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存在的问题
1 安置方式比较单一 我市各镇拆迁安置方式主要以划地自建为主,这种安置方式( 一)有利于开展拆迁动员工作,自建房屋符合我市农村村民的传统居住方式,乐于被村民接受; (二)有利于解决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的时间矛盾; (三)有利于缓解镇村财政拆迁安置补偿的资金压力。 但是,这种单一的安置方式,不能有效应对近年来拆迁过程中的新矛盾。在安置用地方面,划地自建的安置方式需要占用大量土地,并且安置选址向城市规划区、集镇区靠拢。随着近年来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规划区、集镇区土地的可利用空间逐年减少,无法满足大规模拆迁安置的
发布时间:2013-03-19 14:36:38 -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规定
一般规定 补偿安置依据: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已依法确认的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面积为准。 特别情况的处理: 1 征地公告时,拆迁户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拆迁户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拆迁户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参照建房批准文件内容补偿,也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 2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
发布时间:2013-03-19 14:35:30 -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类房屋买卖纠纷存在的问题
解决农村房屋拆迁安置类房屋买卖纠纷的核心在于如何认定与其相关的买卖合同的效力。目前,由于对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存在不同的认识和理解,理论界出现了无效论与有效论的争议和分歧,而司法实践中则出现了法律适用的不统一甚至是混乱。 无效论认为,由于房屋与土地之间不可分割的自然属性,如果发生农房买卖,则势必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而宅基地使用权对外转让是严格禁止的,因此,农房买卖合同就会因宅基地使用权的对外转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为无效。有效论则认为,农房买卖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律不
发布时间:2013-03-19 14:33:47 -
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
发布时间:2013-03-19 14:32:24 -
土地登记规则
(1995年12月1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初始土地登记 第三章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 第五章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第六章注销土地登记 第七章土地登记文件资料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为建立土地登记制度,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土地登记是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
发布时间:2013-03-19 13:56:03 -
《土地登记办法》
2007年11月28日国土资源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徐绍史 二○○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
发布时间:2013-03-19 13:55:01 -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1995年3月31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进行土地登记,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土地管理部门具体承办。 土地权属争议,由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或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下达处理决定。 第二章国家土地所有权 第三条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四条依据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及有关规定,凡当时没有将土地所有权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发布时间:2013-03-19 13:52:42 -
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的通
(农经发[2005]1号) 各
发布时间:2013-03-19 14:56:32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
(劳社部发[2007]14号) 各
发布时间:2013-03-19 13:48:11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
国办发〔2008〕36号 各
发布时间:2013-03-19 13:32:5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
GB/T50291一1999(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1总则 1.0.1为了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为,统一估价程序和方法,做到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房地产估价活动。 1.0.3房地产估价应独立、客观、公正。 1.0.4房地产估价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房地产realestate,realproperty土地、建筑物及其他地上定
发布时间:2013-03-19 13:09:02 -
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通知
【标 题】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通知 【分 类】农林牧渔 【时效性】有效 【颁布时间】 2004.10.29 【实施时间】2004.10.29 【发布部门】建设部 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 通 知 建规[2004]185号 各
发布时间:2013-03-19 09:44:15 -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城市规划编制组织 第三章 城市规划编制要求 第四章 城市规划编制内容 第五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46号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已于2005年10月28日经建设部第7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发布时间:2013-03-19 09:53:51 -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1.2003年12月30日建设部发布 2.建住房〔2003〕252号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因拆迁办与拆迁户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当事人申请裁决的,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 市、县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履行行政裁决
发布时间:2013-03-19 09:5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