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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最新版已于2022年3月29日由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
《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已由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公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当按照同地同权的要求,参照宗地地价评估的价格确定补偿标准。
发布时间:2022-05-07 09:43:39 -
湖北省最新版《鄂州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已于2020年修订完毕有效期5年
《鄂州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第九条 湖北省鄂州市自土地调查工作启动之日起,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的,一律不予补偿:(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三)房屋析产、转让、租赁、抵押;(四)迁入户口或者分户,第二十条 湖北省鄂州市实行安置房安置的,其安置面积按人均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安置。具体结算方式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予以确定并结算差价。
发布时间:2022-05-06 13:49:34 -
湖北省2021年最新《黄石市现代有轨电车正线配套道路立交工程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出炉
湖北省黄石市有轨电车线路征收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被搬迁人可选择货币补偿安置。1、被搬迁人主体房屋的补偿价参照以下标准:砖木结构:5080元 ㎡;砖混(含框架、半框架)结构:5180元 ㎡。2、被搬迁人附属房的补偿价格:按砖混700元 ㎡、砖木500元 ㎡、简易房300元 ㎡进行补偿,其他简易棚等结构150元 ㎡价格补偿。如对结构较好,且对价格有异议的,由评估公司采用重置价进行评估,确定补偿价格。
发布时间:2022-04-29 10:11:43 -
湖北省《武汉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最新版即将发布,已于2022年2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为落实新版《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新要求,规范全市征地行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所需土地征收工作依法实施,我局组织开展了《武汉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的规章立法工作(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武汉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 》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27日。
发布时间:2022-04-27 15:09:54 -
湖北省《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22年未修改,继续沿用2016年修改版
(2012年12月3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34号公布 根据2016年10月13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7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决定》修正),将第三十五条修改为“征收房管部门依法托管、代管或者经房管部门决定带户发还给产权人的落私产、文革产,且该房屋已作为公有房屋出租的,对房屋所有权人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100%给予补偿,对住宅房屋承租人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90%给予补偿,对非住宅房屋承租人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70%给予补偿”。
发布时间:2022-04-27 14:31:47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规定对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行为,一律依法拆除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禁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建房。对2020年7月3日之后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一律按顶风违法认定,实行“零容忍”;对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行为,一律依法拆除;
发布时间:2022-04-27 10:17:19 -
《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确定了湖北省土地征收程序从确定土地征收范围开始到土地交付一共15步,于2020年施行有效期5年
《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湖北省实际制定,一、确定土地征收范围。二、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三、土地现状调查。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六、编制补偿安置方案。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八、组织听证。九、办理补偿登记。十、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十一、落实补偿费用。十二、征地报批。十三、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十四、实施土地征收。十五、土地交付。
发布时间:2022-04-27 10:13:49 -
2022年最新版《重庆市沙坪坝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出炉
重庆市沙坪坝区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为63000元 亩。重庆市沙坪坝区安置补助费由区征地事务中心按照38000元 人的发放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前款计算的安置补助费支付后有结余的,结余部分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和使用;不足的,由区人民政府安排资金予以补足。重庆市沙坪坝区农村房屋以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准,按照重置价格标准补偿(见附件)。
发布时间:2022-04-25 10:34:44 -
《重庆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出炉,新型城镇化目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0%,城镇人口达到2800万人
《重庆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出炉,新型城镇化目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0%,城镇人口达到2800万人,合力建设现代基础设施网络,共建轨道上的双城经济圈,打造世界级机场群,推动川渝电网一体化。协同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共建高水平汽车产业研发生产基地,培育世界级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建设成渝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打造富有巴蜀特色的国际消费目的地和全国重要的现代服务业高地。
发布时间:2022-04-20 10:03:16 -
湖南省2019年《湘西自治州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出炉
湖南省2019年《湘西自治州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出炉,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全额支付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居民或其他权利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腾地的,由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限期腾地决定;逾期拒不腾地的,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没有全额支付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居民或其他权利人有权拒绝腾地。
发布时间:2022-04-19 13:40:36 -
湖南省2022年最新版《邵阳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出炉
湖南省2022年最新版《邵阳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出炉,第三十三条 & 8194;湖南省邵阳市辖区被拆迁房屋室外生产、生活设施(不含围墙、堡坎)实行包干补偿,依据合法房屋和应安置人员计算,合法房屋每栋补偿20000元,应安置人员每人补偿3000元。围墙、堡坎参照《邵阳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执行。
发布时间:2022-04-19 09:56:09 -
湖南省《益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自2020年8月10日起施行
湖南省2020年最新版《益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出炉,(一)湖南省益阳市征收私有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主体评估价值和装饰装修费、搬迁费、按期签订协议与腾空房屋的奖励费、房屋征收整体配合奖、购房补助费、寻房补助费和3个月的临时安置费。选择产权调换的,在面积上实行征1补1 1,互不找补差价,另给予被征收房屋的装饰装修费、搬迁费、按期签订协议与腾空房屋的奖励费、房屋征收整体配合奖和临时安置费。
发布时间:2022-04-15 10:44:02 -
湖南省2022年最新《株洲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出炉
湖南省株洲市2022年最新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株洲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出炉,附表1湖南省株洲市土地征收青苗补偿标准,附表2湖南省株洲市土地征收山林地经济林、用材林、花卉、药材补偿标准,附表5湖南省株洲市土地征收生产设施补偿标准,附表6湖南省株洲市土地征收迁坟等其它补偿(助)标准,附表7(一)湖南省株洲市房屋拆迁砖混结构房屋补偿标准,附表9湖南省株洲市房屋拆迁装修及生活设施补偿标准
发布时间:2022-04-14 16:17:32 -
湖南省2022年最新《怀化市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出炉
湖南省怀化市2022年最新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怀化市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出炉,附件:1 怀化市征地补偿标准等级区域划分2 怀化市征地补偿标准3 怀化市征收范围内水田旱地的青苗补偿标准4 怀化市征收范围内成片用材林、果树、经济林的青苗补偿标准5 怀化市征收建设用地范围内零星树木、竹类、果树、经济林、苗木、花卉的青苗补偿标准6 怀化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说明7 怀化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8 怀化市房屋装修(饰)补偿标准9 怀化市集体土地上生产生活设施
发布时间:2022-04-14 11:4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