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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 》2022最新版修订开始征求意见
《武汉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 》2022最新版修订开始征求意见,第三十一条 [农村村民住宅实物还建安置标准]农村村民住宅所有权人选择实物还建的,按照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予以还建安置。人均还建安置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原则上按照人均5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足,但每户总还建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米。每户总还建面积超出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部分由农村村民住宅所有权人按照还建安置房的建安成本价购买。
发布时间:2022-03-14 16:47:0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2年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翔实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2-03-14 15:27:47 -
安徽省2021年最新《桐城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出炉
安徽省2021年最新《桐城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出炉,第二十条 安徽省桐城市被征收户每户按在籍常住人口人均建筑面积40㎡实行安置,安置价为最新公布的标准。以家庭为单位可在每户执行人均40㎡外自愿增购40㎡(其中20㎡按建筑安装成本价结算,另外20㎡按综合成本价结算)。有成年子女属本村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父母必须挂靠一子女,不得单立户增购。
发布时间:2022-03-14 15:20:42 -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次修正版2022年现行有效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二次修正 2021年1月15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未利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由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第三十五条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1 13:34:12 -
2021年最新《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出炉事关征地征地农民社保问题
2021年最新《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出炉事关征地征地农民社保问题,安置补助费全额抵缴的,苏南地区社会保障(社保)费用最低筹资标准为上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20%×180,苏中、苏北地区最低筹资标准分别为苏南地区最低筹资标准的90%、80%。安置补助费不抵缴的,其社会保障(社保)费用最低筹资标准为上述标准减去安置补助费金额。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社保),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发布时间:2022-03-11 11:03:38 -
《徐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
《徐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第五条 征地房屋补偿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征收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完成签约,并按照协议约定搬迁。(一)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宅基地证或者居民建房用地许可证面积一点四倍的,按实际面积认定;(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宅基地证或者居民建房用地许可证面积一点四倍的,按宅基地证或者居民建房用地许可证面积一点四倍认定;
发布时间:2022-03-10 14:30:00 -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最新修订版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最新修订版,《关于修改〈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21年1月15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第四十一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发布时间:2022-03-10 13:37:25 -
湖南省2020年最新《凤凰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公布
湖南省2020年最新《凤凰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公布,(二)湖南省凤凰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1 水田:Ⅰ区74880元 亩、Ⅱ区62400元 亩;2 其它农用地及建设用地:Ⅰ区62400元 亩、Ⅱ区52000元 亩;3 林地:Ⅰ区49920元 亩、Ⅱ区41600元 亩;4 未利用地:Ⅰ区37440元 亩、Ⅱ区31200元 亩。搬迁补助费以栋为单位,按5000元 栋的标准执行,
发布时间:2022-03-07 13:45:47 -
广西钦州市政府公布2021年补充完善后的《钦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工作补充意见》
广西钦州市政府公布2021年补充完善后的《钦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工作补充意见》,五、被搬迁户选择公寓房安置的,政府按10000元 人的标准一次性支付给被搬迁户,作为被搬迁户公寓式安置房物业管理相关费用(含电梯费)的补贴。六、货币补偿安置方式。被搬迁户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方式的,按“以购代建”方式处理。“以购代建”安置标准按3800元 平方米执行。
发布时间:2022-03-04 16:20:43 -
2022年最新《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出炉
湖南省岳阳市2022年最新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出炉,附件1湖南省岳阳市集体土地上青苗和农业附属设施包干补偿标准,附件2湖南省岳阳市土地征收苗圃、花卉搬迁补偿标准,附件3湖南省岳阳市土地征收果园、茶园青苗补偿标准,附件4湖南省岳阳市土地征收坟墓迁移补偿标准,附件5-1湖南省岳阳市房屋拆迁住宅房屋结构、装饰(修)要求及补偿标准,附件6湖南省岳阳市房屋拆迁搬家、过渡费补偿标准
发布时间:2022-03-04 11:07:46 -
2022年最新《邵东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出炉
湖南省邵东市2022年最新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邵东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出炉 ,附表一湖南省邵东市土地征收专业菜地、专业鱼塘青苗补偿标准,附表二湖南省邵东市土地征收耕地青苗补偿标准,附表三湖南省邵东市土地征收果树类经济林青苗补偿标准,附表七湖南省邵东市房屋拆迁室内装修和室外生产、生活设施补偿标准,附表八湖南省邵东市土地征收迁坟、迁移电杆和拉线补偿标准,附表十湖南省邵东市征收房屋补偿标准(货币安置、安置房安置)
发布时间:2022-03-04 10:46:06 -
2022年最新《邵阳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出炉
湖南省邵阳2022年最新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邵阳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出炉,附件1:湖南省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附件2:湖南省邵阳市附专业菜地、专业鱼塘青苗补偿标准,附件3:湖南省邵阳市耕地青苗补偿标准,附件4:湖南省邵阳市果树类经济林青苗补偿标准,附件11:湖南省邵阳市征收房屋补偿标准(货币安置、安置房安置),附件12:湖南省邵阳市征收房屋补偿标准(迁建安置),附件14:湖南省邵阳市房屋拆迁过渡费、搬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2-03-04 10:22:57 -
2022年最新《临湘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出炉
湖南省临湘市2022年最新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临湘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出炉,附件1湖南省临湘市集体土地上青苗和农业附属设施包干补偿标准,附件2湖南省临湘市土地征收苗圃、花卉搬迁补偿标准,附件3湖南省临湘市土地征收果园、茶园青苗补偿标准,附件4湖南省临湘市土地征收坟墓迁移补偿标准,附件5-1湖南省临湘市房屋拆迁住宅房屋结构、装饰(修)要求及补偿标准,附件5-2湖南省临湘市房屋拆迁偏杂屋结构、设施要求及补偿标准,附件6湖南省临湘市房屋拆迁搬家、过渡费补偿标准,附件7湖南省临湘市征拆工作费
发布时间:2022-03-03 14:22:02 -
《安庆市市区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补偿安置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
《安庆市市区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补偿安置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被拆迁户人均房屋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内(含40平方米)的部分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具体由被拆迁户选择。被拆迁户选择产权调换的,人均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不足部分由被拆迁户按每平方米400元购置补足。被拆迁户人均房屋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实行货币补偿(标准见附表1、2)。附表1安徽省安庆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标准表,附表2安徽省安庆市住宅和非住宅房屋区域分布说明表
发布时间:2022-03-03 14: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