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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拆迁维权胜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合法上诉被驳回,二审法院撤销重作
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一、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二、撤销河南省洛阳市某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三、责令河南省洛阳市某区人民政府于判决生效三十日内重新作出补偿决定。
发布时间:2021-01-29 09:39:46 -
广西南宁拆迁维权胜诉:区城管局认定部分房屋为违章建筑越权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欲进行强拆
法院支持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作出如下判决:撤销被告广西南宁市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9年3月28日向邓先生两人作出的《XX号强制执行决定》。
发布时间:2021-01-28 09:53:36 -
湖南长沙拆迁维权胜诉:离婚后夫妻共有产权房屋拆迁不能只与其中一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法院支持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作出如下判决:撤销原湖南省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某区分局与第三人张先生于2015年8月20日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补充协议》。
发布时间:2021-01-28 09:50:21 -
福建泉州拆迁维权胜诉:未经过程序和当事人同意实施征收一审判违法,二审驳回上诉
福建省泉州市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该判决结果不服,便提出了上诉,现二审法院也支持了洪先生的请求。,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发布时间:2021-01-27 10:59:28 -
四川攀枝花拆迁维权胜诉:执法局要求限期拆除彩钢棚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不予立案
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一、撤销四川省攀枝花市某区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定。二、本案指令四川省攀枝花市某区人民法院予以立案。
发布时间:2021-01-26 09:50:10 -
江西赣州拆迁维权胜诉:区政府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直接拆除了经营性房屋
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撤销被告对原告作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1-01-26 09:39:43 -
广西北海拆迁维权胜诉:十二亩虾塘惨遭违法施工强行填平,申请公安局查处无回应
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责令被告北海市某分局于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十五日内对原告林女士《违法行为紧急查处申请书》的请求重新作出处理。
发布时间:2021-01-26 09:37:36 -
浙江温州拆迁维权网络开庭:2021年1月26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浙江温州拆迁维权网络开庭:2021年1月26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蔡晓仪律师(电话:18701566002)
发布时间:2021-01-25 09:13:02 -
江苏南京拆迁维权网络开庭:2021年1月25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南京拆迁维权网络开庭:2021年1月25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王新亮律师(电话:15901338972)
发布时间:2021-01-25 09:12:00 -
浙江宁波拆迁维权网络开庭:2021年1月28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浙江宁波拆迁维权网络开庭:2021年1月28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蔡晓仪律师(电话:18701566002)
发布时间:2021-01-22 09:31:03 -
浙江绍兴拆迁维权胜诉:街道办作出危房腾空告知函,认定为D级危房要求腾空拆除
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撤销浙江省绍兴市某区某街道办事处办于2020年9月作出的《城镇危旧房屋限期腾空告知函》的行政行为。
发布时间:2021-01-21 10:33:35 -
广东广州拆迁维权胜诉:镇政府认定房屋为违章建筑尚在诉讼期间仍强制拆迁案涉房屋
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确认被告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某镇人民政府强拆行为违法。
发布时间:2021-01-20 09:58:39 -
福建漳州拆迁维权胜诉:未获得任何征收补偿土地就被管委会强占,地上附着物全部被毁损
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确认被告福建省漳州市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19年3月强制占用原告洪先生位于福建省某村的土地的行为违法。
发布时间:2021-01-18 10:06:59 -
四川重庆拆迁维权胜诉:法院判决镇人民政府越权拆除房屋签订的补偿协议无效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确认原告谢先生甲与被告重庆市永川区某人民政府签订的《补偿协议》无效。
发布时间:2021-01-14 13:54:26 -
京平拆迁维权、征收维权开庭公告(2019.6.17—2019.6.21)
2019年6月17日至6月21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维权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以下城市参加拆迁维权诉讼的开庭审理。在开庭地附近,正在遭遇征地拆迁维权难题的拆迁户可持身份证,按开庭公告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相应法庭参加庭审旁听,学习拆迁法律维权知识,欣赏精彩民告官案件审理。在庭审后有需要咨询拆迁维权事宜的,也可提前与拆迁律师预约。望遇到拆迁难题的拆迁户抓住难得的学习、咨询机会。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电话010-63797888转客户部或者登录访问京平拆迁律师网http://www.jinglawyer.com/。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九条中规定旁听人员应自觉遵守以下法庭纪律: (1) 不得擅自录音、录像、摄影、记录。 (2)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 不得发言、提问。 (4)
发布时间:2019-06-17 09:5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