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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行政规划许可违法 对方当事人:莆田市城乡规划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代理拆迁律师:程东胜、叶方荣 地点:城厢区人民法院 时间:2015年11月27日上午9:30
发布时间:2015-11-12 18:35:38 -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福建龙岩征地拆迁维权案
王女士和王先生在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某村集体土地上拥有房屋,现在面临拆迁。在提高了房屋拆迁补偿的过程中征收方给出的补偿标准过低,王女士和王先生不能接受,所以没有在补偿协议上签字。在这种情况下,拆迁办也没有出示任何政府文件于2013年强行拆除了王女士和王先生的部分房屋,且意图通过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决定书来强行征收。面对来势汹汹的拆迁办,王先生和王女士决定启动法律维权,经人介绍找到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聘请了程波和李霞两位专业的拆迁律师。 两位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介入了案件操作,制定维权方案按部就班的予以实施。两位律师将以当事人的利益为核心,依法做好维权工作,早日解决拆迁纠纷,代理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补偿。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010-63797888/010-56225888 拆迁维
发布时间:2015-11-11 19:17:27 -
乡政府限期拆除通知被撤销
胡氏一家生活在福建省诏安县建设乡某村,夫妻二人辛勤劳作,在自己的承包地上从事农业生产,种植果树,开挖鱼塘,养殖家禽,并在承包地上搭建了少许的农业用房,依靠夫妻二人的劳动,一家人生活的幸福快乐。 2014年9月5日,一群不速之客来到胡家一家的承包地上,他们身着制服,一开始便不由分说的对这片承包地进行破坏。鱼塘被强制填埋,农业设施被损毁,果木被砍伐,鸡、鹅等家禽被驱散,在没有获得合理补偿的情况下,一家人居无定所。为了给全家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为了照看幸存的下来的鹅、鱼等财产,胡氏一家只能在原址上搭建了临时的建筑物。这最后的无奈之举,作为一家人生活的居住之所,却被建设乡人民政府认定为违章建筑,并于2015年4月13日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面对这样的通知一家
发布时间:2015-11-03 18:11:32 -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福建厦门征地拆迁维权案
陈先生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拥有自己的房屋,建于2000年以前。现在房屋所在土地面临拆迁,陈先生的房屋被划进拆迁范围,但是拆迁办给出的补偿标准过低,陈先生不能接受,拒绝在补偿协议上签字,在同拆迁办交涉的过程中陈先生认识到自己力量的不足,决定聘请专业的拆迁律师启动法律维权。经人介绍找到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聘请了程东胜和叶方荣两位专业的拆迁律师代理自己的案件。 两位律师接到陈先生的委托后立即介入了案件,且第一时间制定好了维权方案。在接下来的办案过程中两位律师将兢兢业业,做好代理工作,维护好委托人的合法权利,解决拆迁纠纷。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010-63797888/010-56225888 拆迁维权QQ群:38481145 新浪微博: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微信公众号:jingpinglvsh
发布时间:2015-10-22 18:43:49 -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福建福州征地拆迁维权案
陈先生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拥有自己的房屋,建于2000年以前。现在房屋所在土地面临拆迁,陈先生的房屋被划进拆迁范围,但是拆迁办给出的补偿标准过低,陈先生不能接受,拒绝在补偿协议上签字,在同拆迁办交涉的过程中陈先生认识到自己力量的不足,决定聘请专业的拆迁律师启动法律维权。经人介绍找到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聘请了程东胜和叶方荣两位专业的拆迁律师代理自己的案件。 两位律师接到陈先生的委托后立即介入了案件,且第一时间制定好了维权方案。在接下来的办案过程中两位律师将兢兢业业,做好代理工作,维护好委托人的合法权利,解决拆迁纠纷。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010-63797888/010-56225888 拆迁维权QQ群:38481145 新浪微博: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微信公众号:jingpinglvsh
发布时间:2015-10-22 18:41:27 -
10月14日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违法征收 对方当事人:诏安县建设乡人民政府 代理拆迁律师:梁开贵 地点: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3法庭 时间:2015年10月14日上午09时00分
发布时间:2015-10-08 16:57:28 -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福建福州市征地拆迁维权案
福州市仓山区的两位陈先生在当地的房屋因为政府城区改造项目被划进拆迁范围内。征收方在拆迁过程中为了降低拆迁成本,以两位陈先生的房屋没有产权证为由拒绝支付补偿,并且想要进行强拆。而两位陈先生在这个过程中没有看到拆迁办出示的任何证明合法拆迁的政府文件。面对强势的拆迁办两位陈先生认为只靠个人力量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因此找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救助。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由首席拆迁律师赵健联合李霞和王万习两位专业的拆迁律师介入本案。 现三位律师已经正式介入了两位陈先生的案件,三位律师将会以事实为根据,依法启动法律程序,通过法律运作来维护好两位陈先生在拆迁过程的合法权益,化解纠纷。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010-63797888/010-56225888 拆迁维权
发布时间:2015-09-28 17:07:03 -
福建农村拆迁案例:乡政府限期拆除通知被撤销
【案情简介】胡氏一家生活在福建省诏安县建设乡某村,夫妻二人辛勤劳作,在自己的承包地上从事农业生产,种植果树,开挖鱼塘,养殖家禽,并在承包地上搭建了少许的农业用房,依靠夫妻二人的劳动,一家人生活的幸福快乐。 2014年9月5日,一群不速之客来到胡家一家的承包地上,他们身着制服,一开始便不由分说的对这片承包地进行破坏。鱼塘被强制填埋,农业设施被损毁,果木被砍伐,鸡、鹅等家禽被驱散,在没有获得合理补偿的情况下,一家人居无定所。为了给全家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为了照看幸存的下来的鹅、鱼等财产,胡氏一家只能在原址
发布时间:2015-11-03 18:01:23 -
福建企业拆迁案例:拆迁律师妙手回春,违法强拆电厂获满意补偿
【案情简介】 投资电厂,合法经营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的陈老先生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早年丧父,母亲一人含辛茹苦把他养大。为了减轻母亲负担,十几岁时,他就外出打工,养家糊口。至上世纪九十年代,陈老将外出打工的全部收入投入电厂建设,成立名为安溪县某电厂的个人独资企业,一直合法经营,持续盈利。陈老用售电的收入养育了五个孩子和整个家庭。为了家,陈老先生对电厂倾注大量心血,因此对于他而言,这个电厂就像亲人一样珍贵。 修路征地,违法强拆电厂 2010年,莆永高速公路泉州段开工建设。到了2012年,高速公路修到了陈老先
发布时间:2015-08-28 09:29:39 -
福建农村拆迁案例:以拆迁协议为由不予受理违法
关键词:违法强拆、民事争议、受理 【案情】:福建省周先生世代居住在惠安县螺城镇,省政府为了改善 居民的生活条件,将此地纳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规划范围内。周先生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被迫与惠安县国土资源局就集体土地及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等事项达成了协议,后房屋被镇政府强拆,真是雪上加霜周先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的侵犯,遂辗转北上,慕名来到专业做征地拆迁业务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委托资深主办律师王炳峰、王奇兵两位律师为自己进行维权。 【维权之路】:两位律师经过与当事人的充分沟通;通过一系列的政府信息公开获
发布时间:2015-08-25 13:43:10 -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开庭公告(2015.10.12-2015.10.16)
2015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维权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浙江
发布时间:2015-10-10 18:26:03 -
不畏强权,专业精湛,敬业正直,信守承诺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某电厂因莆永高速公路泉州段建设而面临征收拆迁,因补偿价格过低,电厂负责人陈老先生拒绝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在遭到百般刁难之后,2012年8月24日,在未出示任何违法强拆手续的情况下,当地政府组织各个执法部门联合对该电厂的电力设施及厂房进行违法强拆。 对于陈老一家人而言,维权之路坎坷曲折。先经过2年的民事诉讼,从一审到二审,再到再审,各级法院无一例外地驳回了电厂的全部诉讼请求。2014年,经人点拨后,陈老一家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找到了在征地拆迁维权领域首屈一指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聘请了京平拆迁律师团中的赵健律师和曹星律师代理维权。 京平 拆迁律师 另辟蹊径,对征收方的违法强拆行为追究行政法律责任。通过诉讼中京平拆迁律师的专业运作,以及在中院法官大力的协调之下,最终201
发布时间:2019-04-22 14:41:25 -
王立江律师
王立江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事业部专职律师。王立江律师自2006年取得全国统一法律执业资格以来,承办、处理了大量行政、民商事法律事务,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王立江律师工作严谨,思维缜密,善于运用娴熟的法律技巧和独到的维权策划方案处理法律事务。加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以来,专心致力于拆迁、征地法律事务的研究与处理,处理的案件涉及城市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收、小产权房拆迁、违章建筑拆除救济、城中村改造、商铺拆迁、厂房拆迁等
发布时间:2018-09-06 14:35:04 -
征地补偿款的提留比例是多少?来看各地具体规定
关于征地补偿款的提留问题,是被征地农民经常问到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京平拆迁律师认为,在征地补偿款的分配过程中,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提留,但是这个比例不应当是由村委会单方决定,而是必须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法律依据就在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0修订)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此外,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 规定:(四)土地
发布时间:2015-09-07 14:4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