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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有关政策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枣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枣庄市人民政府令第102号),薛城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应遵照下列规定。 一、拆迁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 1、凡在薛城区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拆迁户补偿、安置的,适用《枣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2、拆迁办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拆迁户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人。 3、拆迁办必须依法对拆迁户进行合理补偿和安置;拆迁户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4、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
发布时间:2013-03-13 09:56:40 -
昆明“城中村”再现迷雾:黄瓜营小区拆迁面积疑似扩大
2012年底,春城楼市突现阴霾。当时,昆明当地多家媒体突然曝出国际温州城股东内斗,其中还涉及到内部认购等疑似违规售房的行为,一时间舆论哗然。 在目前昆明近40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中,温州城是其中一个典型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深入调查中发现,昆明国际温州城所牵扯的上述事件绝非孤例,其中,黄瓜营小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也是一个典型。在拆迁面积上,根据前后两份不同的规划图对比,有拆迁改造面积被扩大的嫌疑。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朱晓阳等教授曾撰文分析,目前不少地方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正在借保民生和建保障房之名,行扩大商业用
发布时间:2013-03-13 09:47:32 -
房屋拆迁纠纷的特点
房屋拆迁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办,拆除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并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进行补偿或安置的行为,在我国主要是指城市房屋拆迁。房屋拆迁纠纷是指在拆迁过程中形成的纠纷,既有拆迁办与拆迁户的纠纷、拆迁办与政府之间的纠纷,也有拆迁户与政府之间的纠纷;既有民事纠纷,也有行政纠纷,在出现暴力事件等情况下还演化为刑事案件。 我国城市房屋拆迁在建国后就已开始,上世纪70年代末,城市住宅紧张情况突出,迅速改善居住条件,成为民众迫切要求。由于拆迁是以旧城改造为主,拆迁户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拆迁成为多数危旧房
发布时间:2013-03-06 21:43:43 -
房屋拆迁补偿的形式和标准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办遵循等价原则,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因拆迁所受的损失给予合理弥补。 拆迁补偿的对象是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所有人在此不仅指产权人,还包括两种代管人:一是私有房屋的代管人,即私房的产权人不在本地或者由于其他特殊原因而委托的全权代理人;二是国家授权的国家所有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即房地产管理局。 拆迁补偿的范围是被拆除的房屋及其附属物。但拆作违章建筑、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给予适当补偿。适当补偿可理解为对临时建筑在使用期限内的残存价值
发布时间:2013-03-06 21:43:27 -
城市房屋拆迁涉及的六个问题
就拆迁而言,这个利益平衡机制至少涉及公共利益如何界定、征收的程序、评估争议处理机制、房屋征收的司法程序、征收补偿标准、政府在拆迁补偿中的角色定位等六个方面问题: 一、公共利益如何界定。公共利益界定一直都是《征收与补偿条例》立法过程中的焦点问题之一。在房屋拆迁中,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哪些拆迁项目属于公共利益,哪些拆迁项目属于商业利益,致使一些地方政府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大搞卖地拆迁。由于我们缺乏判断公共利益的标准,事实上为拆迁办以公共利益之名践踏私人财产开通了便利之道,也激发了拆迁户对强制拆迁的抵触情绪。因
发布时间:2013-03-06 21:39:58 -
城市房屋拆迁和公共利益
既然《拆迁条例》为开发企业和地方政府合谋侵犯私权和公共利益提供了制度性机会,那么,就必须否定后重建。但否定《拆迁条例》与否认城市房屋拆迁属于不同层面的问题。在现有的制度中是否有必要保留拆迁制度,需要以公共利益为判断依据,而不只是私人利益。如果客观上不存在或不能证明有公共利益,政府既不应当征收,更不应当拆迁。毕竟拆迁不只是毁灭私人房屋,同时也是在浪费社会财富。所以,在决定是否需要拆迁制度以及如何重建拆迁制度之前,基本前提是城市房屋拆迁中是否有公共利益存在。公共利益因具有不确定性、发展性、开放性、宽泛性、抽象性和模糊
发布时间:2013-03-06 21:39:22 -
库建辉律师
库建辉:高级合伙人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行业规则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发布时间:2019-08-20 10:56:25 -
征地拆迁领域临时聘用人员职务犯罪问题初探
征地拆迁(以下简称征迁)领域职务犯罪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妨碍经济科学发展, 破坏社会和谐稳定,一直广为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关注,相关的学术论文和调研论文也很多,其中不乏深入透彻的分析研究,但关于征迁领域临聘人员职务犯罪问题却少有论及。临聘人员身份的特殊性决定了他具有不同于正式编制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加之当前临聘人员职务犯罪大有愈加频发之态势,笔者认为大有研讨之必要,下面拟结合我院自2008年以来查办征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情况,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初步探讨征迁领域临聘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成因及预防对策。
发布时间:2014-05-09 16:43:46 -
违法强拆致人死亡 安徽阜阳官员获刑
安徽阜阳,一个土地开发项目中,开发商与业主无法达成补偿协议,双方僵持不下。这场拉锯战,因政府公权力的介入而失衡。业主的房屋被违法强拆,一名业主服毒自杀。 事后,授权违法强拆的一名副区长被问责,他同时被查出收受了贿赂。今年4月被判刑11年。 暴力拆迁事件中,鲜有官员被问罪。此起事件被认为是开先河之举。 安徽阜阳市双清路和阜王路交叉口南侧,一片废墟边上,搭着一个棚子。 棚子是市民陈少远夫妇搭的。这里本是他们的家,2008年底被违法强拆。 他们轮流在棚子里看守废墟,阻止开发商的房地产项目施工。 与这片废墟紧密相连的,还
发布时间:2013-03-05 23:20:37 -
村民因不满拆迁补偿被指控“敲诈勒索罪” 检方撤诉
河北张家口有 7 名村民被以 敲诈勒索罪 起诉。他们被指控,组织村民假上访,以此施压政府, 多领 拆迁补偿款。去年 9 月 30 日,他们被取保候审 近日,该案有了最终结果:当事人贾文等日前收到河北崇礼县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检方认定 7 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 7 村民被指策划假上访 2007 年,张家口塞北管理区招商兴建 蒙牛现代牧业养殖基地 ,需要拆迁农户。村民不满评估后的补偿价,要求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房屋补偿。为了在限期内完成任务,拆迁小组组长马江和村民逐一提高了房屋拆迁补偿,最终支付的补
发布时间:2014-12-02 10:30:19 -
拆迁户买十多本“许可证” 共骗取近千万补偿款
实名举报 突起波澜 拆迁过程中,拆迁户都想获取最大的利益,而有些人甚至铤而走险,触犯法律。在江苏省泰兴市济川街道办济川南路东侧地块拆迁过程中,项目部负责人不断接到拆迁户拿着《江苏省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来领取拆迁补偿款,凭十多本《许可证》领取了500多万元拆迁款,其中最多的一户拆迁户领取了235.2万元的巨额补偿。 可是,当泰兴市公安局对《许可证》进行权威鉴定后,却惊讶地发现《许可证》是真的,印章也是真的。然而,在这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骗局。 截至2013年1月28日,江苏省泰兴市公安局侦
发布时间:2013-03-05 23:18:22 -
浅析我国土地储备制度
引 言 我国的广州市、安徽
发布时间:2013-03-05 23:16:31 -
浅析土地使用权与公民的信赖利益保护
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建设项目都是国家投资,建设单位体现国家利益,也就是说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建设及工商企业都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近年来,我国城市征地和房屋拆迁已成为满足各类建设用地的主要途径。而由此引发的矛盾在一些地方日益突出,影响了居民的生产和生活,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成分多样性,投资主体多元化,除了国家投资建设的公益性项目用地外,还有不同所有制企业或个人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各种投资项目用地。 对于土地问题的政策调整,我国1982年宪法规定国
发布时间:2013-03-05 23:16:09 -
浅析农村土地的三大问题
近日,重庆发布了允许以土地承包权直接入股的新政策,7月4日,两位专家对此进行了解读,引起社会各界尤其是学界的广泛关注。其实这一消息最初肇源于一份文件《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服务重庆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工商发〔2007〕17号)。这份普通的文件中推出的新政设想多达50条,有关农民土地承包权入股的提法是该文件的第16条:支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在条件
发布时间:2013-03-05 23: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