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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西《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广西南宁市房屋搬迁按被征收房屋实际面积计算房屋搬迁费。(一)住宅房屋搬迁费(23元 平方米)及误工费(每户1000元 次),均按2次支付。(二)非住宅房屋搬迁费(23元 平方米或以实际搬迁的货物和设备拆装、调试及运输的市场价格费用标准计算),按2次支付。(三)因征收人原因造成2次以上搬迁的,按实际搬迁次数支付。
发布时间:2022-07-29 15:06:48 -
山西省吕梁市《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实施意见》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山西省吕梁市《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实施意见》、基本原则(一)按照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不再为被征地农民建立单独的养老保险制度。(二)坚持“先保后征”原则,建立“谁征地、谁负责,谁用地、谁承担”的筹资机制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预存制度。
发布时间:2022-07-13 14:04:53 -
安徽省《马鞍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22年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020年版本
安徽省《马鞍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公示期限不得少于7天。安徽省马鞍山市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半数以上的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区人民政府还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发布时间:2022-07-07 13:30:45 -
安徽省《淮北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城市更新包含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危旧房及老旧厂房改造
安徽省《淮北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科学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年度实施计划,优先实施建成时间较早、设施严重落后、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筹资有保障的小区。(四)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切实做好城镇危房搬离整治,通过拆除修缮加固及改扩建等方式,因地制宜地对棚户区实施改造提升,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五)实施城市危旧房及老旧厂房改造提升工作。推动各区政府对辖区危旧厂房及老旧厂房的本底情况展开摸排调查,掌握老旧厂房用地类型、产权归属等信息。
发布时间:2022-06-20 15:38:28 -
安徽省《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1986年前建造的无证房屋可根据卫星图确定产权面积给予补偿,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二十六条 征收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按以下规定计算补偿:安徽省合肥市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产权调换建筑面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区域类似普通商品房评估价+政策性增购建筑面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区域类似普通商品房评估价-建筑安装成本价)。其中,产权调换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100%+不超过30%公摊系数)。
发布时间:2022-06-17 13:52:49 -
《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附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和老旧小区改造流程以及资金支持政策
《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以适应居民不同生活需求为出发点,重点实施基础类改造,突出补齐功能性设施短板,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完善类改造和提升类改造,对老旧小区改造中符合相关省级专项资金使用对象条件的项目,优先安排资金;对需支付老旧小区改造个人出资费用的生活困难人员等,给予相应临时补助或送温暖慰问补助。
发布时间:2022-06-14 15:40:34 -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2022年暂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011年版本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实施的行为)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违反规定的补偿费用:(一)建立新的公有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公有房屋租赁户名;(二)房屋转让、析产、分割、赠与;(三)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发布时间:2022-06-08 14:50:10 -
河北省《邢台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改造范围是2000年(含)前建成的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不宜整体拆除重建的小区
河北省《邢台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河北省邢台市老旧小区是指2000年(含)前建成的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无障碍建设缺失、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且不宜整体拆除重建的居住小区以及住宅楼。河北省邢台市老旧小区改造包含安全问题改造、居住功能提升及环境治理三个方面。安全问题方面。
发布时间:2022-06-07 14:37:04 -
河北省《石家庄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对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和处理作出了规定,自2021年8月10日日起施行
河北省《石家庄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对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和处理作出了规定,自2021年8月10日日起施行第十二条 河北省石家庄市未经登记建筑是指未在房屋权属登记机构进行产权登记的建筑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未登记建筑的调查、认定和处理,应当遵循 "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程序正当 "的原则。
发布时间:2022-06-02 14:34:49 -
广西柳州市《关于在征地拆迁中对无证“唯一住宅”认定及补偿安置的指导意见(2021年修订)》出炉致力解决无证唯一住宅问题
广西柳州市《关于在征地拆迁中对无证“唯一住宅”认定及补偿安置的指导意见(2021年修订)》广西柳州市经认定为无证唯一住宅,且被拆迁的实际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达到或超过下列标准的,其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按按以下标准进行置换安置:(一)被拆迁户应安置人口数为1人的,其置换安置的建筑面积为100m2;(二)被拆迁户应安置人口数为2人的,其置换安置的建筑面积为150m2;(三)被拆迁户应安置人口数为3人的,其置换安置的建筑面积为200m2;
发布时间:2022-05-26 16:12:40 -
广西《玉林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征收的实行公寓式住房安置,2019年施行
《玉林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三)安置方式1 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征收的,在征地位置的半径范围内,有政府统一筹备用于安置宅基地被征收户的公寓式住房(以下简称政府统筹安置用房)的,实行公寓式住房安置;没有的,可以此范围外的政府统筹安置用房进行公寓式住房安置,也可实行住房货币化安置,由安置对象选择其中一种安置方式,逾期不选定则由政府征地机构代为确定。
发布时间:2022-05-23 17:22:0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新版2022年未修改将继续沿用之前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发布时间:2022-05-09 14:29:31 -
《重庆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出炉,新型城镇化目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0%,城镇人口达到2800万人
《重庆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出炉,新型城镇化目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0%,城镇人口达到2800万人,合力建设现代基础设施网络,共建轨道上的双城经济圈,打造世界级机场群,推动川渝电网一体化。协同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共建高水平汽车产业研发生产基地,培育世界级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建设成渝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打造富有巴蜀特色的国际消费目的地和全国重要的现代服务业高地。
发布时间:2022-04-20 10:03:16 -
吉林省《松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不得实施拆迁
吉林省《松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不得实施拆迁,第六条 吉林省松原市房屋拆迁实行拆迁许可证制度。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不得实施拆迁。第三十条 拆迁人应当按照《松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吉林省松原市拆除违法建筑及设施不予补偿,由规划监察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发布时间:2022-04-13 14: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