依照与被征收人的约定分配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没有约定的,由被征收人参照本规定相关内容对生产经营者给予适当补偿。第十七条 征收国有土地上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自愿选择保障性住房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应当优先予以住房保障。
发布时间:2022-01-18 14:05:01 -
2016年4月1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违法强拆违法案件 代理拆迁律师:程波(电话:13811634046) 地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时间:4月18日 下午2:30
发布时间:2016-04-14 18:10:13 -
2016年4月13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不作为 代理拆迁律师:王奇兵(电话:13911201402) 地点:中牟县人民法院 时间:4月13日上午9点
发布时间:2016-04-11 18:19:54 -
2016年4月15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补偿安置方案纠纷 代理拆迁律师:薛正懿(18618376729)蔡晓仪(电话:18701566002) 地点: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 时间:2016年4月15日9:00
发布时间:2016-04-07 17:57:19 -
2016年4月8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违法强拆违法 代理拆迁律师:李鄂陵(电话:13910227344) 地点:许昌中级人民法院 时间:2016年4月8上午9:00
发布时间:2016-04-01 17:53:09 -
2016年4月5日河南省郑州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征收决定违法 代理拆迁律师:谷美玲(电话:13439849258) 地点: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时间:4月5日
发布时间:2016-03-31 18:33:34 -
2016年4月5日河南省省郑州市铁路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撤销行政行为 被告: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 代理拆迁律师:谷美玲(电话:13439849258)辛成(电话:13910653557) 地点:郑州市铁路人民法院二号法庭 时间:2016年4月5日上午8点30分
发布时间:2016-03-24 17:37:41 -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下周开庭公告汇总(2016.4.5—2016.4.8)
2016年4月5日至4月8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维权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湖南长沙、河南郑州、山西太原、浙江温州、云南大理、河北邯郸、山东滕州、浙江杭州、河南许昌、甘肃兰州、陕西宝鸡等地参加拆迁维权诉讼的开庭审理。在开庭地附近,正在遭遇征地拆迁维权难题的拆迁户可持身份证,按开庭公告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相应法庭参加庭审旁听,学习拆迁法律维权知识,欣赏精彩民告官案件审理。在庭审后有需要咨询拆迁维权事宜的,也可提前与拆迁律师预约。望遇到拆迁难题的拆迁户抓住难得的学习、咨询机会。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电话010-63797888转客户部或者登录访问京平拆迁律师网 http://www.jinglawyer.com/。 (一)2016年4月5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行政履职 代理律
发布时间:2016-04-12 17:58:03 -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下周开庭公告汇总(2016.3.21—2016.3.25)
2016年3月21日至3月25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维权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北京、福建长汀县、海南海口、广西河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湖南长沙、河北衡水、重庆、河南巩义、浙江杭州、北京邢台、湖北利川、山西临汾、江苏如东县、湖北武汉、浙江永康等地参加拆迁维权诉讼的开庭审理。在开庭地附近,正在遭遇征地拆迁维权难题的拆迁户可持身份证,按开庭公告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相应法庭参加庭审旁听,学习拆迁法律维权知识,欣赏精彩民告官案件审理。在庭审后有需要咨询拆迁维权事宜的,也可提前与拆迁律师预约。望遇到拆迁难题的拆迁户抓住难得的学习、咨询机会。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电话010-63797888转客户部或者登录访问京平拆迁律师网 http://www.jinglawyer.com/。 (一)2016
发布时间:2016-04-12 17:57:22 -
河南郑州农村拆迁案例:用法律手段撤销地方红头文件
【要点提示】拆迁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形的行政行为,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二)条规定,予以撤销。 【案例索引】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区人民法院(2015)管行初字第XX号 【基本信息】 原告一:潘先生 原告二:王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王炳峰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燕 被告一:郑州市惠济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被告二: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案情简介】 潘先生与王先生均是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某村村民,在本村拥有住房。2015年相关部门提出要在潘先生与王先生房屋所占地块上进行
发布时间:2016-04-11 17:2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