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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意见》如补偿标准低于该区片已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标准按已征收补偿安置标准执行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意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节补助之和作为最终实际土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如该标准低于该区片市政府已经征收过并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标准,按已发生的补偿安置标准执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集体土地征收青苗补偿标准按每平方米8元执行。青苗补偿后不再对地上物另行补偿。
发布时间:2022-07-18 11:06:52 -
《上海市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相关示范文本》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协议正版
《上海市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相关示范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制定《上海市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相关示范文本》,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2-06-08 15:53:34 -
《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2021年出台,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做出了规范
《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对被征收房屋情况、房屋【住宅】【非住宅】补偿方式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房屋产权调换方式、乙方(被征收人)搬迁期限、甲(房屋征收部门)乙(被征收人)双方的义务和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约定内容进行了规范。
发布时间:2022-06-02 13:29:54 -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细则
(1992年10月9日 司法部 司发通(1992)098号)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办与拆迁户为明确拆迁补偿、安置中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协议。 第三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当事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真实、合法的行为。 第四条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的当事人是具有
发布时间:2013-03-19 09:59:35 -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
现如今,农村的发展建设速度不比城市慢,很多农民都会遇到拆迁的问题。房屋的拆迁是需要与拆迁部门签署协议书的,如果不签或不懂得怎么写协议书,则会导致一系列的麻烦,甚至是损失。最近,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接手了一件农村房屋拆迁的案件,并帮助村民委员会与农民制定和签署了一份《农村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在此与大家分享。
发布时间:2013-07-31 09:57:03 -
曝温州一村支书涉嫌伪造安置协议造豪华别墅
曝温州一村支书涉嫌伪造安置协议造豪华别墅 http://www.jinglawyer.com 西垟村村支书陈丐科所建的别墅。 诸永高速公路永嘉段工程建设指挥部提供的档案显示,陈丐科的拆迁安置协议书上盖着此页空白的印章。 永嘉县沙头镇西垟村村支书陈丐科在村里盖起了一幢占地960平方米的别墅,对外宣称这块地是诸永高速公路建设时拆迁安置的。当地村民质疑,陈丐科没有房子被拆迁,怎么会有安置?相关部门仅凭当事人提供的一份缺页的协议书复印件,就认定是安置房,是否存在隐情?一年多前,他们就此事曾向国土部门投诉,但至今无
发布时间:2013-03-25 14:21:39 -
江苏农村拆迁案例:空白拆迁安置协议之效力
【写在案前】 近几年,随着城市化的进一步发展,拆迁的风波在华夏大地逐渐蔓延开来,随之而来的各种社会问题,法律问题也屡见不鲜。本案中,江苏省泰州市的12户农民因为缺乏法律意识,相信开发商和村委会,与开发商约定了口头协议,并与开发商各自签订了一份空白的拆迁协议。从而导致了该公司以协议为证据把这12户农民告上了法庭,但是协议的内容与双方当时的口头承诺大相径庭,开发商要求按照合同履行,请求法院判决陈某等12户立即腾房。陈某等12户居民经多方打听,把此事委托给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维权团队,事务所经过研究讨
发布时间:2013-03-21 17:24:07 -
吉林城市拆迁案例:签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还能反悔么?
【写在案前】 金红居住在吉林省长春市的某社区,2008年对其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 2008年7月8日,金红收到了当地县国土资源局下达的《关于收回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 2008年8月29日收到了当地法院发出《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称已受理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对金红强制执行限期腾地通知一案。 2008年10月16日,县国土资源局作出对金红一户的《责令限期腾地通知书》,责令金红5日内自行腾出土地,逾期该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金红拒绝腾房。 2008年11月3日,县国土资源局向法院递交了《土地行政
发布时间:2013-05-09 10:23:56 -
吉林长春城市拆迁案例:签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还能反悔么?
【写在案前】 金红居住在吉林省长春市的某社区,2008年对其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 2008年7月8日,金红收到了当地县国土资源局下达的《关于收回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 2008年8月29日收到了当地法院发出《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称已受理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对金红强制执行限期腾地通知一案。 2008年10月16日,县国土资源局作出对金红一户的《责令限期腾地通知书》,责令金红5日内自行腾出土地,逾期该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金红拒绝腾房。 2008年11月3日,县国土资源局向法院递交了《土地行政
发布时间:2013-03-05 22:06:25 -
江苏农村拆迁案例:空白拆迁安置协议之效力
【写在案前】 近几年,随着城市化的进一步发展,拆迁的风波在华夏大地逐渐蔓延开来,随之而来的各种社会问题,法律问题也屡见不鲜。本案中,江苏省泰州市的12户农民因为缺乏法律意识,相信开发商和村委会,与开发商约定了口头协议,并与开发商各自签订了一份空白的拆迁协议。从而导致了该公司以协议为证据把这12户农民告上了法庭,但是协议的内容与双方当时的口头承诺大相径庭,开发商要求按照合同履行,请求法院判决陈某等12户立即腾房。陈某等12户居民经多方打听,把此事委托给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维权团队,事务所经过研究讨
发布时间:2013-03-20 15: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