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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亮点解读
2017年5月23日,国土资源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公开征求意见,现行《土地管理法》最近的一次修订是2004年,十几年来,土地管理法的实践在不断的发展,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制度需要上升到法律才能更好的推广,因此,对现行土地管理法的再次修订也是必要和迫切的。该意见稿一旦通过生效,上升到法律,会与老百姓的生活发生紧密的关系,京平拆迁律师就修订意见稿做个简单的解读,一睹该意见的风采! 此次修订意见对现行法的36个条文作了修正,修正后仍为8章86条。在这36条的修正中,删除六条,增加六条,增补删
发布时间:2017-06-26 09:31:16 -
村委会搅浑拆迁水,有些事也不是你能决定的
1、 村委会是什么?天天打交道却不懂它 想知道村委会能干什么,就要先知道村委会是什么。明确村委会的性质,是分析后续问题的基石。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也就是说村委会是自治组织,并非一级政府,并不拥有行政部门的公权力,在这个定义中,民主二字反复出现,可是要记住了! 既然是村民的自治组织,既然处处要体现民主,村委会就需要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
发布时间:2017-06-20 09:35:42 -
京平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
京平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140多位专业拆迁律师,是一家专业拆迁律师事务所,代理征地拆迁案件十余年。京平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电话010-63797888 56225888 。
发布时间:2023-12-25 13:46:00 -
广西《南丹县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自2020年7月9日起实施
房屋拆迁以货币补偿安置方式的,按《南丹县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进行补偿,房屋所占土地按本办法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发布时间:2023-04-27 14:30:56 -
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自2022年10月13日起施行
选择商品住房安置,采取每征收1亩水田(指土地承包证确认登记地块为水田为准,下同)安置35㎡(毛坯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商品住房的方式安置。商品住房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原则上安排在本集体被征收土地区域内或附近集体区域的商品房
发布时间:2023-04-27 14:28:18 -
广西《马山县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暂行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
(一)实行评估价补偿安置。征收土地拆迁合法的住宅地、地上房屋、附属房屋以及其他建(构)筑物和设施的,按照征收时评估价(根据房屋位置、建设年限、装修情况、成新率等)对被拆迁人以货币方式进行补偿安置,不再回建安置。评估程序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有关规定执行。
发布时间:2023-04-04 14:01:48 -
广西《宾阳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自2020年8月3日起实施,有效期限为3年
第三十条居民与其家庭成员共有住宅房屋的,属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常住人口,且其本人及现婚配偶从未购买过房改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或者租住廉租房,但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之前已办理了退房手续,并经政府组织调查、公示和确认程序后,可以按《宾阳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发布时间:2023-04-03 14:37:25 -
新版湖南省《武冈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自2021年10月21日起施行
新版湖南省《武冈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 8194;未在本村生产生活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下,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转让宅基地。
发布时间:2022-11-15 14:45:56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明确不得将村级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的责任主体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未经县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党政群机构不得将自身权责事项派交村级组织承担。不得将村级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事务的责任主体。
发布时间:2022-09-19 10:16:49 -
河南省《周口市中心城区旧城和城中村改造暂行办法》2022年未做修订继续沿用2012年施行版本
河南省《周口市中心城区旧城和城中村改造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小区内可安排一定数量的经营性用房和社区用房,由改制后新组建的经济组织进行管理和运营。保障性经营用房原则上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每户不少于1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进行核定。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享受经营性用房政策。
发布时间:2022-09-15 16:22:51 -
广西《东兴市集体土地征收搬迁安置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021年施行版本
广西《东兴市集体土地征收搬迁安置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广西东兴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永久基本农田和自然保护区除外)的征收补偿不分地类不分区片,统一按东兴市第一区片(东兴镇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33500元 亩(其中土地补偿费13400元 亩、安置补助费20100元 亩)进行补偿。
发布时间:2022-08-03 16:04:54 -
广西《上思县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及安置办法》2022年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020年施行版本
广西《上思县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及安置办法》第十四条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制定公布的我县征收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以下标准执行:第十五条 青苗补偿标准。征收集体土地地上的青苗补偿,按照附件3的标准执行。
发布时间:2022-08-03 15:42:25 -
广西《防城港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及安置办法》2022年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019年施行版本
广西《防城港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及安置办法》第十九条 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广西防城港市征收集体土地不分区域、不分地类,统一按每亩33600元(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执行。集体土地上的青苗补偿,按照附件1的标准执行。第二十二条 广西防城港市征收集体土地上的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按附件2的相关规定执行。
发布时间:2022-08-03 15:19:05 -
广西《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自2019年1月1日生效实施,有效期五年
广西《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第三十二条& 8194;& 8194;广西南宁市拆迁集体土地上合法住宅房屋,按以下四种方式之一予以补偿安置:(一)拆迁位于征地第一区片和其他有条件开展评估的区域的住宅房屋,实行评估价补偿安置。评估程序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拆迁位于征地第一区片以外其它有条件回建拆迁安置小区公寓房的区域的住宅房屋,可实行政府指导价货币补偿安置。
发布时间:2022-07-29 15:4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