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后房子就要被强拆吗?
拆迁方强制拆除建筑前,应当对建筑违建性质予以认定。认定违章建筑需有严格的法律依据和规定,对于违章建筑的认定应当合法合理,有些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没有取得合法手续的建筑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原则,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不宜“一刀切”。其次,认定为违章建筑需下达限期拆除决定,这是行政机关强拆房屋的执行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发布时间:2022-06-10 09:55:52 -
山东济宁征地拆迁胜诉:法院认为《限期拆除通知书》属于过程性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驳回起诉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一、撤销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XX号行政裁定。二、指令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发布时间:2021-04-13 09:48:52 -
陕西西安征地拆迁胜诉:棚户区改造拆迁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征收方作出《补偿结果通知书》责令交出土地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确认被告陕西省某市人民政府强拆原告房屋的行为违法。
发布时间:2021-02-09 14:13:06 -
江西赣州拆迁维权胜诉:法院确认城管局认定门窗公司为违章建筑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违法
二审法院作出了行政判决:一、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二、确认某城管局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违法。某城管局不服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驳回某城管局的再审申请。
发布时间:2020-12-31 09:39:12 -
广西南宁拆迁维权胜诉:管委会作出《限期搬离拆除违章建筑物通知书》将房屋非法强拆
2018年8月14日,管委会作出《限期搬离拆除违章建筑物通知书》,将栗女士居住了三十多年的房屋认定为违章建筑。同年11月30日,管委会大量工作人员在未出示合法有效文件、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把栗女士及家人从房屋内拖出并控制起来,将栗女士的房屋非法强拆。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确认被告南宁某区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1月30日对原告栗女士位于南宁市某区的房屋实施拆除行为违法。
发布时间:2020-09-22 10:10:54 -
拆迁律师:养殖场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一定要拆除吗?
农民在其承包的土地上搭建养殖场棚舍是否涉及违法建设不能搞一刀切的对待。行政机关要弄清修建养殖场的土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地上的建筑物是否是永久性,需要严格依照上述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个案事实处理问题。看完本文后我们养殖户就应该带着疑问审视政府的处理行为,不是在承包地上建了养殖场就一定是违建。
发布时间:2022-12-16 14:17:05 -
收到征地拆迁通知书责令停业后无限期搁置造成的损失谁承担
评估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等资产。为了防止强拆,需对现有建筑物进行摄像,可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与经营有关票据及其他证据的保存。这其中包含了企业平时缴纳的税务发票,这对今后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也是有帮助的。也包括一些可能涉及的商标、专利等证据。
发布时间:2021-09-22 10:48:43 -
村民盖房经过村委会批准为什么还会收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8月29日,山西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饭店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遇难,7人重伤,21人轻伤。村支书称宴会厅是祁某华在自家宅基地上盖起来的,为什么没有具体的规定,这反映出农村建房确实处于行 政 机关监管缺位状态,村民盖房只要给村委会打招呼,村里审批一块宅基地就可以建房。
发布时间:2020-09-03 09:48:04 -
贵州贵阳农村拆迁案例:房屋不够居住在它地新建房屋,建成后收到《限期改正通知书》被强拆
房屋终于建成。就在许家人还沉浸在乔迁新居的喜悦之中,镇政府突然来人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许先生拆除房屋。为了捍卫新居,许先生极力阻拦,并质问政府“凭什么拆我的房子?”执法人员拿出一叠通知文件,叫嚷道:“根据文件精神,占用耕地建房一经发现实行零容忍,必须立即拆除!”
发布时间:2022-12-02 14:03:21 -
湖南衡阳违建强拆案例:有规划许可的宅基地房屋被当做违章建筑,收到违法建设拆除催告和自行拆除通知书后被强制拆除
周某某是湖南省衡阳市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的宅基地及房屋。2015年10月,市城乡规划局作出了182号《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2021年3月,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乡政府作出001号《违法建设拆除(催告)通知书》房屋被强制拆除。经过京平拆迁律师一轮轮地有力回击,最终法院采纳了其观点,判决被告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乡政府作出的001号《违法建设拆除(催告)通知书》违法。
发布时间:2022-05-11 09:42:47 -
山东济宁城市拆迁案例:法院认为《限期拆除通知书》属于过程性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驳回起诉
原审法院认为该《限期拆除通知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六)项之规定:行政机关为做出的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该《限期拆除通知书》是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罚行为前的过程性行为,不属于最终处理行为,不给当事人造成实质性的影响,裁定驳回张先生的起诉
发布时间:2021-04-13 09:52:58 -
陕西西安城市拆迁案例:棚户区改造拆迁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征收方作出《补偿结果通知书》责令交出土地
2018年某日当地政府发布了该地区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的通告,开始实施征收工作,当事人一家未与征收方达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020年某日,征收单位向当事人作出《拆迁补偿结果通知书》与《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两日后,房屋被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强拆,导致房屋及屋内财产损毁,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发布时间:2021-02-09 14:38:23 -
江西赣州违法强拆案例:法院确认城管局认定门窗公司为违章建筑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违法
赣州市某门窗公司于2018年收到了某城管局出具的《限期拆除通知书》,其用于经营的建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城管局责令其限期自行拆除,门窗公司的经营者朱先生不服某城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朱先生决定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程东胜律师、朱艳姝律师、桑兆玉律师代理其维权事宜。
发布时间:2020-12-31 09:55:11 -
广西南宁违法强拆案例:管委会作出《限期搬离拆除违章建筑物通知书》将房屋非法拆除
房屋所在地块面临征收,但征收部门未出示合法征收文件且征收补偿价格严重不合理,征收双方未签订征地补偿协议。2018年8月14日,管委会作出《限期搬离拆除违章建筑物通知书》,将栗女士居住了三十多年的房屋认定为违章建筑。同年11月30日,管委会大量工作人员在未出示合法有效文件、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把栗女士及家人从房屋内拖出并控制起来,将栗女士的房屋非法强拆
发布时间:2020-09-22 10:33:30 -
浙江省违法强拆案例:街道办越权作出《限期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违法强拆房屋违法
“某街道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的征收,可未曾想,还没来得及商谈征收补偿,某街道办一纸《限期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就贴在了二人的房前。该《通知书》要求孙先生和张先生限期搬离房屋,并自行拆除或申请帮助拆除房屋。这忽如其来的违章建筑认定令二人实在难以信服,并拒绝拆除房屋。最终于2019年7月11日,某街道办主导之下,二人的房屋被进行了违法强拆。
发布时间:2019-11-12 10: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