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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昌县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暂行办法(试行)》坚持退一还一补差,套数就少、套型就近置换的原则
“以宅换钱”。对有偿退出的“以宅换钱”按当地区域的市场价评估确定进行补偿。低收入农户、住房困难家庭选择“以宅换钱”的,允许申请共有产权房或公共租赁房。“以宅换票”。对有偿退出的宅基地按当地区域的市场价评估确定,开具同等价值的《房屋置换票》。退出人在列入房票置换房源的商品住宅开发公司所售新建商品住宅范围内自主选择,凭房票和购房合同与商品住宅开发公司到资金保障单位进行结算。
发布时间:2023-07-10 14:45:07 -
安徽省阜阳市集体土地征收征地补偿、房屋拆迁补偿、装饰装和房屋修附属物补偿标准依据《阜阳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已于2011年公布实施
安徽省阜阳市城市规划区内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农用地征地补偿标准37920元 亩,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征地补偿标准18960元 亩,安徽省阜阳市城市规划区内征收集体土地房屋(建筑物)补偿标准:钢混结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790元 ㎡,砖混结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640元 ㎡,安徽省阜阳市城市规划区内征收集体土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简易棚拆迁补偿标准30元 平方米
发布时间:2022-07-04 14:20:48 -
安徽省五河县2022年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房屋及附属物拆迁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依据《五河县城镇规划区征收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出炉
安徽省五河县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楼房拆迁补偿标准710元 平方米,平房拆迁补偿标准620元 平方米, 砖木房拆迁补偿标准530元 平方米,简易房、工棚拆迁补偿标准200元 平方米,第十条 安徽省五河县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按照被征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一)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 城关镇、头铺镇、沱湖乡为每亩1630元;2 新集镇、大新镇、沫河口镇为每亩1570元;3 其他乡镇为每亩1500元。
发布时间:2022-06-27 13:57:08 -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房屋征收补偿、房屋四周树木补偿、房屋拆迁安置依据《神农架林区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出炉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指导价):框架结构房屋补偿标准1400元 ㎡,甲等砖混结构房屋补偿标准1300元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田间地角、房前屋后零星树木补偿标准:1级胸径 40cm 以上果木林类400元 株,1级胸径 40cm 以上经济林木类200元 株;湖北省神农架林区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搬迁还建及补偿安置暂行实施方案:房屋搬迁后的安置采取集中统一安置和分散安置两种方式。分散安置又分为进入农村居民点自行建房和单独选址建房两种方式。
发布时间:2022-05-17 14:33:44 -
《龙泉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被补偿房屋用途为住宅,被补偿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安置、安置房安置或迁建安置中的一种补偿安置方式,《龙泉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被补偿房屋用途为商业、办公、工业等用房的,具体补偿方式结合项目实际在征地补偿方案中确定。被补偿房屋用途为农业生产性用房,给予适当的补偿,不予安置。
发布时间:2023-07-06 14:32:34 -
浙江《仙居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暂行办法》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2023年未调整
选择宅基地安置的,宅基地面积不超过96㎡;选择公寓式住宅安置的,建筑面积不超过360㎡。征收面积超安置面积部分实行货币安置。安置面积未超征收面积的部分,按开发成本价减半结算,超征收面积的部分,按开发成本价两倍结算。
发布时间:2023-05-25 15:14:39 -
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征收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自2020年6月6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按照本办法《大化瑶族自治县征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附件1)、《大化瑶族自治县征地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附件2)的规定执行。
发布时间:2023-05-09 14:10:54 -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城乡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草案)》新版于2023年2月24日公开征求意见
《都安瑶族自治县城乡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邮箱:duan_ghg@163 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发布时间:2023-05-09 14:00:46 -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城乡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2023年现行有效
第二十一条& 8194; 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迁补偿按照本办法附件2《都安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项目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执行。 & 8194;
发布时间:2023-05-09 13:56:29 -
广西《平南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新版即将发布,已与2023年3月16日公开征求意见
(二)货币安置:被征土地村(社区)、生产队(屯)对应上述安置比例所取得的生产生活留用地面积,以领取货币方式予以补偿的。其办法如下:被安置的集体按照其被征地面积并根据安置政策实际取得的安置地面积(含周边道路、公共排水沟公摊):县城区、镇区规划范围外的按900元 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安置补偿,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的另奖励300元 平方米;县城区、镇区规划范围内的按被征地块的评估价进行安置补偿。
发布时间:2023-04-26 13:56:54 -
广西《藤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货币化安置暂行办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
第三条留用地货币化安置是指将留用地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并补给被征地村民集体的一种安置补助方式,在征地时将留用地折算为货币金额与征地补偿费一起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村民集体组织。
发布时间:2023-04-21 15:08:57 -
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及相关补偿标准暂行办法》自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
第八条& 8194;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等需要临时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用地单位或个人应向集体经济组织交纳临时用地补偿费,临时用地补偿费标准按2762元 亩·年执行,地上青苗或地上附着物参照征收土地的相关标准进行补偿,由租占用单位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依法履行复垦义务。
发布时间:2023-04-21 14:09:35 -
广西《马山县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暂行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
(一)实行评估价补偿安置。征收土地拆迁合法的住宅地、地上房屋、附属房屋以及其他建(构)筑物和设施的,按照征收时评估价(根据房屋位置、建设年限、装修情况、成新率等)对被拆迁人以货币方式进行补偿安置,不再回建安置。评估程序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有关规定执行。
发布时间:2023-04-04 14:01:48 -
广西《平乐县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2023年3月13日开始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凡我县行政区范围内集体农用地(基本农田和自然保护区除外)的征收补偿测算均适用于我县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涉及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1 1倍进行补偿;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按照不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 4倍进行补偿;征收集体未利用地的,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 1至0 4倍进行补偿;依法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参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
发布时间:2023-04-03 14:10:11 -
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已经监察部部长办公会议、国土资源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0年3月2日 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惩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或者个人有本办法所列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对有关的
发布时间:2013-03-19 13: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