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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县域村庄整治联系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村[2008]141号 各
发布时间:2013-03-19 10:26:00 -
关于清理城市房屋拆迁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
发布时间:2013-03-19 10:25:17 -
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通知
【标 题】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通知 【分 类】农林牧渔 【时效性】有效 【颁布时间】 2004.10.29 【实施时间】2004.10.29 【发布部门】建设部 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 通 知 建规[2004]185号 各
发布时间:2013-03-19 09:44:15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改投资[2004]2656号2004年11月25日 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
发布时间:2013-03-19 09:50:18 -
建设部关于印制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通知
(建住房[2004]145号) 各
发布时间:2013-03-19 09:52:44 -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
各
发布时间:2013-03-19 09:56:53 -
城市房屋拆迁办管理规定
颁布日期: 1991/07/08文号: 建设部令第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2号 《城市房屋拆迁办管理规定》已于一九九一年七月四日经第七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一九九一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部长 侯捷 一九九一年七月八日 城市房屋拆迁办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办的管理,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务院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办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负责
发布时间:2013-03-19 09:58:29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
发布时间:2013-03-18 17:00:41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81号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已经2006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第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
发布时间:2013-03-18 16:46:17 -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7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
发布时间:2013-03-18 16:43:44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颁布日期: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79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已经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朱镕基 2000年1月30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
发布时间:2013-03-18 16:41:29 -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是由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的,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去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全面清理各类开发区,切实落实暂停审批农用地转用的决定,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取得了积极进展,有力地促进了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但是,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圈占土地、乱占滥用耕地等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因此,必须正确处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努力盘活土地存量,强化节约利用
发布时间:2013-03-18 16:30:46 -
企业在拆迁过程中的损失包括哪些方面?
1、企业经营用房的市场价格赔偿。企业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对象只能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企业是承租人的话,那么只能是对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自建的地上物有权获得补偿。 2、企业经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赔偿。企业经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的补偿对象是土地使用权人,补偿依据以证书或租赁合同为准。 3、不可移动设备的损失补偿。对其补偿的标准应按照设备使用年限进行折旧或重置市场价格计算。 4、可移动设备的搬迁费、安装费的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按照当地搬迁费标准或实际发生额计算,安装调试费应当由设备供应商出具报价和证明。
发布时间:2013-03-22 14:42:54 -
个人工厂厂房拆迁拆迁费是多少?
如果某地住宅拆迁的话是1500每平米。那工厂呢?厂房一平米怎么算,我知道要比民宅价格高,工厂的3000平米的院子呢?每平补偿是什么价格? 跟厂房的年头有关系么? 问题补充: 黑龙江地区 可以给我个笼统的价格么,我只想知道一个笼统的数, 律师解答: 首先,房屋拆迁补偿是指拆迁办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其次,具体拆迁标准应该看你是哪里的,各省市、地区一般都有自己的拆迁补偿标准,详细的应当向当地拆迁部门咨询、了解,他们都有印发小册子,可前往索
发布时间:2013-03-18 16:5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