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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查处城乡规划违法行为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罚程序做出了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查处城乡规划违法行为规定》上海市规划资源管理部门发现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涉嫌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核查予以立案。第三章 程序、第九条(立案)、第十条(确定承办人员)、第十一条(执法公示)、第十二条(调查职权和措施)、第十三条(证据和取证要求)、第十四条(询问调查)、第十五条(现场勘测)、第十六条(评估鉴定)、第十七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第十八条(调查终结)、第十九条(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
发布时间:2022-06-09 10:18:42 -
《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22年暂未调整,将继续沿用2011年修改版
《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年8月3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对符合规划条件的,核发规划条件核实证明;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房产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房屋产权证件。
发布时间:2022-04-27 14:35:19 -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第八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和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镇、乡、村庄,不再单独编制规划,纳入城市规划、镇规划和乡规划,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 城市规划区内的镇、乡、村庄和镇、乡规划区内的村庄原则上不另划规划区。
发布时间:2022-04-02 11:12:51 -
辽宁省《抚顺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
辽宁省《抚顺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第五十五条 违反《抚顺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在镇、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建设工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发布时间:2022-04-02 10:36:35 -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县城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城市规划、县城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本条例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县城、镇、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发布时间:2022-03-29 10:50:49 -
《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
《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的《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已由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5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2-03-24 14:40:41 -
《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修改版2022年现行有效
《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修改版2022年现行有效,《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决定》已由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2-03-24 14:12: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第二次修正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第二次修正版,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发布时间:2022-03-10 10:01:5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22年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22年现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城市和镇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发布时间:2022-03-10 09:54:37 -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第三十二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2-02-08 17:22:04 -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2009年5月22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9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根据2021年9月24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发布时间:2022-01-26 11:57:11 -
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
颁布日期:2000-04-07 执行日期:2000-04-07 各
发布时间:2013-03-19 13:45:54 -
河北城市拆迁案例:县城乡规划部门信息公开回复被视为积极不作为
告知政府信息获取途径未使申请人权利实现,应视为行政机关积极 作者:王冠华 【摘要】 郭某等四人位于河北省某县的合法房屋被政府相关部门偷拆,在法律调查过程中,郭某等四人向该县城乡规划局申请获得拟在其房屋所在区域土地上进行建设的规划文件。该县城乡规划局于2013年11月作出答复,称该县城乡规划局网站是对外信息公开的平台,要求申请人登陆该网站自行查询。因不服该等答复,郭某等四人向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并由该局受理。经审理,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某县城乡规划局对郭某等四
发布时间:2014-02-17 17:20:10 -
城乡规划领域中违章建筑行政强拆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解读法释[
北京拆迁律师团 解读: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13]5号《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拆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于2013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2次会议通过,2013年3月27日公布,自2013年4月3日起施行。《批复》规定,根据
发布时间:2013-09-21 18:3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