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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业拆迁案例:不在拆迁范围内的违法强拆,元芳,你怎么看?
【写在案前】 赵先生是深圳的外乡人,早些年来深圳打拼,和妻子两人的工作都一般但是每月有稳定的收入,一家三口还是过得其乐融融。但是天有不测风云,赵先生因在工作中的失误导致右腿残疾,伺候只能每月拿着工厂几百元的工资度日。但是随着妻子随后的下岗,一家的生活陷入了极度的窘境。于是赵先生拖着残疾的身体,把自己的住宅房屋改成了一家电子加工厂。夫妻二人把所有的积蓄和精力全都投到了这个厂子上,由于夫妻二人的吃苦耐劳加之灵活的头脑,没几年的就把自己的小厂搞的风生水起。日子好过起来,夫妻二人主动把政府给发放的补贴退
发布时间:2013-05-09 10:15:57 -
广西企业拆迁案例:相差几千万的拆迁补偿
【写在案前】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由此产生的城市房屋拆迁更加的频繁,房屋拆迁已经成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活动,关系到城市现代化的进程,而其中企业和店铺的拆迁往往是最复杂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部分。由于企业房屋具有经营的性质,拆迁评估时不仅要考虑到停产停业损失,同时也要考虑到企业征收带来的员工流失和商业信誉以及原有供销网络的破坏等损失。所以面临拆迁,企业既要承担有形资产的损失,更多的还要承担无形资产的损失。现在社会的拆迁纠纷已成为社会利益冲突的焦点,许多企业在强大的拆迁办面前出
发布时间:2013-05-09 10:16:30 -
山西农村拆迁案例:开荒地也有价
【写在案前】 山西是全国的产煤大省,其中灵丘县煤田面积就达300余平方公里之广,煤炭储量十分丰富。当地政府为了大力发展煤炭开采业,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决定于当地修建一条横跨数县的煤炭运输专线铁路。该项目已经国务院批准,各县政府正式着手于征地补偿工作的开展。对于公益项目建设而进行土地的征收,只要征收部门能按照正常标准对拆迁户给予补偿,大家都会欣然接受。该案涉及到的属集耕地的征收补偿问题。已过古稀之年的王大爷于几十年前年前为讨生活,带领一家老小在村后的山坡中开垦了几亩山地,平时的生计更多的是来源于
发布时间:2013-05-09 10:21:23 -
江苏农村拆迁案例:面对暴力拆迁该如何处理
【写作案前】 近些年,拆迁所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呈现出日益上升的趋势,国家对此也格外的重视,颁布了许多政策、法律规定以对此进行有效的控制。经过了国家的调控,违法强拆尤其是暴力拆迁已经少之又少了。但是谁又能把保证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呢?今天,我们就对大家在面对暴力拆迁的时候,该如何进行妥善的处理进行指导。 陈某等十几户拆迁户的遭遇是这样的:陈某等人住所地的镇政府与拆迁办(开发商)沆瀣一气,对陈某等十几户的土地,进行违法的暴力违法强拆。具体地说就是,镇政府在没有任何许可证或者手续、没有任何公告以及协
发布时间:2013-03-21 17:23:13 -
江西农村拆迁案例:无宅基地使用权证,如何从“0”补偿到85万补偿呢?
【写在案前】 2012年5月,鹰潭市夏埠乡防洪堤项目拉开帷幕,从此,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夏埠乡夏埠村的王丽华(化名)开始陷入百姓拆迁之烦恼。王丽华在村里拥有宅基地房屋,其儿子长大成家之后,王丽华按照法定程序给儿子另建了一栋房屋。然而,当拆迁办来与王丽华商谈拆迁补偿事宜时,王丽华愣住了,因为其中一套房子的宅基地使用证丢失了,拆迁只补偿这一套房子,另一套房子0补偿!王丽华很是气愤,他们怎么能不顾客观事实呢?法律维权意识很强的王丽华立刻来到北京,找到我团队的专业拆迁维权律师。了解具体情况后,我团队派出黄爱华律师为
发布时间:2013-05-09 10:17:49 -
江苏农村拆迁案例:农村自建房拆迁怎么赔?
【写在案前】 江苏扬州西湖镇电力新村村民王楠(化名)、赵志军(化名),2003年因结婚需要建房,向江苏扬州西湖镇电力新村申请落户并建房一套。当时并没有经过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审批,但有合法的手续,而且得到村组郑重承诺办理相关证明。建成后的房屋位于司徒路南侧、邗江北路东侧新庄小区评估表上建筑面积是359 38平方米,市值100万。 2007年7月,王楠、赵志军被告知自己的房屋竟是当地19户非法占地的房屋之一。2009年8月1日,扬州市房产管理局张贴《拆迁通告》与《房屋拆迁许可证》。8月21日,维扬区公安、国土
发布时间:2013-03-21 17:24:00 -
山东农村拆迁案例:谁动了我的宅基地?
【写在案前】 收灯庭院迟迟月,落索秋千剪剪风。家住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某村庄的的上百户村民得知自家的宅基地附近地带又将拉开新一轮的拆迁序幕,不禁暗暗思忖,想来每家现存的100平米的院落又将难逃厄运。早在几年前,该村因被划入城市规划需要早已进行了大范围的征地拆迁,其中村落的耕地基本上被征缴完毕,现存的只有包括宅基地在内的建筑用地和尚未被开发利用的土地,现存土地主要用于村民的住宅和公益设施建设,其中住宅格局都是二层楼房,院落大概在100平米左右。自从上次拆迁改造耕地被占用之后,之前精于耕作的村民们只能靠做点
发布时间:2013-05-09 10:27:09 -
江苏农村拆迁案例:空白拆迁安置协议之效力
【写在案前】 近几年,随着城市化的进一步发展,拆迁的风波在华夏大地逐渐蔓延开来,随之而来的各种社会问题,法律问题也屡见不鲜。本案中,江苏省泰州市的12户农民因为缺乏法律意识,相信开发商和村委会,与开发商约定了口头协议,并与开发商各自签订了一份空白的拆迁协议。从而导致了该公司以协议为证据把这12户农民告上了法庭,但是协议的内容与双方当时的口头承诺大相径庭,开发商要求按照合同履行,请求法院判决陈某等12户立即腾房。陈某等12户居民经多方打听,把此事委托给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维权团队,事务所经过研究讨
发布时间:2013-03-21 17:24:07 -
江苏农村拆迁案例:“城中村”建设房屋遭非法违法强拆,和解获高额补偿
【写在案前】 李某是江苏无锡某村的普通村民,拥有两套房屋,一处是自家的宅基地房,另一处为在村口给儿子建的婚房。2011年8月,政府搞城中村建设,这两套房屋都面临拆迁。根据拆迁安置方案,每家获得大概120平的房子一套,加上补偿款3万元。所有人看到方案后,无不震惊,都摇头表示不同意,于是都迟迟不搬。终于,在2011年11月的一天上午,拆迁办耐不住性子领着几十号人来到村口,手里拿着各种器械,直冲入村里的第一户人家。人被强拽出来,东西被拖出来,这些人挥舞着手中的工具对房子实施违法强拆。就这样一户接着一户,在一片吵闹声
发布时间:2013-03-20 15:31:40 -
吉林农村拆迁案例:被撤销的“规划许可证”
【写在案前】 陈华(化名)是吉林省的普通村民,家里共有6口人,拥有110平方米的房屋一套,加上院落面积总计150平方米。2009年3月下旬其收到了市政府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所作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通知书》与《房屋拆迁公告》。陈华被告知其房屋即将被拆迁,安置条件是先对房屋进行评估,然后进行经济适用房产权调换,650元每平方米,人均30平方米,合计117000元,与评估房产价值比较差额补偿。陈华看到后,觉得很是不公平,于是向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提出2间三层产权门面房的主张,但并
发布时间:2013-03-20 15:31:12 -
湖南农村拆迁案例:农村违法多占地怎么赔?
【写在案前】 赵旭(化名)先生是湖南某村村名,与其他12户农民共属同一村小组。其承包了所在村土地,于2024年12月31日才到期。然而2009年初,当地国土资源局要求收回赵旭等村民的土地,名义是县重点工程。这几亩地是都是他们自家谋生的手段,生活来源全靠这几亩地。本以为当地机关会给与合理补偿,足以让自己维持日后生计。然而当大家看到补偿标准时,都傻眼了,补偿标准为每亩3万元。这种补偿标准怎能使自己过上原有的生活水平呢?此告示一出,12名农户都很气愤,没有一人同意。于是,大家便走上了维权之路。 赵旭等先到各级政
发布时间:2013-03-20 15:30:40 -
福建农村拆迁案例:政府机关的复议维持决定被法院撤销
【写在案前】 家住福建省龙岩市的赵先生,在所在村拥有一套合法的宅基地和承包地,祖祖辈辈都一直生活在平静的乡村生活中。然而2012年,这份平静被永远的打破了。2012年1月,有消息传有开发商要在村里搞开发建设。1月底,村民们便见到了开发商。他们声称自己已经取得了合法开发的批复文件,要村民们赶快签补偿协议,离开现居住的房屋。然而直到开发建设已经开始,村民们也没有看见这个批复文件。怎么能随便让别人占自己的房屋、土地呢?但是村民一再要求出示法律文件也未果。赵先生见此情况,非常气愤,感觉自己的土地就这么无缘无故的被
发布时间:2013-03-21 17:24:31 -
浅析我国行政补偿制度
【内容提要】 作为一种权利保障和利益平衡机制,行政补偿对为了实现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合法地给特定人带来特别损失时依法予以弥补,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我国行政补偿的法律规定较多,也有其自身的特征,其总的发展趋势是建立统一的制度,符合法治政府的要求。行政补偿性质的确立,有其深厚的理论基础;其应遵循人权保障、利益平衡、依法的原则;其范围和程序应科学合理。 关键词:行政补偿规定立法执法问题对策建议 一、中国行政补偿制度的历史发展 作为历史悠久的大国,我国封建统治时间很长,君权本位思想根源很深,也很典型。国家责任直
发布时间:2013-03-20 15:33:50 -
浅析城市房屋拆迁估价问题
补偿安置是城市房屋拆迁中的核心内容,拆迁活动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主要表现为补偿安置,补偿安置的基础和依据是被拆迁房屋价格的评估,评估价是货币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作出裁决的依据。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中,有些法院将估价报告作为证据进行司法审查;有些法院将估价报告作为裁判的依据,出现估价决定裁决、决定裁判的结果的现象,使拆迁户感到茫然,使法官也感到不公。《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
发布时间:2013-03-20 15:3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