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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市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开发旅游项目补充规定》自2019年10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广西《桂林市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开发旅游项目补充规定》 第九条 利用农村自有住宅、闲置宅基地从事民宿、农家乐等旅游项目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选址应符合本辖区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利用文物保护建筑开设旅游项目的须经当地有审批权限的文物管理部门批准。第十一条 为经营旅游项目在集体土地上搭建建(构)筑物的,应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未经审批程序擅自搭建,或经审批搭建的建(构)筑物超过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核发范围的,按照违章建筑依法进行处理。
发布时间:2022-08-01 15:09:43 -
广西《桂林市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2022年未做修订将继续沿用2007年施行版本
广西《桂林市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当被拆迁人不要求进行产权调换、也不要求另批宅基地迁建安置,而是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应为:将被拆迁房屋假设为国有出让土地上有产权的房屋,进行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得出的单价,扣除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土地应缴纳的土地收益金、征地成本、集体土地上房屋不能上市流转的折扣。
发布时间:2022-08-01 14:05:53 -
广西《柳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2022年未做修订将继续沿用2012年施行版本
广西《柳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 广西柳州市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房屋征收工作机构或城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具体办法由市房屋征收工作机构会同城区人民政府及市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另行制定。
发布时间:2022-08-01 13:49:17 -
广西《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实施指导意见》自2019年1月1日生效实施,有效期五年
广西《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实施指导意见》一、广西南宁市征地奖励、二、广西南宁市连片青苗补偿、三、广西南宁市住宅房屋认定、四、广西南宁市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补助)面积核算、五、广西南宁市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计算、六、广西南宁市按合法住宅房屋给予补偿的认定、七、广西南宁市按手续不全住宅房屋给予补偿的认定、九、广西南宁市住宅房屋拆迁差额补助、十一、广西南宁市增加安置人口的补偿安置
发布时间:2022-07-29 15:59:45 -
广西《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广西《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四十条 & 8194;广西南宁市征收非住宅房屋的,原则上按房屋价值实行货币补偿;非住宅房屋的价值,由评估机构结合土地使用权性质、土地类别、用途、取得方式和使用年限以及客观收益对价值的影响等评估确定。第四十一条 & 8194;广西南宁市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发布时间:2022-07-29 15:04:36 -
《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不得批准农村宅基地
《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 819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批准农村宅基地:(一)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或宅基地用地限额规定的;(二)将宅基地或宅基地房屋出让、出租、赠与他人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三)申请另址新建住房,未签订退出原有宅基地协议的;
发布时间:2022-07-26 14:37:04 -
云南省《红河州高质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升级工作方案》对2000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做到应改尽改
云南省《红河州高质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升级工作方案》各县市对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做到应改尽改。鼓励有条件的县市推动2000年底至2005年底建成的基础设施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和街区改造,实施成片改造的可适当延伸至2010年底前建成的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小区。城中村改造升级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
发布时间:2022-07-25 14:46:22 -
云南省《红河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试行)》2022年未做修订将继续沿用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版本
云南省《红河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试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以参保年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基数,每增加20%为一档,设立五个缴费档次,由参保人自己选择缴费档次,一次性缴纳15年。按照三方筹资比例,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共同承担。
发布时间:2022-07-25 14:08:11 -
《云南省高质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升级若干政策措施》对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和城中村采取改造和拆除相结合的方式
《云南省高质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升级若干政策措施》,对2000年底前建成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和县级政府认定改造范围的城中村,坚持改造和拆除相结合,对国有土地上纳入改造计划的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因改造需要征收房屋的,征收部门应当征求被征收人意愿,经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方可启动实施。
发布时间:2022-07-21 15:10:52 -
《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最新版已于2022年7月20日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起草了《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为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登录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 dnr yn gov cn )查阅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8月2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ynzrfgc@163 com。
发布时间:2022-07-21 14:48:02 -
黑龙江省《伊春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十四五期末完成剩余138个老旧小区改造
黑龙江省《伊春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黑龙江省伊春市尚未进行改造的老旧小区138个、楼房1267栋、面积446 21万平方米、居民65691户,占老旧小区涉改楼房总量的71%。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完成改造范围内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发布时间:2022-07-20 15:08:57 -
黑龙江省《大庆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至2025年完成76个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
黑龙江省《大庆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二)改造任务。黑龙江省大庆市2021年至2025年,力争完成市本级76个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改造面积约490万平方米,1050栋楼,居民5 83万户。(三)改造内容。黑龙江省大庆市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包括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大改造内容,以基础类改造为主,兼顾完善类、提升类改造。
发布时间:2022-07-20 11:06:38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区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牡丹江市2022年改造市区城镇老旧小区11个涉及156栋楼13029户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区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黑龙江省牡丹江市2022年改造市区城镇老旧小区项目11个,涉及156栋楼、13029户,改造建筑面积95 85万平方米。三、工作内容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基础类”内容改造,部分小区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完善类”内容改造,具备条件的小区提档升级增加“提升类”改造内容。
发布时间:2022-07-19 14:21:02 -
黑龙江省《巴彦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D级危房改造新建基本补贴标准为1-2人户每户补23500元
黑龙江省《巴彦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黑龙江省巴彦县危房改造补贴资金标准。1 D级危房改造采取新建方式解决安全住房的。基本补贴标准为1-2人户每户补23500元;3人户每户补31300元;4人户每户补40660元;5人以上户每户补47000元;在此基础上,新建房屋设置外窗台、散水坡、防寒门斗每户增加补助资金3000元(散水坡为必建项,补助资金1000元);2 D级危房采取维修加固方式改造的。
发布时间:2022-07-18 14: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