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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拆迁补偿胜诉案例:房屋征收补偿未达成被强制执行案件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4-01

城中村拆迁补偿胜诉案例:房屋征收补偿未达成被强制执行案件
 
在征收补偿纠纷的复杂漩涡中,吕女士的维权历程可谓跌宕起伏。起初,面对某区政府出具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其合法权益遭受诸多侵害,看似陷入困境。但峰回路转,在京平拆迁律师团队的全力协助下,案件迎来了重大转机。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撤销一审法院的行政判决,同时撤销某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责令其在三十日内重新作出补偿决定。
 
一、案件初始状况​
 
吕女士在河南省洛阳市某区拥有合法房屋,因洛阳市某建设项目面临征收。双方未能达成征收补偿协议,吕女士于 2019 年收到某区政府出具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该决定书在事实上和程序上存在诸多违法问题,如评估机构选择不合法、评估报告送达存在问题、房屋装修附属物价值确定无事实依据、产权调换补偿信息不明确、临时安置房无计算标准、遗漏补偿项目等,严重影响了吕女士的合法权益。​
 
二、办案经过​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顾冬庆律师王志伟律师晏红霞律师介入后,深入分析案件详情,发现诸多违法点。在证据收集方面,针对评估报告送达问题,律师通过细致调查,指出某区政府一审时提供的房屋价值分户评估报告送达照片不真实,且未能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评估报告送达程序合法,充分保障了吕女士申请复核评估的权利,为后续诉讼奠定坚实基础。
 
京平律师指导吕女士向洛阳市某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一审败诉后,律师协助吕女士提起上诉,并详细阐述上诉理由,涵盖评估机构、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内容等多方面违法之处。​
 
三、开庭审理结果​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撤销河南省洛阳市某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责令某区政府于判决生效三十日内重新作出补偿决定,吕女士成功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四、律师专业意见与建议​
 
京平拆迁律师提醒广大当事人,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后,若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诉讼,征收机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届时再想提高征收补偿将困难重重。因此,一旦面临此类情况,务必及时咨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
 
京平律师团队凭借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能够精准找出案件中的违法点,在法定期限内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同类困扰的当事人,应果断寻求专业律师帮助,京平律师愿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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