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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过程中的四大陷阱,稍不留意就会中招!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7-05-11

  拆迁是一项费时费力的大工程,可以说是对物质和精神的双重消耗。而作为拆迁户而言不仅要应对拆迁办的高压政策,还要应对各种各样不起眼的陷阱,真可谓是心力交瘁。面对复杂的拆迁问题时,有一些常识性的问题是必须要了解的,否则会让自己陷入被动,不信请往下看。

  陷阱一

  空白协议&口头承诺

  拆迁过程中,空白协议和口头协议往往是一对难兄难弟,空白协议出现了,一般口头协议就会接踵而至。“先把这个协议签了,到时候肯定不会亏待你的。”这是拆迁办哄老百姓最有效的“甜言蜜语”。中国的老百姓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善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是大家常挂在嘴边的话,所以看到拆迁办态度这么好,签就签吧,心里坚信他们不会欺骗我们老百姓的。

  接下来就是拆迁办的主场了,拆迁户一次次询问拆迁补偿到底如何给,拆迁办也会爽快的给他们满意的答复。拆迁户当然会满心欢喜地回去等消息。可是,他们真的不知道接下来要面对的是什么吗?是看到协议上的数字大跌眼镜!当时约定的可是协议上的好几倍啊!他们欲哭无泪,可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白纸黑字,格外显眼,而扳回这局的几率小之又小!

  

拆迁过程中的四大陷阱,稍不留意就会中招!

  陷阱二

  收回协议不留底

  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到了最重要的一环,签订了满意的补偿协议。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协议交给我们统一保管吧!”当拆迁户把协议给他们,殊不知自己又掉入了拆迁办的圈套。我们都知道,协议是双方各一份的。千辛万苦撑到了最后一刻,可是自己手里没有协议,终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啊!协议不在手里,拆迁办就会随意更改,这不是功亏一篑吗?

  所以,如果经过前期的数次谈判,已经达成了满意的补偿,一定记得当面签协议,双方同时签字盖章,双方交换保留好原件,否则就使自己的权利被架空!

  

拆迁过程中的四大陷阱,稍不留意就会中招!

  陷阱三

  规划改变

  纵观在拆迁协议难履行的一系列原因当中,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当拆迁户按照协议搬走履行完自己的义务,静静地等待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来好住新房,可是等来的却不是如期而至的安置房,得到的答复却是规划改变了,这个地方不建安置房了!任何人都能想象到拆迁户听到这样的回答震惊、愤怒的样子。可这就是事实:安置房确实没有建起来!所以拆迁办就会想尽办法把拆迁户安置在别的地段或者迟迟不愿安置。而拆迁户已经被分散到各地,很难形成统一的力量。此时维权的难度更是大大增加!

  面对这样的问题,拆迁律师也很无奈,因为律师也不是神仙,也有无能为力的时候。签完安置协议的案件维权难度是极大的,可能费劲千辛万苦结果还是不如人意。安置房没有五证或者五证不齐,除了没有及时办理,或者有别的客观因素之外,更严重的是安置地段就是一个幌子。所以拆迁户们签补偿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慎重,要及时了解清楚这个地方到底有没有居住用地的规划。

  

拆迁过程中的四大陷阱,稍不留意就会中招!

  陷阱四

  找家属代签

  签协议受阻,拆迁办也会想尽办法从别的地方突破,其中找家属代签协议就是其中一项!我们见过很多案件的当事人满是委屈的咨询我们:“律师,我是土地使用权人,拆迁办给的补偿我不满意,所以说啥也没签,可是他们却趁我不在家的时候哄骗我不识字的老父亲签字了,这该怎么办?”也有人这样问:“律师,我是土地的使用权人,我不同意签字,但是我不在的时候,他们强迫我丈夫签字了?这协议有效吗?”

  拆迁律师听到这样的问题,往往有惋惜,有同情。这样的协议原则上是无效的,但是在实际案件中,却很难被推翻,因为是否有土地使用权人的授权同意很难证明,所以确认协议无效往往得不到法院的认可。所以,面对这样的现状,拆迁律师就要告诫广大拆迁户,一定要跟家人达成一致,对于利害关系也要跟他们讲清楚,让他们清楚知道自己签字代表的是什么,不要等到为时已晚再后悔莫及!

  拆迁维权,一定要防微杜渐,从每一个细节入手,我们常说细节决定成败,在拆迁维权过程中也同样适用,不要小看每一份文件,也不要忽视每一次签字,它有可能成为维权路上成败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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