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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城市拆迁案例:坚决不允许借用托词不履行法定职责
刘先生生活在辽宁省辽阳市辽阳县,2014年开始刘先生房屋所在区域进行房屋拆迁,在这个过程中,刘先生的合法财产没有获得合理的补偿。面对这种情况,刘先生显然是不能与拆迁办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但是令刘先生没有想到的是,在没有签署任何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他的房屋被非法的违法强拆,并且拆迁办开始在房屋所在的土地上开始进行非法建设。
发布时间:2016-08-05 15:09:58 -
陕西企业拆迁案例:一审裁定不予立案,二审扭转局势定乾坤
企业征收,突遭违法强拆。尹先生是宝鸡的一位企业家,其经营的混凝土公司在宝鸡市小有名气,并且经过多年的辛勤经营,企业也是红红火火,为当地的财政和经济作出不小的贡献。后该企业所在的区域涉及土地征收与拆迁,虽有万般的不舍,尹先生的企业也是配合该项工作的进行,令尹先生难以接受的是,拆迁之后的拆迁补偿十分低廉,在没有经过尹先生的同意的情况之下,该厂房所在区域竟遭遇非法违法强拆,看着一堆零散的砖头瓦块,以及被搬走的机器设备,尹先生真的是满心的酸楚,但是历经商海的人总是有着自己的豁达与头脑,怎么样维护自己
发布时间:2016-04-26 14:41:30 -
上海农村拆迁案例:调查遭推诿,复议胜两级规划部门
【案情简介】 夏先生是上海人,在浦东区拥有集体土地上的住房一处。2007年 ,夏先生房屋所在地段被划进拆迁范围。拆迁办委托评估公司对夏先生的房屋进行了评估,评估价格远低于市场标准,让夏先生非常不满,因此双方迟迟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协议。2009年,拆迁办申请拆迁裁决,后因事实不清而中止;2015年6月,拆迁办再次申请拆迁裁决;2015年6月2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作出拆迁裁决,按照裁决结果,夏先生如果选择安置房,不仅面积比原来缩小,还要倒贴十几万元给拆迁办。夏先生感觉到凭借自己的力量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慕
发布时间:2016-03-28 14:50:16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改造工作实施细则(暂行)》计划利用6年时间完成2000年以前建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改造工作实施细则(暂行)》从2020年到2025年,利用6年时间,完成2000年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单散楼)改造任务,实现基本功能恢复,全部达到基本功能型改造的标准。鼓励老旧小区居民和物业、供水、供热、供电、供气等单位出资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具备条件的达到功能完善型改造的标准。
发布时间:2022-07-19 11:36:11 -
山西省《晋中市城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城中村宅基地上或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合法建筑应给予补偿
山西省《晋中市城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城中村宅基地上或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合法建筑给予补偿。过期的临时建筑、违法建筑,以及征收公告发布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不予补偿。房屋和土地的用途、建筑面积,以宅基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或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无以上证明的,由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认定。
发布时间:2022-07-13 14:53:21 -
《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规定农村危房改造房屋重建设计要严格执行抗震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农村危房改造房屋设计要严格执行抗震要求,农村危改房是指列入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计划并得到政府建房补助的农户的主要居住用房,不包括农户生产、生活辅助用房。《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7、8度地区重建和新建一、二层农村危改房的抗震设计与施工。未列入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计划的农户自建住房,可以参照执行。
发布时间:2022-05-12 11:17: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新版2022年未修改将继续沿用之前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发布时间:2022-05-09 14:29:31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组织管理的意见》强调以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检验改造工作的标尺
全面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就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组织管理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老旧小区改造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着力点,是暖民心、聚民心、得民心的民生改善综合体,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改造工程各项工作做实做细,严把质量安全关,积极回应关切,以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检验改造工作的标尺。
发布时间:2022-04-25 11:41:4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2年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翔实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2-03-14 15:27:47 -
《北京市密云区征收拆迁领域专项整治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7月1日施行
《北京市密云区征收拆迁领域专项整治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7月1日施行,为清理整顿规范征收拆迁领域乱点乱象,切实解决当前密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进一步提升征收拆迁工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1-26 09:51:50 -
怎么有效的抗征?
古代剑客在与对手狭路相逢时,无论对手有多么的强大,就算对手(方)是天下第一的剑客,明知不敌,也要亮出自己的宝剑。这就是亮剑精神。 而现如今,拆迁双方的博弈更像一场实力悬殊对手的决斗。面对实力数倍于自己的拆迁办,应该怎么做呢?是畏首畏尾胆小后退呢?还是狭路相逢直接亮剑呢?答案毋庸置疑定要亮出自己的宝剑一较高下!拆迁维权不只需要法律思维,更重要的是一种勇气。但勇气不等于鲁莽,拆迁维权不等于以暴制。尤其在拆迁征收补偿不合理的情形下,一定要学会正确的去维权,以四两拨千斤之力去应对拆迁办威逼利诱之势。比如在人民武装斗争期间,伟大领袖毛主席就教导我们: 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 ,那么在拆迁博弈过程中,如何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呢? 心态以静制动 被
发布时间:2016-08-01 17:04:55 -
房屋拆迁补偿案件想要自己维权?核心问题要注意
拆迁开始了,你是否因拆迁办给出的拆迁补偿严重不合理,而面临越拆越穷?在与拆迁办努力抗争讨价还价的过程中,是否遭到停水停电、恐吓威胁?是否整日担心被偷拆、违法强拆?无奈发泄也好,愤怒也罢,归于冷静和理智后,也许,你会想到选择一位拆迁律师帮自己打官司,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最明智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当然,也有的拆迁户有很多原因想要自己维权,可是,自己拆迁维权真的能给自己带来合理的拆迁补偿吗?如果你很关心这个问题,不妨看看下边的内容。
发布时间:2019-07-26 16:53:32 -
第七届“京平拆迁律师杯”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圆满落幕
2016年6月3日,中国政法大学第七届“京平拆迁律师杯”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在中国政法大学成功举办。“京平拆迁律师杯”职业规划大赛由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携手中国政法大学每年举办一次,旨在培养新时代大学生对未来职业规划的认知与实践能力;决赛当天,中国政法大学邀请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健律师担任本次大赛的决赛评委。
发布时间:2016-07-18 16:45:05 -
为了合理补偿,拆迁谈判时一定不要说这几句话
拆迁谈判是很多拆迁办一定会面临的境况,此时怎么样的应对是很多的拆迁户很头疼的事情,甚至有点手足无措。追究这个问题产生的根源,有以下几点。第一,拆迁户对于拆迁的不了解,很多的拆迁户一生也许就遇到一次拆迁,这就是一个天然很陌生的领域。第二,现在拆迁确实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很多暴力拆迁等新闻见诸报端,流血甚至死亡已经成为拆迁的代名词。很多拆迁户第一次听到拆迁的时候,先产生的不是改善居住环境的喜悦,而是补偿会不合理的担忧。第三,拆迁办有很多是有行政机关参与其中,百姓又产生一种天然的畏惧心理。这几种心态进行一个综合的作用,拆迁谈判的时候,很多的拆迁户就不知道该怎么样应对了。为了大家的合理补偿,今天拆迁律师就来为你支支招,告诉你拆迁谈判的时
发布时间:2016-07-13 14: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