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在即,“三农”建设是否惠及您家?
随着农村的生活水平提高,城乡差距逐渐减少,“三农”建设成果不断巩固,农村工作的重点也将适时而变。202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即将发布,让我们拭目以待!
发布时间:2023-02-01 13:53:04 -
鼓励农民进城落户,离开土地远离乡村如何维持生计将成为新的考验
其实农民进城早就不是一件新鲜事,但是这次又大力宣传,通过联合发文的方式刺激搬迁,的确不同以往。《意见》明确表示,除了展开多项鼓励政策,搬迁群众的利益将成为保障的重点。像咱们农民最关心的土地承包、社会保险、以及如何实现各种农副业收入,这些与经济收入、养老和社会福利等相关的重点问题,都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成为政策重点关注的内容。
发布时间:2023-01-30 11:20:25 -
2023年,禁止天价彩礼、禁止豪华墓葬,农村老、旧、危、违必须拆除
禁止天价彩礼,禁止豪华墓葬。此前像咱们农村经常出现的喜事大摆宴席、天价嫁娶彩礼等习俗,以及产生严重铺张浪费的人情酒席、配阴婚等豪华封建墓葬行为等都将成为整治重点。那些豪华酒席设施和大规模的墓地将被拆除!
发布时间:2023-01-30 11:13:29 -
2023年,在宅基地上建房竟然要先交保证金后建房
很多农民并不知道,此消息并不是荒唐言论,这是由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建设厅统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 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新十条”规定一出,立即引起了农民朋友的关注,宅基地建房的规划越来越多,说法也越来越多。
发布时间:2023-01-30 11:08:07 -
2023年,农业综合执法新规出台,整顿农村执法乱象!
农村执法之所以乱象频出,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农民专业能力不够、因为不懂所以更加害怕得罪“官老爷儿”,就算被欺负也不敢吭声。但是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绝不能反过头来压榨农民,欺负咱们。《办法》明确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六不准”规定。无论是拆迁还是其他执法行为,执法一定要在规定的限度内进行。即使是不符合行政管理的规定,也要以教育责令改正为主,根据严重程度裁量确定执法力度。
发布时间:2023-01-30 10:59:01 -
北京市城市更新严控大规模拆除增建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
《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第二条明确,城市更新是指对本市建成区内城市空间形态和城市功能的持续完善和优化调整,包括居住类、产业类、设施类、公共空间类、区域综合类等5大基本类别、12项更新内容,不包括土地一级开发、商品住宅开发等项目。
发布时间:2022-12-05 14:01:41 -
农村修路占地怎么补偿怎么算?
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征用土地时,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直接归村民个人所有;村民安置费应由统一的安置单位所有,并用于人员安置管理和使用,如果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可以直接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发布时间:2022-11-04 14:09:32 -
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违法建筑不一定要拆除!
9月23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新规程”)。新规程施行后,2014年10月1日施行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同时废止。
发布时间:2022-10-17 13:41:19 -
完善土地征收程序,征地不同意人数比例再次调整
在2022年9月开始施行的《南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中明确了南京的“个别”不同意征收的比例标准应在10%以下,即90%以下的权利主体签了补偿安置协议,土地征收也无法报批、无法启动。甘肃此次征收程序规定将此前的“两公告一登记”土地征收程序修改完善为征收报批前的“调查、评估、公告、听证、登记、协议”和审批后“公告、实施”的多程序多步骤。
发布时间:2022-09-22 15:14:57 -
政府批准征地,村委会实施房屋拆迁工作,拆迁责任如何认定
国务院下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其中在规范村级组织的主要任务中明确指出“不得将村级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事务的责任主体”。
发布时间:2022-09-19 10:03:49 -
2022年南京集体土地征收办法出炉,超10%农民不同意不签订补偿协议不予征地
《南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征收行为的规定,统一了各区的政策标准,对于法律允许的个别未达成协议仍可申请土地征收的情形,将“个别”比例严格限定在10%以内,第十八条内容规定“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比例不得超过应当签订协议总数的百分之十,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也就表明,超过10%被征地农民不同意安置补偿的,不能进行征收。
发布时间:2022-08-29 10:01:53 -
北京市非住宅房屋征收评估与补偿拟出新规,将统一非住宅房屋用途认定的标准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评估与补偿工作的通知(试行)》第一条规定,非住宅房屋对应本市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分为商业、办公、工业和公共服务类,评估时应参照基准地价土地用途二级分类对应的非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房产、写字楼、综合办公、厂房、仓储、地下室等……将评估非住宅房屋用途认定的标准统一
发布时间:2022-07-28 09:26:45 -
农村宅基地上建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在农村宅基地建房不得违法,如建筑楼层不符合当地新农村统一规划建设要求,实际建筑面积超过当地限制的宅基地标准面积。自家农村宅基地上建房也不是想建就建的。既要满足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又要依法合理办理相关建房手续,不破坏当地规划建设的需要。
发布时间:2021-09-23 11:18:19 -
宅基地新规出台关乎我们的切身利益,这四种情形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如今正赶上国家进行农村建设的时期,各种工程都受到严格的把关,所以现在的宅基地是很难得到的,必须经过合法途径获取。既然村民的财产现在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对它采取了什么强制措施,那就是触犯了法律,很有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要收回村民手中的宅基地,必须征得村民本人的同意,否则就不能这样做。
发布时间:2021-09-16 10: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