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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拆迁维权胜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合法上诉被驳回,二审法院撤销重作
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一、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二、撤销河南省洛阳市某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三、责令河南省洛阳市某区人民政府于判决生效三十日内重新作出补偿决定。
发布时间:2021-01-29 09:39:46 -
湖南湘潭拆迁维权胜诉:逼迫家属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不合法判决无效
张先生一直未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拆迁办每天守在张先生家附近并逼迫张先生家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最终在未经张先生同意的情况下,张先生的母亲胡女士以及张先生的妻子彭女士与区征收事务所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发布时间:2020-08-03 09:41:48 -
陕西西安拆迁维权胜诉:不合法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因违法被撤销
陕西西安拆迁维权胜诉:不合法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因违法被撤销【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傅增强律师、胡海珠律师
发布时间:2020-05-08 09:28:58 -
天津拆迁维权胜诉: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因送达程序不合法被确认违法
天津拆迁维权胜诉: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因送达程序不合法被确认违法【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顾东庆律师、晏红霞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20 10:01:16 -
律师告诉你如何确定房屋拆迁评估报告是否合法,若不合法该如何救济?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4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发布时间:2023-06-15 10:04:26 -
村民自治腾退?“帮腾”、“帮拆”不合法!
现行法律中并未有任何一条法律明确规定了村委会有“帮拆”及相关职责。此前国务院下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其中在规范村级组织的主要任务中明确指出“不得将村级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事务的责任主体”,明令禁止村委会充当拆迁主体的行为。因此,村委会以“帮腾”方式拆除村民房屋于法无据。
发布时间:2022-12-21 14:31:03 -
没有这些文件土地征收不合法
合法的征地必须具备征收土地预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这三个必备文件。征收土地预公告通常是在土地征收之前,由征收政府对即将进行的征收项目进行的公开文件,内容较为简要,一般来讲包括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征收土地目的以及展开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通常还会附上拟征收土地范围的示意图。
发布时间:2022-10-28 17:01:29 -
征地合不合法?先看“征地批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项目建设应当使用国有土地,如果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进行项目建设,应当经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但实践中,很多被征地农民直到土地被占,也从未见过征地批文,只是被口头告知其土地已被征收,或者提起法律程序后,行政机关主张被征地农民已经
发布时间:2020-06-22 10:17:40 -
拆迁程序不合法怎么办:合理表达诉求维护拆迁户合法权益!
拆迁程序不合法怎么办:合理表达诉求维护拆迁户合法权益!当拆迁程序不合法时,被拆迁人可以通过调查取证、分析法律依据、与拆迁方沟通、提出申诉或投诉以及寻求法律援助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收集相关证据是关键,包括拆迁通知、协议、照片、视频等。其次,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拆迁程序的合法性要求。
发布时间:2024-02-22 11:44:50 -
河南洛阳城市拆迁案例: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合法上诉被驳回,二审法院撤销重作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分析了案件的详细情况,发现该征收补偿决定在事实上和程序上均违法。律师指导吕女士向洛阳市某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撤销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一审法院驳回了吕女士的诉讼请求,吕女士不服一审判决,在京平拆迁律师的帮助下提起上诉
发布时间:2021-01-29 09:49:44 -
湖南湘潭城市拆迁案例:逼迫家属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不合法判决无效
张先生一直未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拆迁办每天守在张先生家附近并逼迫张先生家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最终在未经张先生同意的情况下,张先生的母亲胡女士以及张先生的妻子彭女士与区征收事务所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发布时间:2020-08-03 10:15:54 -
陕西西安城市拆迁案例:不合法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因违法被撤销
区政府系为棚户区改造实施的征收,《通告》内容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且所涉区域内绝大部分拆迁户已经自愿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且宅基地上的房屋已经被拆除,撤销《通告》会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故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如下判决:
发布时间:2020-05-08 09:58:36 -
天津城市拆迁案例: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因送达程序不合法被确认违法
韩先生居住在天津市某区,在该地承租有企业产房屋一间,因家庭居住困难,韩先生依附该房屋自行搭建房屋三处,此后一直在此居住生活30余年。2019年,因当地项目建设需要进行征收,韩先生居住房屋恰在征收范围,但因对征收补偿安置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韩先生未与征收方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发布时间:2020-03-20 10:39:41 -
浙江城市拆迁案例:危房鉴定报告在网站上公告送达不合法
陈先生在浙江省某市某区有一处房屋,是父亲去世后继承所得。后该房屋所在区域被列入征收拆迁范围,由于征收补偿不合理,陈先生未与征收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2019年3月27日,陈先生收到某区管委会作出的《关于对某路D级危房采取应急拆除的通告》,管委会决定拆除陈先生的房屋,并责成某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陈先生慕名寻至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委托程波律师、黄群雁律师、李霞律师组成的拆迁律师团为其维权事宜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20-02-21 09:56:31 -
规划认定不合法可以起诉
对城乡规划部门作出的责令停止建设、罚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等处罚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其中,《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
发布时间:2013-03-18 14: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