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旧“拆迁法”区别之一——政府在征收拆迁中角色的转变
www.jinglawyer.com 2011年1月21日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取代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专业拆迁律师,深刻认识到此次新法修订的重大变化,特别是在当今城市化进程加速导致拆迁矛盾日益突出的今天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到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什么区别呢,那下边就针对新法的修改做一个解析: 一、旧法规定,征收拆迁矛盾突出、 www.jinglawyer.com 按照被废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程序是拆迁办在取得立项、
发布时间:2013-03-20 15:19:42 -
新拆迁法中公共利益的界定
www.jinglawyer.com 一、初步界定了公共利益的概念 自古以来,中国人的观念中私人利益让位于公共利益的思想根深蒂固,这也就使政府总是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征收土地,但什么属于公共利益的范畴,一直是政府说了算,这对于拆迁户是很不利的,在我们圣运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案子中就存在有政府打着公共利益的幌子侵害拆迁户合法权益,但在代理这方面的案子时,我相信只要采取正确法律措施和程序,都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样的情势下,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
发布时间:2013-03-20 15:18:50 -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房如何析产问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征地拆迁的范围和速度不断加大、加快,因拆迁安置所产生的争议也不断产生。本文仅就农村房屋拆迁安置取得房产后因家庭成员离婚而要求析产时如何处理的问题谈一些观点。 一、与农村房屋相关的几个问题 1、农村房屋,顾名思义就是建造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同时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
发布时间:2013-03-20 15:18:35 -
律师谈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
拆迁办和拆迁户最关心的问题,即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也是拆迁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之一。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包含了补偿标准、补偿范围等多个方面的问题,拆迁户要想妥善解决该问题,往往需要专业拆迁律师的指导,因为凭拆迁户自身的能力往往难以解决。下面,我仅就补偿标准和补偿范围两个方面发表一下本人的观点: 第一,补偿标准。我国目前法律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是等值补偿,通过房地产评估确定房屋的市场价值,然后拆一还一。该做法看似公平,事实上却将导致拆迁户所得的补偿金不足以在同区域重新购买等面积的商品房。如果拆迁户要置换等面
发布时间:2013-03-20 15:17:01 -
解决公民信“访”不信“法”问题的对策
摘要:信访制度是我国公民政治参与和民意表达诉求的重要渠道,也是实现和维护公民权利的具体形式。本文分析了当前公民涉法涉诉类信访存在的信访不信法问题的主要弊端,剖析了其深层次原因,结合我国法律、政治等实际提出了综合解决方案,以期对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有所裨益。 关键词:信访制度;法治;公民政治参与 作为我国最基本的民意表达制度之一.信访制度历来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从建国至今,信访制度在充分发扬民主、了解社情民意、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
发布时间:2013-03-20 15:14:31 -
房屋拆迁补偿的形式和标准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办遵循等价原则,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因拆迁所受的损失给予合理弥补。 拆迁补偿的对象是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所有人在此不仅指产权人,还包括两种代管人:一是私有房屋的代管人,即私房的产权人不在本地或者由于其他特殊原因而委托的全权代理人;二是国家授权的国家所有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即房地产管理局。 拆迁补偿的范围是被拆除的房屋及其附属物。但拆作违章建筑、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给予适当补偿。适当补偿可理解为对临时建筑在使用期限内的残存价值
发布时间:2013-03-20 15:05:41 -
城中村违章建筑拆除问题析议
专访赵健律师专业代理征地拆迁补偿案件 本期法律关注将有邀请赵健律师为我们讲解拆迁问题。 法律快车朋友们,你们好!赵律师,您好!很高兴您能在百忙之中接受法律快车法律知识有关城中村违章建筑的专谈。今年3月伊始,广州天河区几处将划归改造的城中村违章建筑此起彼伏,屡禁不止,现象原因是多样化。我们也很荣幸邀请到圣运律师事务所赵健律师从法理角度来给我们分析。 本团队律师事务所赵健律师 1.法律快车编辑:究竟什么建筑物是违章建筑? 赵健律师:我们在实践中一般称为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
发布时间:2013-03-20 15:03:03 -
城中村违章建筑拆除问题析议
专访赵健律师专业代理征地拆迁补偿案件 本期法律关注将有邀请赵健律师为我们讲解拆迁问题。 法律快车朋友们,你们好!赵律师,您好!很高兴您能在百忙之中接受法律快车法律知识有关城中村违章建筑的专谈。今年3月伊始,广州天河区几处将划归改造的城中村违章建筑此起彼伏,屡禁不止,现象原因是多样化。我们也很荣幸邀请到圣运律师事务所赵健律师从法理角度来给我们分析。 本团队律师事务所赵健律师 1.法律快车编辑:究竟什么建筑物是违章建筑? 赵健律师:我们在实践中一般称为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
发布时间:2013-03-20 15:00:50 -
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不足
缺陷一:暴力拆迁,许多城市土地出让金在地方财政中所占的比例超过了50%,这个数字让各地方政府垂涎欲滴,纷纷将拆迁作为生财之道。拆迁律师提出房屋拆迁条例不区分商业利益和公共利益,一律将建设单位作为拆迁办,也不要求通过征收程序或者交易程序在拆迁双方实现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换而确保房屋拆迁的内在法律关系成立,只要政府作出拆迁许可,建设单位就可以大拆特拆。 缺陷二:政府过当干预,无论商业拆迁还是公益征收拆迁,政府无一例外都重权在握。拆迁律师提出政府在开发商并不具备完整的拆迁许可条件时许可其拆迁,以拆除违
发布时间:2013-03-20 15:00:07 -
城市房屋拆迁涉及的六个问题
就拆迁而言,这个利益平衡机制至少涉及公共利益如何界定、征收的程序、评估争议处理机制、房屋征收的司法程序、征收补偿标准、政府在拆迁补偿中的角色定位等六个方面问题: 一、公共利益如何界定。公共利益界定一直都是《征收与补偿条例》立法过程中的焦点问题之一。在房屋拆迁中,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哪些拆迁项目属于公共利益,哪些拆迁项目属于商业利益,致使一些地方政府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大搞卖地拆迁。由于我们缺乏判断公共利益的标准,事实上为拆迁办以公共利益之名践踏私人财产开通了便利之道,也激发了拆迁户对强制拆迁的抵触情绪。因
发布时间:2013-03-20 14:45:17 -
北京大兴需为新机场拆迁20余座村庄
去年底,首都第二机场建设已获国务院批复,确定落户大兴区南部。在今年的北京两会上,首都第二机场也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昨天,记者获悉,新机场规划红线内将有20余个村庄被拆迁。南苑机场或将整体搬入第二机
发布时间:2013-03-21 17:27:50 -
房屋拆迁补偿的形式和标准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办遵循等价原则,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因拆迁所受的损失给予合理弥补。 拆迁补偿的对象是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所有人在此不仅指产权人,还包括两种代管人:一是私有房屋的代管人,即私房的产权人不在本地或者由于其他特殊原因而委托的全权代理人;二是国家授权的国家所有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即房地产管理局。 拆迁补偿的范围是被拆除的房屋及其附属物。但拆作违章建筑、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给予适当补偿。适当补偿可理解为对临时建筑在使用期限内的残存价值
发布时间:2013-03-19 18:28:05 -
浅析农村房屋拆迁立法的完善
随着农村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和城市周边农村集体土地的大量被征用,农村房屋拆迁数量也不断增加,尤其是近几年迅速上升的态势已达到历史高峰。拆迁量连年上升,拆迁补偿安置欠妥引发农民不满和失落,由此引发的矛盾也日趋突出,农民反映拆迁的上访有增无减,损害农民利益的恶性事件也时有发生,农村房屋拆迁矛盾已危及农村社会的稳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目前,对于城市房屋拆迁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规范,尽管还不完善,但毕竟有一个规范性法规。但对征用拆迁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这种事关农民安身立命之本
发布时间:2013-03-19 18:26:22 -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房如何析产问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征地拆迁的范围和速度不断加大、加快,因拆迁安置所产生的争议也不断产生。本文仅就农村房屋拆迁安置取得房产后因家庭成员离婚而要求析产时如何处理的问题谈一些观点。 一、与农村房屋相关的几个问题 1、农村房屋,顾名思义就是建造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同时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
发布时间:2013-03-19 18: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