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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村土地的三大问题
近日,重庆发布了允许以土地承包权直接入股的新政策,7月4日,两位专家对此进行了解读,引起社会各界尤其是学界的广泛关注。其实这一消息最初肇源于一份文件《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服务重庆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工商发〔2007〕17号)。这份普通的文件中推出的新政设想多达50条,有关农民土地承包权入股的提法是该文件的第16条:支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在条件
发布时间:2013-03-14 16:01:02 -
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
违法征地拆迁的现象在农村很是普遍,专业拆迁律师提示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的规定,有下列各类违法行为之一,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的,应及时予以立案。但是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者法律、法规和规章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不予立案。 一、非法转让土地类 ( 一 ) 未经批准,非法转让、出租、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 ( 二 )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非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 ( 三 ) 将农民集体所
发布时间:2013-03-14 15:41:38 -
征地拆迁领域临时聘用人员职务犯罪问题初探
征地拆迁(以下简称征迁)领域职务犯罪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妨碍经济科学发展, 破坏社会和谐稳定,一直广为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关注,相关的学术论文和调研论文也很多,其中不乏深入透彻的分析研究,但关于征迁领域临聘人员职务犯罪问题却少有论及。临聘人员身份的特殊性决定了他具有不同于正式编制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加之当前临聘人员职务犯罪大有愈加频发之态势,笔者认为大有研讨之必要,下面拟结合我院自2008年以来查办征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情况,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初步探讨征迁领域临聘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成因及预防对策。
发布时间:2014-05-09 16:43:46 -
7名拆迁干部深陷受贿“泥潭”警示
震惊各界的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112系列案件一审终结,利用金钱腐蚀拉拢7名拆迁干部陷入受贿泥潭的房虫仵家辉,在乌市中级法院获刑18年 应该说,谈及腐败,恐怕没有人不对此深恶痛绝的。即使是腐败分子,在大庭广众面前也会装腔作势地大讲腐败的危害,大谈自己反腐败的决心。然而,人人都憎恨腐败,各级党组织也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特别是反腐倡廉教育简直达到了耳提面命的程度,但腐败之风仍然屡禁不止,仍有党员干部如飞蛾扑火,前赴后继。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些人远恨腐败近不拒腐蚀。乌鲁木齐市7名拆迁干部深陷受贿泥潭就是一个例证。 据报
发布时间:2013-03-05 23:18:46 -
浅析我国土地储备制度
引 言 我国的广州市、安徽
发布时间:2013-03-05 23:16:31 -
浅析土地使用权与公民的信赖利益保护
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建设项目都是国家投资,建设单位体现国家利益,也就是说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建设及工商企业都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近年来,我国城市征地和房屋拆迁已成为满足各类建设用地的主要途径。而由此引发的矛盾在一些地方日益突出,影响了居民的生产和生活,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成分多样性,投资主体多元化,除了国家投资建设的公益性项目用地外,还有不同所有制企业或个人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各种投资项目用地。 对于土地问题的政策调整,我国1982年宪法规定国
发布时间:2013-03-05 23:16:09 -
浅析农村土地的三大问题
近日,重庆发布了允许以土地承包权直接入股的新政策,7月4日,两位专家对此进行了解读,引起社会各界尤其是学界的广泛关注。其实这一消息最初肇源于一份文件《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服务重庆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工商发〔2007〕17号)。这份普通的文件中推出的新政设想多达50条,有关农民土地承包权入股的提法是该文件的第16条:支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在条件
发布时间:2013-03-05 23:15:52 -
浅析农村房屋拆迁立法的完善
随着农村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和城市周边农村集体土地的大量被征用,农村房屋拆迁数量也不断增加,尤其是近几年迅速上升的态势已达到历史高峰。拆迁量连年上升,拆迁补偿安置欠妥引发农民不满和失落,由此引发的矛盾也日趋突出,农民反映拆迁的上访有增无减,损害农民利益的恶性事件也时有发生,农村房屋拆迁矛盾已危及农村社会的稳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目前,对于城市房屋拆迁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规范,尽管还不完善,但毕竟有一个规范性法规。但对征用拆迁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这种事关农民安身立命之本
发布时间:2013-03-05 23:15:33 -
拆迁中对违章建筑的具体处置步骤
(一)查明事实阶段 即查清违章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结构、面积、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纠纷,是否存在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是否已经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等。对已经查处的按查处的结论办理,对未经查处的,进入下阶段。 (二)处理和处罚阶段 1.处理和处罚的程序 第一步按时间分类分流。 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于1988年颁布的《关于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中对违章建筑处理的原则意见》从违章建筑形成时间、所处地域、产生的影响三个方面提出了三从宽三从严的方针,对现在处置违章建筑仍有参考意义。故此就应当以相关法律法规的
发布时间:2013-03-05 23:09:24 -
集体土地上私有房屋的拆迁补偿款,如何确认权利人
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私有房屋被拆迁所获得的货币补偿款,由房屋所有权人均等分割。 房屋拆迁时尚未成年的家庭成员问题,未成年子女在集体土地私有房屋居住的,一般可认定为属于帮助性质,并不当然等于同意该未成年人取得房屋的权利份额。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该未成年人无权主张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除非其能够证明其居住权并非基于他人的帮助而取得。当事人对该未成年人入住的相关问题另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 在申请建造房屋时已满十六周岁的家庭成员,建房时已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用于家庭生活的,或则以自己的劳动作为建房的劳动投入的,
发布时间:2013-03-05 23:07:24 -
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若干问题及解决办法
(一)正确确定拆迁和裁决的主体,尽量避免政府机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局面。 应当说,在政府职能的转型时期,让政府完全退出在城市改造和建设上的直接参与和干预,是不现实的。但应尽量淡化政府机关的市场主体色彩,特别是对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公益项目的建设,政府应尽量退到幕后,让企业法人等市场主体到前台唱主角,政府只起一个制定规则和运用规则进行管理和裁决的作用,避免与民事主体之间的直接对立。既然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项目建设都要由市场主体来经营,那么像房地产开发这样的经营项目,政府机关就更应该退避三舍了。
发布时间:2013-03-13 10:11:13 -
城市房屋拆迁运作程序
一、有旧城改造规模的市、县(区)政府每年初向省政府、省建设厅申请下达 城市房屋拆迁 计划规模。 二、拆迁办(地方政府或开发商)向市级 城市房屋拆迁 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以下报件申请拆迁许可证: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4、拆迁、拆除、安置方案;5、办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在
发布时间:2013-03-13 10:09:56 -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
房屋拆迁补偿关系到拆迁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为保证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拆迁办应当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给予补偿。应该明确的是,补偿的对象是被拆除房屋所有人,而不是使用人。所有人既包括公民也包括法人。 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即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 (一)货币补偿是指拆迁办将被拆除房屋的价值,以货币结算方式补偿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货币补偿的金额,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二)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拆迁办用自己
发布时间:2013-03-06 21:40:55 -
库建辉律师
库建辉:高级合伙人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行业规则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发布时间:2019-08-20 10:5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