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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修订完毕,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引导畜禽养殖户按照畜牧业发展规划有序发展,加强对畜禽养殖户的指导帮扶,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得随意以行政手段强行清退。
发布时间:2022-12-01 13:56:49 -
新版湖南省《泸溪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自2022年6月22日起施行
新版湖南省《泸溪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被拆迁房屋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实行货币补偿、产权置换等方式,由被征收人自主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予以补偿安置。(一)货币补偿1 在征地红线范围内拆迁的合法房屋,参照同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市场价值评估予以补偿。
发布时间:2022-11-16 16:07:38 -
新版湖南省《醴陵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自2022年7月11日起施行
新版湖南省《醴陵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四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采取重建宅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者自购商品房等方式给予被征拆人公平、合理的安置。征收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农村住宅,原则上采用自购商品房安置;征收上述范围外的农村住宅,原则上采用重建宅基地安置。
发布时间:2022-11-16 15:39:18 -
新版湖南省《湘西自治州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自2022年4月28日起实施
新版湖南省《湘西自治州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二十一条 拆迁有合法手续的宅基地,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拆迁对象意愿,可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
发布时间:2022-11-16 14:58:27 -
新版湖南省《汝城县集体上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自2022年8月31日起施行
新版湖南省《汝城县集体上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三十三条 拆迁集体土地上住宅类房屋的补偿,包括房屋拆迁补偿费、装饰装修补偿费、搬家补助费和过渡期安置补助费四项费用。房屋拆迁补偿,即房屋主体部分的重置成本,是指对被拆迁人合法有效的房屋,根据批准的用途、面积、建设层次和建造结构等情况,按照自拆的原则,给予的房屋拆迁补偿费用。具体标准按附件9执行。
发布时间:2022-11-16 14:31:32 -
新版湖南省《永顺县县城南区规划区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自2021年3月21日起施行
新版湖南省《永顺县县城南区规划区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结构,以房屋权属证书为准。没有房屋权属证书的,以土地权属证书或者用地批准文件结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调查认定的结果为准;没有房屋权属证书或者用地批准文件的,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调查认定的结果为准。
发布时间:2022-11-15 15:16:56 -
湖南省《武冈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2022年未修订继续按照2019年施行标准执行
湖南省《武冈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第三十六条& 8194;& 8194;房屋拆迁安置按照有关规定,采用货币安置、安置房安置和迁建安置。货币安置是指对被征拆人的合法房屋按照本办法确定的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征收后,由其自行购买商品房。安置房安置是指对被征拆人的合法房屋按照本办法确定的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征收后,由其选择购买政府提供的安置房,安置房价格按2500元 ㎡的起价购买;超出应安置面积20%以内的部分,按3500元 ㎡的起价购买,
发布时间:2022-11-15 14:54:15 -
新版湖南省《武冈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自2021年10月21日起施行
新版湖南省《武冈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 8194;未在本村生产生活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下,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转让宅基地。
发布时间:2022-11-15 14:45:56 -
新版湖南省《郴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自2022年4月20日起施行
新版湖南省《郴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三十三条 拆迁集体土地上住宅类房屋的补偿,包括房屋拆迁补偿费、装饰装修补偿费、搬家补助费和过渡期安置补助费四项费用。房屋拆迁补偿,即房屋主体部分的重置成本,是指对被拆迁人合法有效的房屋,根据批准的用途、面积、建设层次和建造结构等情况,按照自拆的原则,给予的房屋拆迁补偿费用。具体标准按附件9执行。
发布时间:2022-11-15 14:24:30 -
湖南省《攸县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自2022年9月6日起施行
湖南省《攸县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三十三条 被征拆房屋权属证书齐全或者具有用地批准、规划相关批准手续的,由县征地中心组织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合法性认定:(一)已依法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房屋,以权属登记证书为认定依据。权证中注明的超占土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不予认定;
发布时间:2022-11-14 15:16:24 -
湖南省《岳阳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自2022年10月14日起施行
湖南省《岳阳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第三十六条 货币安置是指对被征拆人的合法住宅房屋进行补偿后,政府给予自购商品房补助,由被征拆人自行购买商品房的安置方式。(1)合法住宅房屋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按3000元 平方米给予自购商品房补助;(2)合法住宅房屋面积超过100平方米至200平方米的部分,按1500元 平方米给予自购商品房补助;(3)合法住宅房屋面积超过200平方米至300平方米的部分,按700元 平方米给予自购商品房补助;
发布时间:2022-11-11 15:15:36 -
湖南省《邵阳县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邵阳县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二)土地权属来源合法,房屋未登记的,其土地面积按合法土地权属来源资料确定,其建筑层数最高按3层认定。对超过3层的部分,整栋房屋在规定签约期内签订拆迁协议的,参照房屋结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但不得给予室内装修补偿和签约、搬家腾地奖励。
发布时间:2022-11-11 14:57:18 -
2016年9月26日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行政处罚违法 代理拆迁律师: 伍柳(电话:13810681026) 地点: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第四法庭 时间:2016年9月26日下午14时30分 相关资讯: 征地拆迁胜诉: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胜诉说明 贵州农村拆迁案例:违法强拆行为确认违法,复议决定被撤销 原文链接:
发布时间:2016-09-20 16:14:41 -
2016年9月26日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行政处罚 代理拆迁律师:李利(电话:18611138846) 地点:雨城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 时间:2016年9月26日上午9:00 相关资讯: 四川农村拆迁案例:未遵循法定程序的违法强拆被确认违法 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四川成都征地拆迁维权案 原文链接:
发布时间:2016-09-19 18: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