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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违建强拆案例:拆迁律师法律维权,城管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问题提示: 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能否对无证房屋按违章建筑下达行政处罚决定? 【要点提示】 认定和查处违章建筑,应当是维护城乡协调发展的手段,而不能成为政府部门的行政目的,尤其是成为拆迁之目的。为了达到低成本拆迁的目的,打着认定和查处违章建筑的旗号,随意认定被拆迁房屋为违章建筑,这种形式合法、实质不合法的做法明显背离了行政目的,属滥用职权之举。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从2008年开始实施,如果被拆迁房屋建于2008年之前,那么按照该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也属于明显的适用法律错误。 【案例索引】 宁乡
发布时间:2015-02-05 14:04:22 -
内蒙古农村拆迁案例:法院依法判决市国土局复议决定违法
近年来,我国农村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随之而来的农村房屋征地拆迁矛盾也日益尖锐,利益驱使之下,损害农民利益的恶性事件也接连不断。尽管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老百姓的法律维权意识逐渐增强,但在实际维权过程当中,由于种种因素的存在,使得某些机关往往通过行政不作为的方式逃避责任,糊弄百姓,导致维权程序难以推进,维权道路阻碍重重。 【案件背景介绍】 杨女士(化名)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包郊哈林格尔乡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房产。2013年9月25日凌晨4点左右,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强行闯入杨女士家中
发布时间:2015-01-30 10:22:16 -
内蒙古农村拆迁案例:信息公开石沉大海,复议胜
【案情简介】 杨女士(化名)是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包郊哈林格尔乡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房产,日子虽然过的算不上是锦衣玉食,但一家人却也过的是和睦安稳。然而,2013年9月25日凌晨4点左右,一群不明身份的人擅自闯入杨女士家中,打破了杨女士一家平静安逸的生活。杨女士全家被拖出院外,全部房屋然被强行毁掉。慌乱之中,杨女士的第一反应就是选择报警。杨女士报警后,警察虽然派出警员出警,但也只是简单的走了走过程,并未实质制止、查处违法行为。突如其来的变故,导致杨女士一家生活窘迫,无所依归。时隔半年之久,杨女士一家
发布时间:2014-12-02 16:40:50 -
北京企业拆迁案例:企业违法强拆维权,区发改委违法答复被撤销
问题提示: 查处申请是否属于信访行为? 【要点提示】 查处申请属于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法律程序,信访行为在性质上则不属于法律程序。行政机关将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的查处申请视为信访行为进行答复,实际上是逃避职责的体现,对其违法答复依法应当予以撤销。 【案例索引】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发改复[2014]XX号行政复议决定 【案情】 申请人:北京市某电子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某研究所)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库建辉律师 被申请人:北京市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发改委) 某研究所于2006年6月购买了
发布时间:2014-12-02 10:19:12 -
法院依法判决市国土局复议决定违法
杨女士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包郊哈林格尔乡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房产。因当地政府部门对该村进行房屋拆迁及土地征地,将杨女士的房屋在凌晨进行了强行拆除,杨女士报警后,警察出警后并未制止、查处违法行为。时隔半年之久,杨女士所受到的损失并没有获得相应的补偿,于是毅然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律师和孙清泉律师帮助其维护合法权益。在两位京平拆迁律师的指导帮助下,杨女士向包头市昆都仑区国土资源分局申请信息公开,在申请未果的情况下向包头市国土资源局提起行政复议。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在审查完毕之后,驳回了杨女士的行政复议申请。杨女士在两位京平拆迁律师的分析下,认识到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违法,侵害了自身合法权益,遂将京平拆迁律师为其准备好的诉状递上了包
发布时间:2015-01-30 10:19:54 -
信息公开石沉大海,复议胜
杨女士(化名)是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包郊哈林格尔乡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房产,2013年9月25日凌晨4点左右,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强行闯入委托人家中,将委托人全家拖出院外,然后强行毁掉了委托人的全部房屋,严重侵犯了委托人的财产权益。杨女士报警后,警察出警后并未制止、查处违法行为。2014年5月份,杨女士慕名来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征地拆迁维权团队介入该案件后,决定由首席拆迁顾问赵健律师和办案经验丰富的孙清泉律师代理该案件,两位律师经过对案件的认真研究和深入分析,针对案件特殊情况迅速制定了有效的法律维权方案,随后立即着手启动了法律维权程序。在向包头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申请书面公开杨女士房屋所在区域进行征收的建设项目核准、立项文件及申报材料等信息
发布时间:2014-12-02 14:43:49 -
企业违法强拆维权,区发改委违法答复被撤销
某研究所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的某房屋被门头沟区政府列入征收范围,在征收工作尚未完成的情况下,2014年5月7日,某研究所的上述房屋遭遇数名不明身份人员违法强拆,随后该地块开始进行项目建设。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介入本案后,派出库建辉律师具体负责处理本案。随后,在拆迁律师的指导下,某研究所针对被违法强拆房屋所在地块的项目建设行为,向区发改委提出查处申请,要求区发改委对未经核准擅自建设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责令其停止建设。2014年7月31日,区发改委作出答复,对查处申请不予支持。经过京平拆迁律师的专业运作,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区发改委关于某研究所查处申请的答复,并责令其限期重新作出答复。 版权所有: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网 址: http://www.jinglawyer.co
发布时间:2014-11-28 11:26:59 -
11月24日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案由:不履行查处职责违法 对方当事人:莱芜市公安局钢城分局 代理拆迁律师:王奇兵 时间:2014年11月24日上午9:00 地点: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第二审判庭
发布时间:2014-11-17 16:31:05 -
企业征收遇难题,拆迁律师力撤违章建筑处罚决定
某公司创建于2000年初,经营厂址位于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经营厂房占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因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政府城镇规划、建设项目的需要,该公司厂房面临拆迁,但拆迁双方就补偿安置问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由于征收拆迁关系到公司的正常经营以及员工生活保障,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该公司负责人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几经考虑和选择,公司负责人与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取得联系,并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经过张波、李利、曹星三位律师的专业运作,2014年9月26日,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局作出《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撤销原由该机关作出的足规罚告[2014]第X号《查处违章建筑行为行政处罚告知书》。 版权所有: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网 址:http://www.jinglawyer.com/ 咨
发布时间:2014-10-15 09:15:51 -
拆迁律师关注:相关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私吞拆迁补偿款
拆迁律师 简读:又是一起官员利用职务之便骗取拆 迁补偿款 的案例,最近这样的案例屡见不鲜,只能怪当地上级政府在拆迁过程中监督不利,利用拆迁法律的不完善来达成目的,拆迁律师很气愤也希望能查处更多类似的官员,让百姓不在为拆迁补偿的事情不满。拆迁律师得知,很多地方正在完善 拆迁补偿 法律法规,大大的提高了拆迁户在拆迁中的到了补偿,消除了大家的不满,也希望完善的法律法规也能尽快的在全国出台,今后也加强对相关部门的政府加大监督力度,杜绝类似克扣骗取拆迁补偿的案件发生。 拆迁律师 提醒您当您遇到不平等拆迁时求助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我们的拆迁律师会用我们的专业技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免费咨询电话:010-63797888、56225888,网址:www.jinglawyer.com 完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政策
发布时间:2014-12-22 11:09:42 -
拆迁律师关注:如果违法强违章建筑拆除章建筑,不如"不建"
拆迁律师 简读:面临拆除违章建筑的时候,违法强拆是硬手段,往往对当事人的财产等照成损失,往往消耗人力物力,最后闹的两方都不愉快,被 拆 迁 人在违章建筑被违法强拆前,应当与拆迁办及时沟通协调,避免照成不必要的财务损失,也可以通过 拆迁律师 来协调事件事宜. 横沥镇中山路的一名户主,私自将报建4层的楼房加建至6层。其邻居担心违章建筑存在安全隐患,向横沥镇多个部门投诉,4个月过去,这 一违章建筑行为没有得到遏制。昨日下午,横沥镇城建和执法部门回应称,将勒令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11.1南方都市报2) 虽然执法部门和城建部门都事中介入了,可违章建筑户并不买账,执法人员前脚走,他们该咋建还咋建。这种情形并非孤例。据3月4日人民 网报道,琼海一栋违章建筑直到九层楼完工无人能制止得住,造成影响极坏
发布时间:2014-11-13 13:37:25 -
村民起诉乡政府违法强拆违法,获法院支持
丰台区南苑乡政府因樊先生租地所建造的房屋涉嫌违章建筑,并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故进行了违法强拆处理。由所获悉,一审法院认为当初在实施违法强拆之前并没有对樊先生提前进行书面或者其他形式的拆迁通知,也没有在拆迁过程中进行先关的财务清单,书面记录和影音记录,因此判断乡政府的拆迁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市二中院后对判罚维持原判。 租地盖房 被认定违章建筑 案件原由 樊先生和程女士由2001年8月4日,与丰台分钟寺农工商联合公司二分公司签的了租赁该公司所有的西小院土地的使用权合同,并在该地进行了房屋建设工作。 南苑乡政府于2011年4月1日发现 樊先生所搭建的两处房屋并没有获得规划审批的手续,继4月8日市规划委员会又认定两处房屋也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4月23日后发出了《限期改正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4-11-03 13:39:11 -
现行体制下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困境与出路
摘要:处于转型期的中国,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建设用地再利用的迫切需要与土地原本合法使用权人之间的紧张,是重新开发建设无可回避的障碍,实践中,政府往往采取房屋征收的模式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以解决建设用地日渐匮乏的难题。 关键词:国有土地使用权 依法行政 国有土地使用权,简而言之,就是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国有土地使用者。从性质上来讲,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一项民
发布时间:2014-12-01 16:13:17 -
“违章建筑”学校被违法强拆,成功维权送锦旗“真实信义”
江苏宿迁某民办学校创办于2004年,是一所依法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成立民办学校。学校创办以后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先后获得市、区民办先进教育单位等各项荣誉。然而由于政府拆迁,良好的教学秩序被打破。从2011年开始经常有不明身份人员的人员来学校滋事、骚扰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学校大门前面空地被镇政府用做了垃圾处理厂,更是严重影响了教学和生活。2013年7月5日,镇城管环卫服务中心向学校下发《违法违规建筑限期拆除通知书》。2013年8月10日凌晨,拆迁办政府组织人员强行对学校实施强行拆除,导致学校的建筑部分被拆,大量财产遭到毁坏或者丢失。学校对违法强拆行为报警求助,当地公安分局却迟迟不履行职责。违法强拆发生后学校聘请了律师,针对公安局不作为和宿迁市政府不履行查处违法强拆的义务提起了
发布时间:2019-04-22 14:3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