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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佛山市顺德区 2023 年度第五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2024年广东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佛山市顺德区 2023 年度第五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3-13 16:47:55 -
2024年山东肥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肥征预公告〔2024〕16号安驾庄镇安刘村、店子村、路家杭、南夏辉村、南辛庄、南元村、三岔口村、瓦屋村、围子村、肖家店、张杭村、庄户寨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驾庄镇安刘村、店子村、路家杭、南夏辉村、南辛庄、南元村、三岔口村、瓦屋村、围子村、肖家店、张杭村、庄户寨村;孙伯镇东程村、南栾村、西程村;汶阳镇董城宫村、马东史、明新、三娘庙、孙孝门村、塔房村、田东史、汪城宫村、西南庄村、新刘、张城宫村、张楼村、张孝门村、砖东村、砖西村。
发布时间:2024-02-27 16:41:40 -
2024年浙江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桐乡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桐乡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部分条款修订已经市十七届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修订情况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时间:2024-02-22 13:59:44 -
2024年乍浦镇人民政府关于乍浦镇汤山东路东侧地块实施房屋协议拆迁的公告,汤山东路5弄2号、汤山东路41弄1号、汤山东路67弄1幢
根据《嘉兴港区2021年度城乡统筹搬迁安置工作计划》,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4号)《平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60号)等相关规定,决定协议拆迁汤山东路东侧地块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收回)。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发布时间:2024-02-22 13:54:22 -
2024年浙江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诸暨市“三改”专项行动涉及的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行为,维护征地范围内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发布时间:2024-02-22 13:49:07 -
2024浙江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嘉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标准的通知
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嘉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标准。
发布时间:2024-02-22 13:47:23 -
2024年浙江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原灯塔游泳池区块成片开发及有机更新区块二储备土地前期开发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
征收范围为:原灯塔游泳池区块成片开发及有机更新区块二储备土地前期开发项目红线范围(详见原灯塔游泳池区块成片开发及有机更新区块二储备土地前期开发项目用地红线图)。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总征收户数约54户。上述范围内的被征收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发布时间:2024-02-22 13:42:34 -
2024年湖北省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潜征预告字【2023】56-3号 使用土地预公告,周矶管理区河东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潜江市2023年度第4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发布时间:2024-02-20 14:55:33 -
2024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寻乌县2023年度 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赣土批字〔2024〕24号,寻乌县长宁镇三二五村,文峰乡长举村、岗背村、田背村、杨梅村,吉潭镇黎坑村
同意寻乌县将长宁镇三二五村,文峰乡长举村、岗背村、田背村、杨梅村,吉潭镇黎坑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24 0751公顷(其中耕地0 926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建设用地1 0535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6 601公顷(其中耕地0 12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发布时间:2024-02-20 14:47:12 -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青海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青政〔2020〕64号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青海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青政〔2020〕64号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4-02-05 14:53:49 -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准确把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内涵与适用范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全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最低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构成比例为1∶1,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以及采用除货币以外其他方式对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进行安置的费用。
发布时间:2024-02-05 14:15:25 -
黑龙江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含黑龙江各省地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和省政府要求,现将哈尔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及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发布时间:2024-02-05 13:55:26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4 17:13:41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要求,省政府组织开展了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工作,现将调整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时间:2024-02-04 16:5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