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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企业拆迁案例:商贸公司改制遇拆迁改制前土地不给补偿
商贸公司所在地区开始拆迁,但协商拆迁补偿的过程并不顺利,拆迁办仅认定551平办公楼为商贸公司所有并予以拆迁补偿,对于未登记的仓库、职工宿舍以及登记在改制前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不予拆迁补偿。为了争取应得的拆迁补偿,商贸公司的有关人员一直在奔走。
发布时间:2019-04-08 10:16:22 -
安徽城市拆迁案例:棚户区改造征收开始认定房屋为违章建筑
2018年该区域启动棚户区改造征收项目,吴女士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然而征收开始后,迟迟未能就征收补偿安置事宜达成一致,后吴女士被告知,其居住多年的房屋是违章建筑。此种情况下,吴女士非常无助,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拿起法律武器还自己公道,经多方了解后决定委托京平拆迁律师,由吴国强、傅增强、张爱慧、胡海珠几位律师共同组成拆迁维权团队代理其案件。
发布时间:2019-03-21 10:43:23 -
江西赣州市厂房房屋拆迁补偿:家具厂铁皮棚被认定为违章建筑
胡先生是江西省赣州市某村民,在该村生活居住并建有家具厂生产经营。现胡先生的房屋及家具厂所占的集体土地面临征收拆迁,2018年6月25日某区政府向胡先生作出限期拆除通知,将胡先生位于上述地址的建筑物认定为违章建筑,并限其于2018年6月28日前自行拆除。此时胡先生才明白事情的严重性,下定决心立即委托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朱艳姝律师来代理其拆迁维权的案件。
发布时间:2019-03-06 10:30:27 -
江西城市拆迁案例:征收补偿不合理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文女士在江西省某市拥有住房,因当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某市政府对项目规划红线内的房屋进行征收,文女士的房屋即在征收范围内。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文女士也积极地配合着征收工作,与征收方协商征收补偿问题。但征收方给出的征收补偿标准极低,这让文女士十分生气,其原有的生活水平不能得到保障。文女士维权意识强烈,明确表示权利需要其努力捍卫,便在征收拆迁工作刚展开之际,经过多方打听慕名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委托刘大伟律师、乔岗律师、朱艳姝律师为其维权事宜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9-03-06 10:27:18 -
江苏商贸公司拆迁维权胜诉:企业改制遇拆迁改制前土地不给补偿
2002年底商贸公司所在地区开始拆迁,但协商拆迁补偿的过程并不顺利,拆迁办仅认定551平办公楼为商贸公司所有并予以拆迁补偿,对于未登记的仓库、职工宿舍以及登记在改制前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不予拆迁补偿。
发布时间:2019-04-08 10:12:21 -
安徽省违法强拆维权胜诉:误拆不是违法强拆的借口到哪都违法
钱先生在安徽芜湖市某区拥有住房两套,其配偶拥有门面房一间。钱先生拥有的一套住房及其配偶拥有的门面房经芜湖市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后被某区法院裁定准予强拆,谁知在拆除过程中,其另一套合法房屋却被“误除”!
发布时间:2019-04-04 10:57:53 -
安徽拆迁维权胜诉:棚户区改造征收开始认定房屋为违章建筑
2018年该区域启动棚户区改造征收项目,吴女士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然而征收开始后,迟迟未能就征收补偿安置事宜达成一致,后吴女士被告知,其居住多年的房屋是违章建筑。此种情况下,吴女士非常无助,考虑后决定用法律还自己公道,几经考察决定委托京平拆迁律师,由吴国强、傅增强、张爱慧、胡海珠几位律师共同组成拆迁维权团队代理其案件。
发布时间:2019-03-21 10:38:58 -
安徽省芜湖违法强拆案例:误拆不是违法强拆的借口到哪都违法
钱先生拥有的一套住房及其配偶拥有的门面房经芜湖市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后被某区法院裁定准予强拆。但钱先生拥有的另一套住房,在既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又没有被法院裁定准予强拆的情况下,于2015年11月6日被一群不明身份人员强拆,给钱先生造成了巨大损失。
发布时间:2019-04-04 11:20:49 -
违章建筑的曹园如果被违法强拆了,政府会给拆迁补偿吗?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专项调查组初步查明,曹园存在违法采伐、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行为,牡丹江市责成涉事企业即日起自行拆除违章建筑。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曹园的违章建筑部分全部被拆除,曹园的主人能得到拆迁补偿吗?
发布时间:2019-03-28 09:57:39 -
危房改造、房屋征收傻傻分不清!危房改造也会给补偿吗?
房屋征收是为了公共利益划定征收范围,在这个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无论是否为危房,都统一征收并进行补偿;而农村危房改造则是对某个或某些住户所居住的符合条件的房屋进行改造。
发布时间:2019-03-21 10:19:58 -
宅基地征收,二层楼能置换平米数拿到拆迁补偿吗?
征收拆迁补偿应遵循合理补偿原则,也就是不得因为征收拆迁降低拆迁户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宅基地上自建二层楼房遇到拆迁,会出现什么情形,是否可以争取全面积拆迁补偿,以下京平拆迁律师结合遇到的实际案例进行简单分析。
发布时间:2019-03-13 10:07:13 -
住建部发布宜居型农房“时间蓝图”,到底哪年能住上?
2019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宜居型农房时间蓝图正式出炉!乡村振兴战略开启关键一步! 1、宜居型农房时间蓝图 2019年2月底前,各省选择35个试点地区并将试点地区名单和试点工作方案报住建部村镇建设司。 2019年10月底前,试点地区原则上应完成宜居型农房建设和验收。 2019年底前,条件较好的省建成一批示范农房。 到2020年,试点县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农房,农房建设管理体系初步建立。 到2022年,多数县建成示范农房,农房建设管理机制初步健全。
发布时间:2019-02-27 10:37:46 -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为棚户区改造定调
“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镇棚户区改造,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3月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对2019年棚户区改造政策如此定调。
发布时间:2019-03-07 09:40:38 -
住建部:“公摊面积”取消了?没那么简单!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38项征求意见稿,其中,《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这是否意味着,公摊面积将面临取消?在拆迁中,产权置换后的安置房面积是否包含公摊面积? 说面积,真真是傻傻分不清楚 想要解除上面的疑问,先来了解几个概念: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这些各式各样的面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犹如雾里看花。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卧室、起居室、餐厅、厨房、卫生间、过厅、过道、贮藏室、壁柜等使用面积的总和。 所谓公摊面积是指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主要包括电梯、走廊、楼梯间、公用墙体、设备间等。 谈公摊,群众大呼伤不起 公摊不知不觉已
发布时间:2019-02-28 10: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