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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2022年现行有效
《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2022年现行有效,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科学民主,程序正当合法,补偿公平公开的原则。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22-03-02 14:41:06 -
《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一)占用基本农田的,按土地补偿费的1 5倍以上2倍以下缴纳;(二)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按土地补偿费的1倍以上1 5倍以下缴纳。第二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发布时间:2022-03-02 13:52:54 -
新《土地管理法》解读,详细讲解每一条
新《土地管理法》解读,详细讲解每一条,新增第六条:“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解读:(1)2006年7月13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50号,以下简称“《建立土地督察制度通知》”)规定我国将设立土地督察制度,新《土地管理法》将我国设立土地督察制度首次上升到了法律层面。
发布时间:2022-03-02 13:31:54 -
2022年安徽省芜湖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标准仍按原芜政办〔2017〕10号标准执行
2022年安徽省芜湖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标准仍按原芜政办〔2017〕10号标准执行,截至目前,芜湖市市区(不含湾沚区、繁昌区)202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未出台新的政策标准,仍执行原标准。附:(一)安徽省芜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附属设施补偿。(二)安徽省芜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室内装饰装修补偿。(三)安徽省芜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树木补偿。(四)安徽省芜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架空层、地下室、阁楼。
发布时间:2022-02-24 10:11:00 -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事关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障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事关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障,被征地农民符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个人养老保险补偿费记账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在领取缴费补贴或代缴费期间死亡的,个人养老保险补偿费记账余额可依法继承,一次性支付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发布时间:2022-02-10 13:30:08 -
《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2022年现行有效
《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2022年现行有效第六条 征用土地应当依法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各项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发布时间:2022-02-10 11:23:03 -
《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
《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第二十三条 从事房屋征收评估业务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具有相应资质,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发布时间:2022-02-08 17:06:48 -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附重庆市主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费额标准2022年现行有效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附重庆市主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费额标准2022年现行有效,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发布时间:2022-02-08 15:12:19 -
《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涉及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楼房改建、简易楼腾退改造等项目
《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涉及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楼房改建、简易楼腾退改造等项目,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聚焦城市建成区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不搞大拆大建,除城镇棚户区改造外,原则上不包括房屋征收、土地征收、土地储备、房地产一级开发等项目。城市更新行动与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进行有效衔接,规划利用好疏解腾退的空间资源。
发布时间:2022-01-27 11:27:27 -
《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2022年现行有效
《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2022年现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国发〔2015〕3号)、国办发〔2013〕96号文件等规定,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时间:2022-01-27 10:30:27 -
《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2022年现行有效
《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2022年现行有效,地方各级政府加快建立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积极发挥政府规范举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作用,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个别地区违法违规举债担保时有发生,局部风险不容忽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现就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时间:2022-01-27 10:18:55 -
《关于进一步规范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工作的通知》2022年现行有效
《关于进一步规范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工作的通知》2022年现行有效,为进一步规范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工作,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发布时间:2022-01-27 09:58:42 -
2022年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前进村定向安置房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2022年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前进村定向安置房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1)平房房屋定向安置标准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1 7倍(含)。(2)被征收人所选定向安置房屋户型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 7倍但不超过15平方米(含)的部分,按建筑面积8000元 平方米的价格购买。超出15平方米部分,按照周边房地产标准市场价格购买。
发布时间:2022-01-26 13:23:11 -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22年最新版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22年最新版,《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2-01-26 11:2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