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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准确把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内涵与适用范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全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最低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构成比例为1∶1,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以及采用除货币以外其他方式对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进行安置的费用。
发布时间:2024-02-05 14:15:25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4 17:13:41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是确定征收农用地补偿标准的重要依据,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所在县(市、区)最高标准执行。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发布时间:2024-02-04 16:27:00 -
江苏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土地征收工作,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省人民政府决定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时间:2024-02-04 16:09:49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相关规定和自然资源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征地补偿工作实际,现将调整后的《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时间:2024-02-04 14:50:29 -
2023年湖北大冶市拆迁公告:用于2023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征收范围罗家桥街办金桥村、罗桥村集体农用地2.5845公顷
同意将你市罗家桥街办金桥村、罗桥村集体农用地2 5845公顷(含耕地2 519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 2170公顷;同意将金桥村、吴天铺村国有农用地0 1528公顷(含耕地0 145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 2450公顷。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 1993公顷。
发布时间:2023-08-29 14:45:47 -
2023年湖北阳新县拆迁公告:用于2022年度第52批次城市建设征收范围韦源口镇谭家畈村、茅村村集体农用地4.5886公顷
同意将你县韦源口镇谭家畈村、茅村村集体农用地4 5886公顷(含耕地1 556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
发布时间:2023-08-29 14:42:14 -
2023年湖北阳新县拆迁公告:用于2023年度第99批次城市建设征收范围韦源口镇棋盘村、鲤鱼海村,海口湖管理区三洲村集体农用地7.8401公顷
同意将你县韦源口镇棋盘村、鲤鱼海村,海口湖管理区三洲村集体农用地7 8401公顷(无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3 5174公顷。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1 3575公顷。
发布时间:2023-08-29 14:35:57 -
2023年湖北大冶市拆迁公告:用于2023年度第101批次城市建设征收范围东岳街办伍桥社区集体农用地11.1427公顷
同意将你市东岳街办伍桥社区集体农用地11 1427公顷(含耕地10 368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
发布时间:2023-08-29 14:32:58 -
2023年湖北大冶市拆迁公告:用于2023年度第102批次城市建设征收范围东岳街办伍桥社区集体农用地9.5015公顷
同意将你市东岳街办伍桥社区集体农用地9 5015公顷(含耕地9 131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
发布时间:2023-08-29 14:29:58 -
2023年湖北大冶市拆迁公告:用于国网湖北黄石供电公司调度生产管理用房项目建设征收范围汪仁镇庆洪村集体农用地0.4239公顷
同意将你市汪仁镇庆洪村集体农用地0 4239公顷(含耕地0 422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
发布时间:2023-08-29 14:22:15 -
2023年山东肥城市石横镇石横一村拆迁公告:用于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征收范围位于山东德源环氧科技有限公司和肥城市泰西水处理有限公司西、石横镇石横一村境内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肥城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0万元 公顷。
发布时间:2023-08-11 14:07:00 -
《海口市琼山区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管理办法(试行)》宅基地永久退出补偿由集体经济组织和退出人参考海口市琼山区农村宅基地基准地价协商确认
宅基地永久退出补偿由集体经济组织和退出人参考海口市琼山区农村宅基地基准地价协商确认,参考宅基地永久退出补偿标准,按下列公式计算:暂时退出的补偿标准=宅基地永久退出补偿标准×退出年限÷70 年。实施过程中基准地价调整的,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发布时间:2023-07-10 15:11:48 -
上海市《金山区推进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的实施意见》房屋价值补偿不得超过50万元/户,宅基地退出补偿不得超过150万元/户
房屋价值补偿。房屋价值补偿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宅基地使用证及建房批准文件为依据,按照房屋层数或者开间数计算,具体补偿标准由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自行制订并报区人民政府备案,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户。
发布时间:2023-07-10 14:5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