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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书面拆迁补偿协议,只有口头约定可以吗?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1-10-09

  在征收拆迁过程中,拆迁办为了追求高效率拆迁,迅速完成拆迁任务,除了不遵守法律规定的法定程序外,还常常对拆迁户做出各种口头上的承诺。因为承诺内容没有写在纸上,房屋被拆了我们又缺乏协商的筹码,之后就不知道该如何维权了。

没有签订书面拆迁补偿协议,只有口头约定可以吗?

  下面由京平拆迁律师给您讲讲关于口头承诺的效力,除依据《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补偿条例》等行政法规判定口头协议的效力外,还可适用民事法律规范,而不违背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强制性条款。因此,如果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某项行政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那么《合同法》中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就可以适用。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当以书面的、口头的或者其他形式”。

  然而,由于缺乏书面证据,导致口头合同常常出现举证困难,因此要重视取证的重要性。因为打官司其实就是打证据,所以拆迁办要养成搜集证据的习惯,在拆迁过程中注重收集相关证据。因此,在与拆迁办员沟通时可以做必要的录音,特别是一些口头承诺,特别要注意录音要能完全反应对话的时间、地点、对方等具体内容。

没有签订书面拆迁补偿协议,只有口头约定可以吗?

  关于拆迁之后有土地使用权怎么补偿?我们国家土地性质分为国有与集体,对于不同性质的房屋,它们面临征收时的补偿标准、征收程序不一。下面我们来说一下征收补偿标准

  一、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国家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的依据主要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概述如下:

  1、货币补偿:补偿额=所征房屋的市场价格(包括装饰装修)+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用+营业性房屋的停产停业损失+奖金。应征人的市价参照周边同类型房地产市场价。

  2、产权调换:同一块土地最起码1:1的安置房。

  当然,拆迁户还可选择两种补偿方式相结合,灵活选择。

没有签订书面拆迁补偿协议,只有口头约定可以吗?

  二、集体所有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目前,对于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没有统一适用的“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其补偿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补偿方式及补偿标准概述如下:

  1、货币补偿:房屋拆迁补偿=拆迁房屋重新安置后的价格+宅基地补偿价格×合法宅基地面积+装修和附属物补偿+搬迁费+奖励费用。拆毁的房屋重新安置至新的价格,即现在重新建造相同的面积,建造房屋的费用。城市住宅用地补偿价格是指农村综合地价。

  2、产权调换:即按照合法房屋的实际面积和1:1的最低比例安置安置安置住房。

  3、迁入和安置: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宅基地重建安置,并按新价格重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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