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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在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担任的角色
对于已经习惯作为“拆迁主力军”的地方村委会来说,现在国务院下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其中在规范村级组织的主要任务中明确指出“不得将村级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事务的责任主体”,明令禁止村委会充当拆迁主体的行为。
发布时间:2022-10-31 14:46:59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协议签订人数太少,拆迁还会继续吗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签约期限内,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的户数达到规定比例的,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协议生效;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终止征收程序,补偿协议不生效。
发布时间:2022-07-01 09:35:25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足额到位后才能正式开始征收,房屋拆迁补偿不得低于同类房屋市场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发布时间:2022-06-30 09:36:54 -
房屋征收拆迁房屋价值评估时间很重要,需要考虑市场价格波动以及延迟补偿的原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补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参考《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第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十六条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从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不得超过一年…”。也就是说,如果在征收决定公告之后,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者出具评估报告后一年内未作出补偿安置,此时不宜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作为补偿的评估时点。
发布时间:2022-05-24 11:20:52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评估工作要公平公正,保证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发布时间:2022-05-23 10:37:58 -
影响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的三大因素
影响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的三大因素,京平拆迁律师在解答咨询过程中,经常被问到:“都是征收拆迁,其他地方拆迁补偿为什么跟我们不一样?”“都在一个区域,别的村拆迁补偿为什么比我们这高了一大截!”“同一个村,房屋面积差都一样,邻居家的拆迁补偿咋比我家多?”……律师,到底哪些因素会影响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多少呢?
发布时间:2022-01-17 09:37:56 -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的区别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的区别,《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了在何种条件下可征收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单纯地说,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既可依据公共利益的需要,也可以商业开发为基础;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应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在经过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
发布时间:2021-12-27 10:52:54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空地和院落有没有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空地和院落有没有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空地、院落是否有补偿,但是这也不能作为拆迁方不对拆迁户进行补偿的依据。一般而言,给予拆迁户的拆迁补偿不仅仅要考虑到房屋占地面积,还应当要考虑到对被征收房屋价值产生重要影响的附属设施,比如院落等。《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明确对于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补偿标准,应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发布时间:2021-12-13 11:40:22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流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流程,04、确定房屋征收拆迁范围人民政府审查后确定房屋征收拆迁范围,并在房屋征收拆迁范围内发布确定房屋征收拆迁范围的公告,确定房屋征收拆迁范围四至,不得进行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用途;进行房屋买卖、交换、赠予、租赁、抵押、析产;办理工商登记、事业单位登记、社会团体登记等。通知相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不超过一年,通知内容大体与公告一致。
发布时间:2021-12-10 16:10:05 -
房屋征收拆迁可以向拆迁户公开哪些信息?
房屋征收拆迁申请信息公开,一直没有回复该怎么办?可诉诸法庭。根据《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下列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发布时间:2021-09-30 10:05:15 -
房屋征收拆迁跟拆迁补偿密切相关的几个点
当征收方与我们协商房屋征收补偿时,经常会一头雾水,一种情况就是就稀里糊涂的签了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签完之后发现补偿低了,后悔莫及;另一种情况则把房屋到底值多少钱交给房屋评估机构去评估,但对评估的流程和事项一无所知,一切都听征收方安排,然而评估结果出来之后与心理预期相差甚远,不知道下一步该如何,最终无奈签下了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所以,京平拆迁律师为大家介绍一下在房屋征收补偿价值评估时所应注意的事项,供大家参考。
发布时间:2019-03-04 11:05:59 -
房屋征收拆迁补偿什么是拆一补一?什么是市场价?
理解“拆一补一市场价”的关键在于确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和“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征收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发布时间:2018-06-20 09:55:16 -
修高铁农村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最新法规是什么?
修高铁农村房屋征收拆迁,不涉及到基本农田的征收,也不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虽然是建设高铁而引起的拆迁,但是拆迁补偿主要还是看房屋土地的性质。所以接下来就主要给您分析一下农村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8-04-26 10:33:34 -
征收方与租户签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了房屋,称房主授权租户全权处理房屋征收拆迁事宜
杨女士在安徽某市拥有一套房屋,长期租给孙女士居住。2017年6月1日,征收方作出《关于某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对案涉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杨女士的房屋在被征收范围内。2019年1月30日,征收方与孙女士就案涉房屋达成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协议。2019年3月8日,征收方组织人员对案涉房屋实施了强拆。
发布时间:2020-10-09 09: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