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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拆迁补偿胜诉案例:内蒙古养殖场房屋被强拆维权胜诉案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3-06
 
宅基地拆迁补偿胜诉案例:内蒙古养殖场房屋被强拆维权胜诉案
 
征地拆迁的复杂情境中,普通民众的权益常面临诸多挑战。李先生,这位内蒙赤峰市某区的土地转包者,便深陷其中。2015年,其转包土地遭遇征收,一系列不合理操作接踵而至,强拆更是让他损失惨重。
 
本案最终迎来了令人振奋的结果: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确认某区政府强制拆迁行为违法,为李先生讨回了公道。
 
一、案件初始情况
 
李先生于2001年转包位于内蒙赤峰市某区某村集体土地4.5亩。2015年该区域土地被征收,镇政府向李先生送达《通知书》,要求其3日内领取征收补偿款、办理移交手续并腾空养殖用地上房屋。4日后因双方未就地上建筑物补偿款达成一致,李先生收到《责令交出土地通知书》。20日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某区人民政府强拆李先生被征收土地上房屋等地上附着物,李先生权益严重受损,面临财产损失及不合理征收补偿纠纷困境,决定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维权。
 
二、办案经过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详细分析案件情况。指导李先生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收集证据方面,律师深入研究案件相关文件,如土地转包合同明确李先生土地权益来源;镇政府送达的《通知书》以及《责令交出土地通知书》成为证明征收方程序存在问题的关键证据,用于表明征收方在未达成补偿协议情况下迅速推进强拆程序的不合理性。同时,针对强拆行为本身,通过多种途径收集强拆现场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等(假设存在),以证明强拆事实及造成的损失,为后续诉讼奠定坚实基础。
 
三、案件开庭审理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确认某区政府强制拆迁行为违法,责令某区政府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某区政府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庭审中称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认为本案已超法定诉讼期限且拆除行为因公共利益需要并无不当。
 
京平拆迁律师指出,某区政府在送达《责令交出土地通知书》后20日内拆除涉案地块上房屋及附着物,无法律依据且违反强制执行前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法定程序。关于起诉期限,依据相关法律解释,李先生提起行政诉讼未超法定期限。最终,法院支持京平拆迁律师观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先生成功维权。
 
四、律师专业意见和建议
 
从本案来看,征收方在作出《责令交出土地通知》或《征收补偿决定》时,依法告知拆迁户起诉期限是法定要求。若拆迁户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法律程序,征收方才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广大面临类似困扰的当事人,当房屋不幸遭遇强拆,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专业律师能够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准确分析案件情况,指导当事人收集关键证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京平律师事务所专注征地拆迁领域,拥有众多成功案例,在维护当事人权益方面有着卓越的表现。若您遇到征地拆迁相关问题,选择京平律师,就是选择专业、高效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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