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特邀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举办土地法讲座
为推广征地拆迁法律知识、提升拆迁户法律素质,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定期免费举办京平大讲堂 拆迁法律知识培训,相关讲座培训目前已经成功举办63期。2015年3月13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第65期京平大讲堂 拆迁法律知识培训将特邀中国政法大学李显冬教授进行主讲,现特通知如下: 主 题:《土地管理法》专题讲座 主 讲 人:中国政法大学李显冬教授 地 点: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培训室 时 间:2015年3月13日14:00- 16:00 本次讲座机会难得,希望广大拆迁户珍惜机会,准时参加。 想参加本次讲座的拆迁户,请提前拨打电话010-63797888,与客户部取得联系报名。如您有拆迁相关问题想要咨询,客户部也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为您安排合适的律师解答。 讲座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9号理工科技
发布时间:2015-03-09 15:33:19 -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湖南永州征地拆迁维权案
郭先生等8人是湖南省永州人,在当地各自拥有住房,原先是破产企业的职工住房。由于企业破产,土地使用权转让,郭先生等人面临拆迁。郭先生了解到,破产企业的土地短短的几年时间内进行了三次使用权登记,开发商至今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文件。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于2015年1月份,给郭先生等人下达了通知,要求其10日内搬出住房,否则进行违法强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郭先生等8人找到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寻求法律维权。 京平拆迁律师团队接到郭先生等8人的求助后,派出了赵健律师和王新亮律师负责此案。目前两位律师已经正式地介入案件。接下来律师们将会充分发挥拆迁律师的价值,依法启动法律程序,尽最大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利,解决纠纷。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发布时间:2015-01-27 15:38:05 -
拆迁补偿男女有别,获胜诉判决
委托人岳女士(化名)的房屋位于江苏省泰兴市泰兴镇某村,户口本上的户主是岳女士,权属证明也登记在岳女士的名下,做户主和产权登记人本没有什么稀奇的,但是在拆迁补偿时拆迁办竟然因为户主和产权人是女性而差别对待,给岳女士家的补偿低于其他男性户主的补偿,面对补偿不合理和严重的性别歧视,岳女士找到了北京在拆迁领域以专业和口碑著称的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介入该案后,决定派出团队中的首席资深顾问赵健律师和经验丰富的实力派谷美玲、王奇兵律师具体负责此案,三位律师经过对案件的认真研究和深入分析,针对委托人维权意识较强、拆迁律师介入时间较为有利的优势和拆迁办无理取闹,难以协商的难点,迅速展开了法律调查程序,其中一项调查工作便是向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取相
发布时间:2014-11-25 14:17:16 -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山东青岛征地拆迁维权案
纪先生是山东青岛城阳区的农民,在自己的村上有两处旧房。其中一处房屋是父母的房屋,年久失修,已经无法住人。另一处房屋是纪先生的父母在1982年建设的房屋,两处房屋都登记在了纪先生名下。2005年,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居民委员会以纪先生影响了其规划发展,请求法院判决拆除纪先生家的房屋。案件经过两审及再审,纪家人均败诉。房屋后被法院执行拆除,但纪家人并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安置。一家人经过商量决定聘请专业的拆迁律师代理自己的维权案件。 经人介绍纪先生找到了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且聘请了团队中的赵健律师和王新亮律师专门代理自己维权。现在两位律师已经正式介入了案件,且制订了一套具有针对性的维权策略。接下来两位律师将会依法启动法律维权程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维护纪先生
发布时间:2014-10-20 10:55:53 -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浙江青田县征地拆迁维权案
浙江省青田县某养殖公司位于丽水市青田县的一个村子上。该养殖公司经过合法工商登记证照齐全。现青田县政府对养殖公司所在地段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养殖公司面临拆迁。但是征收方找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范先生商谈补偿的时候,给出的补偿标准非常的低。范先生认为这样的补偿严重侵犯了公司和自己的和法权利。而且,范先生多次要求征收方出示征第相关的文件,都遭到了对方拒绝。范先生是认识到凭借自己的力量已经没有办法维护公司和自己的合法权利了,唯有走法律维权的道路。经人介绍,范先生找到了专业拆迁律师团队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经过同团队中专业拆迁律师的接触,范先生聘请了赵健和黄爱华两位专业的拆迁律师代理公司的拆迁维权。现在两位律师已经正式介入了案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
发布时间:2014-09-17 10:07:30 -
山东城市拆迁案例:县政府注销土地使用证的批复被法院撤销
【关键词】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注销土地使用证 征收决定 征收补偿 【基本案情】 委托人常先生(化名)合法拥有的房屋位于山东省巨野县,常先生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城镇私房所有权证等权属证明,房屋面积大约三百六十平方米。后来当地政府启动旧城区改造项目,拆迁办逐渐开始和常先生进行接触,但是常先生要求拆迁办提供征收的批准文件时,拆迁办不但不给于提供任何法律手续,给出的补偿更是让人无法接受,而且常先生还发现政府以旧城区改造的名义进行拆迁但实质上进行的却是商业开发。经过自己和拆迁办的多次交涉
发布时间:2015-01-26 14:25:17 -
江苏农村拆迁案例:拆迁补偿男女有别,获胜诉判决
【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行政复议 无利害关系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基本案情】 委托人岳女士(化名)的房屋位于江苏省泰兴市泰兴镇某村,岳女士一家一直生活在该地自建的两层楼里,户口本上的户主是岳女士,权属证明也登记在岳女士的名下,做户主和产权登记人本没有什么稀奇的,但是在拆迁补偿时却给岳女士一家带来了烦恼。原来,拆迁办竟然因为户主和产权人是女性而差别对待,给岳女士家的补偿低于其他男性户主的补偿,虽然性别歧视在如今开放大中国已经是公认的错误,但是由此引出的闹剧却在岳女士家真实上演,岳女士为此曾多次找拆
发布时间:2014-12-02 10:15:13 -
论成交确认书的可诉性
摘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确定中标人、竞得人后,出让人应当与中标人、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那么,该成交确认书在法律上的性质如何定性,对该问题的看待,存在不同意见。本文将就成交确认书的性质作一粗浅分析。 关键词:成交确认 具体行政行为 成交确认书的签署主体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中标人、竞得人。中标人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根据投标结果被确定为土地使用者的人。竞得人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发布时间:2014-12-26 13:36:52 -
现行体制下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困境与出路
摘要:处于转型期的中国,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建设用地再利用的迫切需要与土地原本合法使用权人之间的紧张,是重新开发建设无可回避的障碍,实践中,政府往往采取房屋征收的模式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以解决建设用地日渐匮乏的难题。 关键词:国有土地使用权 依法行政 国有土地使用权,简而言之,就是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国有土地使用者。从性质上来讲,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一项民
发布时间:2014-12-01 16:13:17 -
薛正懿律师
薛正懿:合伙人律师,现为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法律硕士。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310686857。行政诉讼和物权保护专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曾在北京市公安局工作多年。征地、拆迁、房屋征收案件等行政诉讼类案件是薛律师的主要业
发布时间:2019-08-23 14:31:39 -
《行政诉讼法》修正案十大看点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表决通过反间谍法,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签署第15号、1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和关于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日表决通过了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这是行政诉讼法自1989年制定后作出的首次修改。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进一步拓宽了民告官的法律渠道。 专家表示,这些修改将有助于解决我国行政诉讼制度长期存在的起诉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将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看点一:受案范围
发布时间:2014-11-05 10:02:51 -
无产权注销证明,征地拆迁免契税困难
作为拆迁户林先生只要在10月30日最后交房期限内交够放款,便可以享受自拆迁日起一年内免征契税的优惠政策,但是当他去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时候,却受到的阻拦。 无产权注销证明难以享受优惠政策 林先生家住长先去建新镇楼下的村西山27号的一栋三层小楼,因此村要修建养老院,他的房屋将被 征地拆迁 ,林先生的房屋总计200多平,可以获得300多万元的 拆迁补偿 ,根据当地的规定,拆迁后1年内,林先生可以获得,免征契税。林先生当时觉得还是很划算的。 9月15日,林先生和仓山区金山工程处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后,在城中看中一套二手房,当他跟房东签订买房合同后,交款时却遇到了问题。 因为当初拆迁的时候林先生的产权证被拆迁办拿走了,他购买新房需要有拆迁房屋的注销证明,才能享受
发布时间:2014-10-31 14:04:31 -
农村私有房屋拆迁补偿合理吗?
问:一名民办转公办的教师,退休后想回农村老家居住,但是老家正被 征地拆迁 ,根据他们村开发区的规定,凡是此村被拆迁的村民,不论之前的拆迁面积是多少,都按照家庭人数每人40平米的指标还房。此后有因当事人为公办教师的理由,拒绝分配其40平米的还建房指标。此开发区做法是否合理? 答: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个人私有的房屋的,拆迁办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依据新拆迁条例的规定, 拆迁补偿 的对象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你是该私有房屋的合法产权人,你就有获得相应合理补偿的权利。 被拆迁房屋主要依据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多个因素进行拆迁补偿,一般不会考虑拆迁户的,户籍,家庭人数,身份
发布时间:2014-11-03 13:36:26 -
从新塑造拆迁管理程序势在必行
拆迁律师看到一个文章以后感觉,文章内容中写的很现实,也很全面,现在的拆迁程序确实很乱,每个地方根本就不会去统一的按照政策去做,基本上都是先斩后奏,谎 报投资者的投资金额,主要目地就是让上级批复用地,拆迁现状也很不规范,说明了一个问题就是流程不正规,管理不严格,漏洞百出,为什么说要从新塑造拆迁的程 序,就是因为不规范,审核不严格,拆迁违法违规事件频发,如果不从拆迁的管理程序进行整改和规范,拆迁永远都是不正规,拆迁违法事件永远制止不
发布时间:2014-09-02 16:3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